廬陽區民政局

(十一)負責全區地方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全區地方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承辦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民政事業的計畫財務工作。 (四)廬陽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主管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和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和組織社會福利企業的認證和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地方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承接市委託福利彩票、中福線上銷售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廬陽區委、廬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合肥市廬陽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陽發﹝2010)36號)精神,設定廬陽區民政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區民政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職責劃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退伍士兵安置資格審批許可權職責。
2、增加軍人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核准發放工作職責。
3、增加福利企業年檢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廬陽區民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有關民政政策法規實施情況。
(二)組織、協調、指導全區救災、減災和防災工作;掌握和核報災情,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款物,檢查、監督救災款物的發放和使用情況;負責全區慈善事業發展工作。
(三)負責和管理全區城鄉社會救濟,監督實施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救濟以及其它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指導農村貧困地區和貧困戶的扶持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區敬老院工作。
(四)負責對農村“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審核上報烈士稱號,評定上報傷殘等級;落實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標準、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軍人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核准發放工作;承辦協調全區“雙擁”工作。
(六)負責全區退伍義務兵、轉業專業軍士、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並負責退伍士兵安置資格審批;負責軍隊退休無軍籍職工的接收管理工作以及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七)承擔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全區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推動村(社居委)開展自治活動,發揚社會主義民主。
(八)承擔全區社區建設工作,推進社會基層各項事業社會化,建立現代化基層社區管理運行體制;擬訂全區社區服務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管理體系及設施建設。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的有關工作;負責鄉(鎮)、街道、村(社居委)的設立、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域規劃;組織各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承辦鄉(鎮)邊界爭議的調處工作,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議;指導全區行政村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十)負責全區地名的命名、更名、註銷的審報工作,組織開展地名資料的補查更新、地名標誌的設定工作以及開展地名標準化活動。
(十一)負責全區地方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批、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指導和監督全區地方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承辦社團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主管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指導、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推行殯葬改革,協助公安機關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收容遣送。
(十三)組織實施全區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承接市委託福利彩票、中福線上銷售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老齡工作。
(十五)主管全區各類福利企業的認證、年檢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民政事業的計畫財務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編制統計年報和民政事業經費的預算、決算。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廬陽區民政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廬陽區民政局綜合科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區大型民政工作會議和局內部的會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檔案、信訪、保衛、保密、計生和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二級機構的政治學習、政治思想工作、黨建工作和工作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各鄉(鎮)、街道民政工作的考核、表彰工作;負責全區民政系統的普法教育、法制宣傳和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全區民政系統文明創建和行風建設;負責全區民政事業費預算、決算、財務管理、使用以及物資、基建、技改計畫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二級機構經費的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年報、統計台帳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和接待工作。
組織全區救災、減災、防災工作,掌握和核報災情,管理髮放救災款物,接收和分配捐贈的救災款物;組織生產自救、互濟、互助活動;負責社會捐贈及捐贈款物倉儲管理、調撥;負責全區慈善事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區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扶貧工作;主管城鄉社會困難戶救濟、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收容遣送。
負責對農村“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日常管理工作。
(二)廬陽區民政局優撫安置科
負責擁軍優屬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撫恤工作;承辦烈士褒揚;貫徹落實優待撫恤的法律、法規、條令及各項優待撫恤政策,並實施監督;負責退伍士兵安置資格審批;負責全區退伍義務兵、轉業專業軍士、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和退休無軍籍職工的接收管理;負責軍人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核准發放工作;指導全區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工作;承辦協調全區“雙擁”工作。
(三)廬陽區民政局基層政權科
指導全區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工作。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落實,負責全區民政系統和村(社居委)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推動基層民眾自治活動;指導先進鄉(鎮)、街道、村(社居委)的表彰活動;主管區內區劃調整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鄉(鎮)、街道、村(社居委)的設立、撤銷、調整和行政區域總體規劃;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承辦各鄉(鎮)、街道邊界爭議、糾紛的調處事宜。
負責指導全區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研究探索社區建設的工作思路、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負責制定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總體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四)廬陽區民政局社會事務科
主管全區婚姻登記管理、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和殯葬管理工作;負責和組織社會福利企業的認證和年度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地方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承接市委託福利彩票、中福線上銷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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