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荔灣區委辦公室 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荔辦〔2009〕17號),設立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掛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根據《中共荔灣區委辦公室 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荔辦〔2009〕17號),設立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區政府辦),掛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區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審核把關、輔助決策、跟蹤調研、督促落實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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