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省政府東江分水方案;
2、負責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治澇、供水等與水利有關的專業規劃並實施監督;
3、負責協調東江流域區域和行業之間的水事關係;4、負責核定東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和其他河道水域的納污能力,並對水功能區的水質狀況進行監測;
5、負責審核東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等;
6、負責對東江流域水資源、防洪、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承擔東江流域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地級以上市水事糾紛;指導區域水行政執法;受省水利廳委託代征相關水資源費。
7、承擔省流域管理委員會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與黨委辦合署)
負責組織、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保衛、宣傳、會議組織、信訪、接待、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統戰、工會、工青婦具體工作。
計畫財務(審計)科
負責局財務預算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局部門預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局日常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管理;負責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負責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財務統計工作;參與工程、科研及技術改造項目的立項、申報和招標概(預)算審查以及竣工驗收、審計等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人事、勞動工資、職工教育、外事、社保、計畫生育、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建設與管理科
負責局工程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東江幹流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審核;負責局“三防”具體工作,協助制訂防洪預案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審查東江流域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東江流域內省管河道采砂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局科技創新工作;負責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水資源管理科
負責組織編制東江流域綜合規劃和流域水資源保護、治澇、供水等與水利有關的專業規劃並實施監督;負責組織編制流域水資源配置方案並實施監督;負責組織制訂年度水量調度計畫和應急水量調度預案並實施監督,協助組織實施向流域內、外調水的水量分配;負責組織開展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監督實施流域水功能區劃,核定東江幹流域及其三角洲河道管理範圍內水域的納污能力;負責東江流域水資源監控中心建設,負責推進流域管理信息化工作;協助擬定東江流域水資源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省水利廳水利水政監察局東江分局
對東江流域片水資源、防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河道(含采砂)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查處法律法規規定的由流域機構辦理的水事違法案件。協助查處本省範圍內跨流域的水事違法案件。調解東江流域片跨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水事糾紛,協助調解跨流域片的水事糾紛。負責查處東江流域片發生的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中央、省級媒體披露以及地方水政監察機構請求辦理的重大水事案件。組織東江流域片水政聯合執法行動,參與上級組織開展的專項聯合執法行動。指導、監督、協調東江流域片水政監察工作。受廳委託代征水資源費等水行政規費。承辦上級和領導交辦的案件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