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簡稱總量控制)是將某一控制區域(例如行政區、流域、環境功能區等)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採取措施將排入這一區域的污染物總量控制在一定數量之內,以滿足該區域的環境質量要求。 主要內容總量控制應該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①污染物的排放總量;②排放污染物的地域;③排放污染物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