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學

語法學是現代詞,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也叫“語法”“文法學”。指研究客觀存在的語言結構規律的科學,即語法學家自覺地對語言的結構規律加以研究的結果。由於研究的目的、對象、角度或方法的不同,就有了不同的語法流派 (學)。

概述

廣義的語法學

語法學也叫“語法”“文法學”。指研究客觀存在的語言結構規律的科學,即語法學家自覺地對語言的結構規律加以研究的結果。由於研究的目的、對象、角度或方法的不同,就有了不同的語法流派 (學)。

狹義的語法學


指包括語音、辭彙、語義、語法在內的語法學。與“狹義的語法學”相對。如印度的“巴尼尼語法”絕大部分內容是關於梵語的語叢音變和詞的來源的。轉換生成語法既有由深層結構到表層結構的轉換規則,也有語音規則和語義規則。參見“狹義的語法學”。

語法學

grammar
研究聯詞成句等制約語言行為的規則學科。一種語言的語法是該語言的語法規則的總和。語法研究的對象是制約語言行為的規則。但是各研究者的出發點可以各不相同,大體上有下列各類:從研究方法看,有實證主義的語法和唯理主義的語法;從研究對象的時限看,有貫穿不同時期的歷時語法和屬於同一段時間的共時語法;從研究者的社會目的看,有規定性的語法和描寫性的語法;從研究者的教育目的看,有供語言學研究的語法和教學用的語法;從所研究的語言範圍看,有普遍語法和語別語法。
語法學要研究語法範疇,即語法意義的一些種類,包括詞類、性、數、格、人稱、式、時、體、態等,它們各有不同的語法形式。語法學還要研究語法單位和語法結構。語法分析通常分層次進行,不同的層次有不同的單位。最低層是詞素,高一層是由一個或一個以上詞素組成的詞,再高一層是詞組、分句、句子,後3項都由前一個層次的一個或一個以上單位組成。句子之上還可以立語段,由一個或一個以上句子組成。但語段一般作為語用學的單位考慮。每個單位和層次都處於一定的結構中。
當代語法理論提高到用一定的語言觀解釋語言的內部關係。主要有:序位學語法、系統語法、格語法、層次語法、轉換生成語法、依存語法、孟德鳩語法、廣義詞組結構語法、辭彙-功能語法、關係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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