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漢市環境保護局

(六)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

概述

根據《中共廣漢市委廣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廣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委發〔2010〕20號),設立廣漢市環境保護局(簡稱市環保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衛生局核與輻射環境監管職責劃入市環保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將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餐飲油煙污染、娛樂場所噪聲污染、違規排放生活污水、違規傾倒固體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和日常監管職責劃給市城管局。

(四)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根據《四川省飲用水水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飲用水水資源保護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6]58號)精神,承擔全市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源保護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2.加強環境政策、規劃和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職責。
3.加強環境治理、環境監管和生態建設的指導、協調、監督職責。
4.加強組織開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落實減排目標工作職責。
5.加強環境統計職責。
6.加強環保規劃制定、實施,環境經濟政策研究和環保資金管理職責。
7.加強環保宣傳職責;加強農村環境保護職責。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廣漢市環境保護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組織編制全市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訂全市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全市主體功能區劃,承擔全市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源保護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地區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流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落實全市污染物減排工作。組織擬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目標責任制、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市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環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緩減免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全市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五)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全市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查全市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綜合性規劃、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放許可證、組織指導全市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工作。組織實施或受市政府委託組織實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環境保護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類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審查、審批建議,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八)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核安全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源與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協助上級環保部門做好射線裝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反生化、反核和輻射恐怖攻擊工作。負責全市核與輻射監測和監察工作。負責全市核與輻射監測和監察工作。
(九)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監督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類環境標準,貫徹執行國家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制定全市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全市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負責環境統計工作。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和計畫,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受市政府委託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系統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市環境保護系統隊伍建設、業務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規劃與組織全市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十二)承辦經省政府批准保留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漢市環境保護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貫徹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會議組織、機要、檔案、督查督辦、目標管理、保衛、保密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基本建設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匯總、通報和應急相關協調工作;組織辦理環境信訪和公眾舉報工作,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群工作;指導全市環保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與人事勞資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環保系統隊伍建設;負責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和幹部崗位培訓工作;歸口管理環境保護行政獎懲;指導環境保護系統管理體制改革和規範化建設。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參與編制我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組織參與審核全市各類規劃中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組織擬制環保經濟政策;負責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環保資金安排意見;管理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環境保護補助資金、污染治理專項資金;負責全市環保示範工程及其他重大環保項目的立項並下達資金計畫;參與監督管理城市環保基礎設施項目;負責局機關內部財務和直屬單位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負責全市監測網站的規劃、投資建設;協助排污費管理使用有關工作。

(二)污染防治科

貫徹執行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污染防治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縣(市、區)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和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進口固體廢物和有毒化學品的預審、機動車污染防治等環境管理;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指導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工作;負責綠色信貸、上市公司環保核查工作;協助行政審批科組織開展拆除或閒置防治污染設施許可,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和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推行循環經濟、低碳經濟工作。協助提出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市級環保資金安排意見;協助管理市級環保專項資金、環境保護補助資金、污染治理專項資金;協助全市環保示範工程及其他重大環保項目的立項並下達資金計畫;參與監督管理城市環保基礎設施項目。

(三)總量控制科

落實國家和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和環境統計制度及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測算並確定重點區域、流域的環境容量;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政府環境目標責任制和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參與研究並組織實施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環境經濟政策;負責審核涉及增加排放總量新上項目的總量指標;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承擔市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協助行政審批科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大氣、水)核發、年審。

(四)核與輻射安全管理科

組織實施核與輻射安全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協助四川省環保廳開展核技術套用和輸變電等電磁輻射裝置、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三同時”監管及輻射安全許可管理工作;協助四川省環保廳開展轄區核心設施、放射性物品運輸的監管;組織實施輻射安全監督檢查;組織輻射環境監測;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核與輻射應急預案;負責核與輻射事故及投訴的調查處理,參與核與輻射恐怖事件的防範與處置工作;協助德陽環保局組織使用Ⅲ類醫療X射線裝置許可證的核發、延續、變更、註銷審批(委託)。
(五)生態保護科
貫徹執行自然生態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承擔生態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提出新建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和德陽市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意見;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有機食品發展、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組織環境保護重點科技攻關和技術示範工程;監督實施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政策及環境標準;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並推廣套用;協助管理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協助上級部門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證,參與環境產業政策、產業規劃和產品標準的制定;組織編制全市環境狀況公報並發布重要城市和流域質量狀況公報、環境質量報告書。貫徹執行農村和農業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農村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協調農村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小流域和湖庫污染、村鎮生活污染、養殖污染、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導生態鄉鎮、生態村等農村生態建設示範區創建工作。

(六)法制宣傳科

起草全市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各項環境保護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承擔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組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對市內重大環境問題的調研;組織起草綜合性環保會議材料、重要講話;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等方面的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各界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協調辦理涉外環保事務;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環境污染糾紛情況通報、聯絡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市內中、國小和成人教育的環境教育工作;組織編寫與發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的材料、教材和音像資料;承辦環境保護社會表彰和各級環境獎的推選工作。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規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負責市管和省、德陽市委託的建設項目、自然生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負責對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持證單位進行日常監督;負責環境影響後評價工作;組織開展排污許可證(大氣、水)核發,拆除或閒置防治污染設施許可,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分級審批;危險廢物轉移許可,建築噪聲超標排污費徵收、城市敏感區、夜間建築施工作業審批;餐飲、娛樂經營許可環保審查等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廣漢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

廣漢市環境監察執法大隊為市環保局下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其職責是:主要負責本市轄區環境保護違法行為調查處理,負責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調查和處置,負責排污費徵收,受理有關環境污染投訴,協調處理環境糾紛,負責對建設項目、污染治理項目、自然生態保護項目、農村環境保護、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的現場執法等工作。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牽頭對全市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衛生局、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市畜牧局協同做好飲用水水源的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2.環境影保護的職責分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後未予批准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准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是:
市發改局:將環境準入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依據,督促建設項目按要求開展環評工作;及時通報年度重點計畫建設項目情況和其他建設項目立項情況;推進產業結構布局調整。
市經信局:協助作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後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並依法提請市政府予以淘汰、關閉;指導全市重污染行業、重點區域企業落實污染防治工作和完成重點污染源整治任務;促進企業開展清潔生產,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促進涉重金屬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配合完成工業企業限期治理任務。
市公安局:對在用機動車實施機動車環保年檢;對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偶發性強烈噪聲污染和放射性套用工作中的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積極配合做好突發環境與生態破壞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消防滅火過程中環境污染防範工作;協助解決城市第三產業引起的環境污染糾紛問題;協助危險廢物和核與輻射的監督管理。
市文體局:娛樂場所經營許可證審批實行環評審批前置;協助解決娛樂場所環境污染問題。
市工商局:對所有生產及加工性新建項目和有污染的城市第三產業頒發營業執照及年審時實行環評審批前置,依法對企業進行規範管理。
市水務局:開展境內主要流域生態流量研究,並就我市水資源短缺問題作好應對預案,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農業灌溉水有效利用係數達標;加強河流、渠系的維護與管理。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開展城市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落實規劃環評要求;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依法實施環評審批前置;加快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城鄉環保基礎設施運行監管。
市農業局:指導科學施用農藥、化肥、地膜;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完成農業污染源普查動態更新工作;積極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沼氣發電供氣工程。
市供電局:建設項目供電申請依法實施環評審批前置,協助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切斷因違法排污、污染防治等環保原因需取締、關停的企業及其他生產組織的生產動力用電;協助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電磁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及電磁輻射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市國土資源局:對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划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市衛生局: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按行業要求實施監督管理;積極做好突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解決有關環境污染糾紛問題;依法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職責。
市交通運輸局:對轄區內的公路、橋樑等建設項目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環評未批覆前,不得破土動工;依法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職責。
市畜牧食品局:推廣生態養殖,合理規劃、分類指導、規範發展規模養殖和畜禽養殖小區,依法劃定禁養區;組織實施規模化養殖場污染治理;對污染重或無環境容量的養殖場執行搬遷或關閉;新建規模養殖場按要求落實“環評”及污染治理設施,完成規模化養殖場廢水治理年度任務,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禁養區養殖污染管理,協助解決有關環境污染糾紛問題。
市安監局:對企業安全生產進行監管,防止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積極配合做好突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解決有關環境污染糾紛問題;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加工、儲存企業的安全監管,防止危化品污染。
市城管局:行使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餐飲油煙污染、娛樂場所噪聲污染、建築噪聲污染、違規排放生活污水、違規傾倒固體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和日常監管職責;指導集鎮建設垃圾轉運站,加快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運行質量。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項目行政許可實行環評審批前置。
(三)所屬其他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人員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廣漢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廣漢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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