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規模化的標準
國家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恢復為原用途的,由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恢復。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範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築物,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
對規模化養殖場進行環境控制
近20多年來,我國養殖業發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業績,肉、蛋、禽總產量連續保持世界第一,對改善人民生活水平,調整人們膳食結構、提高農民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不可避免地產生了大量的“畜產公害”,畜禽糞便、養殖污水任意堆棄、排放現象普遍存在,養殖場集中地區環境惡化,間接地對水源、土壤空氣等產生污染。按糞便排泄量計算,1頭豬的排糞量相當於2個人的排糞量,而按BOD5(生化需氧量)的排泄量計,則1頭豬相當於13個人。按我國1999年養豬5.2億頭計,其糞便排泄量和BOD5 排泄量分別相當於10.4億人和67.6億人;1隻雞的糞便排泄量和BOD5排泄量分別相當於0.1人和0.68人的排糞量,按我國1999年養雞30億隻計算,其糞便排泄量和BOD5排泄量分別相當於3億人和20.4億人的排糞量。再加上鴨、鵝、牛等其它家畜家禽的排泄物,其數量之巨可想而知。如今對畜禽排泄物的處理已成為集約化養殖業的負擔,對養殖場環境的控制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
區域集中化,加大了對地區環境的壓力由於“菜藍子”工程的實施和養殖業的逐步集約化、工業化,再加上目前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畜牧致富工程”的實施,畜禽養殖逐步在城郊及工礦地區集中。統計表明,2004年雲南省共有大中型畜禽養殖場(即百頭牛、千頭豬、萬羽雞以上規模)700多家,其中奶牛飼養量4.56萬頭,生豬年末存欄168.6萬頭,全年上市435萬頭;家禽年末存欄8793萬羽,全年上市10651萬羽。據估算,全省畜禽廢棄物(養殖污物)年排泄量相當於1600萬人之多,若按BOD5估算,全省畜禽的BOD5排泄量相當於1800萬人的排泄量規模。再加上畜禽糞便作為農業肥料的比例大幅下降,大量的糞污產生及未經無害化處理就隨時隨地排放、堆棄,畜禽糞污對環境的污染逐年加大,對城鎮、工礦及其自身的環境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未處理的畜禽糞污中大量的氮、磷、礦物元素及其產生的氨、硫化氫等惡臭氣體,嚴重地惡化了空氣、水體及土壤的質量,破壞了生態平衡,對其中生存的生物體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有的甚至是毀滅性的。環保部門已經發現,由於相應的環保設施不完備,養殖業產生的污染已成為一項重要的環境污染源。加之大部分養殖從業人員環保意識薄弱,國家依法治理力度不夠,養殖污染有大行其道,無人問津之勢,雖然近期相關部門已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規及治理養殖污染的措施,但落實不到位,執行力度不夠,效果依然不明顯,養殖場及其周圍地區的環境形勢依然嚴峻。
養殖場對環境的危害性養殖場環境控制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控制養殖場環境免受外界的影響和污染;二是防止養殖場對自身及周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和污染。本文針對後者作一淺析。養殖場對環境的污染包括養殖場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病原微生物、噪聲、未被動物消化吸收的有機物、礦物質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養殖糞污處理不當,對大氣、水體、土壤造成的污染。養殖糞污包括畜禽糞便、廢棄的墊草墊料、生產及生活污水等。
2.1養殖場對大氣的污染
養殖場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病原微生物等排入大氣後,可隨大氣擴散和傳播。當這些物質的排出量超過大氣環境的承受力(自淨能力)時,將對人和動物造成危害。據測,一個年出欄10萬頭的豬場,每小時可向大氣排出近148千克氨氣(NH3)、13.5千克硫化氫(H2S)、24千克粉塵和14億個菌體,這些物質的污染半徑可達5公里,而塵埃和病微生物可隨風傳播30公里以上。
2.2養殖場對水體的污染
養殖場對水體的污染主要為有機物污染、微生物污染、有毒有害物污染。有機物污染主要是養殖場糞污中含有的碳氫化合物、含氮、含磷有機物和未被消化的營養物質排放進入自然水體後,可使水體固體懸浮物(SS)、化學耗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升高。當超量的有機物進入水體後,超過其通過稀釋、沉澱、吸附、分解、降解等作用的自淨能力時,水質便會惡化。有機物被水中的微生物降解,為水生生物提供了豐富的營養,水生生物(主要是藻類)大量孳生,產生一些毒素並消耗水中大量的溶氧(DO),最後溶氧耗盡,水中生物大量死亡。此時因缺氧,水中的有機物(包括水生生物屍體)降解轉為厭氧腐解,使水變黑變臭,水體“富營養化”,這種水體很難再淨化和恢復生機。微生物污染主要是養殖場糞污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它們隨糞進入水體後,以水為媒介進行傳播和擴散,造成某些疫病的傳播和擴散,危害人和動物的健康並帶來經濟損失。據報,南方某市三個村的豬場附近河水分析表明,每升水中細菌總數高達11.5~70萬。 有毒有害物污染主要是指飼料中的抗生素、違禁藥物、礦物質及豬場用的消毒劑等隨糞污排入水體後對其造成的污染。
2.3養殖場對土壤的污染
養殖場糞污不經無害化處理直接進(施)入土壤,糞污中的有機物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一部分被植物利用;一部分被微生物降解為二氧化碳(CO2)和水(H2O),使土壤得到淨化或改良。如糞污進(施)入量超過了土壤的承受力(土壤自淨能力),便會出現不完全降解或厭氧腐解,產生惡臭物質和亞硝酸鹽等有害物質,引起土壤成分和性狀發生改變,破壞了土壤的基本功能。另外,糞污中的一些高濃度物質(如:銅、鋅、鐵、微生物等)會隨同糞污一同進入土壤,引起土壤中相應的物質含量異常之高(營養富集),不僅對土壤本身結構造成破壞或改變,而且還會影響生活於其上的人和動物的健康。
養殖場對環境的污染主要是因為養殖糞污大量的無序排放和處理利用不當造成的。運用開源節流之思想,一方面儘量減少養殖糞污的排出(產生)量,另一方面積極負責地對養殖糞污進行無害化處理利用,是有效控制養殖污染的主要途徑。現今,有許多學者、專家、養殖廠家從動物營養、飼養管理、生產工藝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3.1降低或減少養殖污物排出量的措施
降低或減少養殖污物排出量主要是採用有效的營養措施,在不影響動物生長和養殖效益的前提下,一方面通過添加高效添加劑或飼餵消化利用率高的原料,合理降低畜禽飼料中營養物質含量,通過減少營養物質的排泄量,來減少養殖污物的排出量;另一方面通過添加促進畜禽消化吸收營養物質的添加劑,提高畜禽對飼料(糧)中營養物質的消化利用率(沉積率),來減少養殖污物的排出量。降低或減少養殖污物排出量是解決養殖污染的根本出路。
3.1.1平衡胺基酸法
通過平衡日糧中的胺基酸可減少畜禽排泄物中氮等的含量,氮是排泄物中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元素之一。排泄物中氮一般占乾物質的2.0%~6.0%(其中33%在糞便中,67%在尿中)。畜禽主要通過日糧攝入蛋白質(蛋白質平均含氮16%)態等氮元素,經過消化吸收,被動物機體沉積利用約35%,其餘約65%排出體外。豬在不同生長階段對營養物質的消化率、排泄率和沉積率不同。
豬攝入的氮平均約65%排出了體外。蛋白質是由胺基酸組成的,蛋白質的吸收利用率與其胺基酸組成有關,普遍認為蛋白質營養就是胺基酸營養,要提高飼料中蛋白質的吸收利用率,就必須改善飼料的胺基酸組成。研究表明,通過在畜禽飼料中添加某些胺基酸,在不影響動物生長和養殖效益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飼料中蛋白質含量,進而減少排泄物中氮的含量。chung等(1991)研究表明,套用理想蛋白(胺基酸)概念配製的豬日糧,氮的排泄量可減少30%,同時也能減輕養殖場空氣中氨的濃度和臭味。han等(1995)通過試驗總結,仔豬飼料加0.1%~0.2%賴氨酸,可降低飼料蛋白2個百分點,減少氮和磷的排泄量為20.90%和17.71%。他在總結了雞、豬飼料中加賴氨酸的結果,一般情況下,添加賴氨酸能促進肉雞生長,也能降低氮排泄量。肉雞(3~6周)16%粗蛋白飼料中添加0.2%賴氨酸與18%蛋白質飼料其日增重和飼料轉化率相似,但降低氮和乾物質排泄量分別為15.40%和7.92%。cho等(1995)報導,蛋白質20%的肉雞料中各添加賴氨酸和蛋氨酸0.1%,結果與23%蛋白質對照組生長效果相似,但減少乾物質、氮、磷排泄量分別為9.69%、22.09%和12.46%。lenis和jongbioed(1991)報導,豬日糧蛋白質水平若降低1%,排尿量減少11%。orock等(1997)試驗中,降低日糧4%的蛋白質,補足四種必需胺基酸,可降低豬舍69%的氨氣。 類似研究較多這裡不再一一敘述。總之,通過平衡胺基酸,降低日糧蛋白質含量,可不同程度地減少排泄物中氮及其它物質含量,降低後續處理畜禽排泄物(養殖污物)的費用和難度,減輕排泄物對環境的污染。
3.1.2添加酶製劑法
酶製劑是一種高效生物催化劑,是動物機體消化吸收營養物質必不可少的專用的催化劑。在飼料中添加某些酶製劑不僅能促進動物消化吸收相應營養物質,同時也能幫助其消化吸收飼料中平時不能(或不易)被動物消化吸收的營養物質,進而提高動物對營養物質的消化利用率,減少排泄物中某些元素或營養物質(有機物)的含量,降低排泄物的環境污染性。komegay(1996)報導,添加200~100ou的植酸酶,可使排泄的磷減少25%~50%。他認為,在一頭生長育肥豬(體重18~100千克,消耗317千克飼料)飼料中添加植酸酶後,磷排泄量由15千克降為0.11千克。cho等(1995)向肉雞飼料中添加0.1%八寶威複合酶,結果乾物質、氮、磷的排泄量分別降低17%~18%、24%~28%和12%~27%。simons等(1990)報導,由於添加植酸酶使玉米—豆餅為主的肉雞配合飼料中約33%不能利用的磷變為可利用磷,因此可降低磷排泄量17%~42%。儘管普遍推廣套用酶製劑還有一定難度,但其在提高飼料轉化率、減少排泄物方面有其獨特的功效,不失為養殖場(尤其是大型養殖場)控制養殖場環境和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徑。
3.1.3添加其它添加劑
為了降低畜禽對攝入營養物質的排泄量,許多學者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市場上也相繼出現了一些高效的添加劑。用有機螯合態微量元素添加劑代替無機微量元素添加劑,能有效降低排泄物中礦物元素含量。研究表明,青年豬料中加100ppm水平的賴氨酸銅(一種有機銅)與加250ppm硫酸銅形式的銅的飼餵效果相似,但前者排泄物中銅含量顯著下降。kim等人(1995)在肉雞飼料中添加400ug/kg甲基吡啶鉻,能降低乾物質和氮排泄量分別為5.39%和1.57%。在產蛋雞飼料中添加400ug/kg甲基吡啶鉻,減少乾物質和氮排泄量分別為15%和32%。
當然,通過合理降低日糧營養物質濃度、選用高效易消化吸收的飼料或原料、減少或禁止使用有害添加物、採用合理的清糞工藝、加強飼養管理、採用多階段式飼養、減少飼料浪費等都能有效降低營養物質的排泄或糞污中有毒有害物的含量,減輕養殖污物對環境的壓力,同時也能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3.2養殖污物合理處理利用措施
本著“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原則,對畜禽污物進行合理處理利用,是將畜禽污物變廢為寶和減輕養殖場對環境污染的重要措施。養殖糞污中含有大量的有機物、礦物元素、腐殖物質、水及其它營養物質,經無害化處理殺滅其中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及其卵等後,施入農田可改善土壤的團粒結構,提高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用以飼餵畜禽可節約飼料,降低養殖開支,提高養殖效益。分離出的污水淨化後可再用於沖洗畜舍,節約養殖用水。總之,對養殖污物進行合理處理利用,使其化害為利、變廢為寶,對促進農牧結合、維持生態平衡、實現物質良性循環和可持續發展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3.2.1堆肥法:是一種好氧發酵處理糞便的方法。微生物分解糞便中的有機物並產生高溫,殺死其中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及其卵等,腐熟的糞便中大分子有機物被降解為易被植物吸收的小分子物質,變成高效有機肥料,主要包括自然堆肥法和現代堆積法。
3.2.2殺菌處理後飼餵
禽糞中含有豐富的營養物質。據測,乾糞中含粗蛋白質15%~30%粗纖維10%~16%,總胺基酸8%~10%,其中賴氨酸達0.9%、蛋氨酸0.23%、胱氨酸0.2%,磷3.0%、鉀1.7%,還有鐵、銅、鋅、鎂等微量元素及維生素B2、維生素B12、膽鹼等多種維生素。因此對禽糞進行去雜、殺菌、乾燥等處理後,可作質優價廉的飼料加工處理方法大致有乾燥處理、化學處理、發酵處理、青貯、熱噴處理、膨化處理等,當然畜禽糞便的處理還有其它一些經濟方便的方法。如適量的用作農田底肥,一來可提高田地肥力,二來也能解除其對環境的污染和處理之勞。
3.2.3養殖污水處理和利用
前面主要講述了對固態養殖污物的處理和利用,本節主要講述對養殖污水(液態)的處理和利用。雖然對養殖污物的處理都很必要,但相對於前者來講對養殖污水的處理具有更為現實、更為迫切的意義。一來是因為養殖污水排放量大,二是因為人們對養殖污水的污染危害認識更為不足、重視不夠。污水處理可分為物理、化學、生物處理方法三大類,其中化學處理法因需要化學藥劑,費用較高,存在二次污染問題,需有專門的處理技術人員,小型養殖場一般不適合採用。
3.2.3.1物理處理法
物理處理法一般為養殖污物處理的第一道工序。包括過濾、沉澱、固液分離等,主要去除養殖污物中的不溶性或機械雜質。
3.2.3.2生物處理法
生物處理法是利用微生物將污水中的有機物分解,使不穩定的複雜有機物降解為簡單的無機物或合成微生物體,達到處理污水、保護環境的目的。按照微生物類型生物處理法可分為好氧生物處理和厭氧生物處理。前者是使一部分有機物轉變為微生物體,另一部分被分解為CO2、H2o、NO3-、SO42-、PO43-等的鹽;後者除生成細胞體外,還生成CO2、CH4、H2S等(即沼氣)。由於BOD5反映了污水中可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機質量。故可以用BOD5與CODcr的比值(%)來判定污水生物處理的可行性。該值>45%時可行性好;>30%時尚可;<30%時較差;<25%時不宜進行生物處理。一般情況下,豬場污水該比值均在45%左右,為生物處理可行性好的污水。根據處理工藝及條件,污水生物處理法分為自然生物處理法和工廠化生物處理法二種。
3.2.3.3化學處理法
化學處理法是在污水中加入化學藥劑,將污水中的溶解物質、膠體物體和懸浮物質沉澱除去,實現污水淨化的方法。因本方法的不足所限,一般不用作污水處理的預處理。
4.1大力推廣高效環保型添加劑,如有機微量元素的套用。
4.2提升畜牧業的科技含量,採取更為科學的飼料配製技術和飼養管理技術。
4.3不斷健全環保法律、法規,加強環保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執行力度。
4.4提高畜牧從業人員的環保意識,增強環保的緊迫感和責任心。
4.5加強巨觀調控,防止盲目上馬、重複建設。
4.6加強行業自律性和行業法規建設,對只顧(能)養殖賺錢而不(沒能力)採取措施保護環境的單位應堅決予以治理。
規模養殖場工業化進程
規模養殖穩步推進,投資額度逐步增加。在調研的70個養殖場中,2008年以前建設的42個養殖場中,投資500萬元以上的15個,占35.7%;2009年以後建設的28個養殖場中,投資500萬元以上的13個,占46.4%。二是工商業者投資比例遞增加快。
2009年建設的10個養殖場中,工商業者投資占30%;2010年建設的8個養殖場中,工商業者投資占50%;2011年建設的10個養殖場中;工商業者投資占60%。三是設施化程度提高。在70個調查對象中,使用先進設施的豬場占85%,雞場占90%,均比2008年有較大幅度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