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巴烏”意為“打獵歸來。巴烏節原本是歡慶狩獵歸來的習俗活動,沒有固定節日。舊時人們狩獵歸來收拾獵 物,獸頭給狩獵的指揮,獸皮給獵獲人,肉則燒烤,其間獸頭前、獸皮跟、眾人從,圍火堆重現打獵動作。肉熟以後,眾人分食。後來逐漸演變成固定的節日。節日中的巴烏舞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鉈鑼和十二支嗩吶(閏年各用十三件)組成樂隊伴奏,由三十六名年輕女子披上虎、豹、熊、鹿、虎子、兔、狐等的毛皮或者頭插錦雞和各種鳥雀的羽毛。裝扮成飛禽走獸,圍繞火堆踏歌起舞,表現各種動物的姿態,模仿各種動物的叫聲。獵手們則手持弓弩或鋼叉,將“獵物”圍住,朝“獵物”們鏇轉的相反方向,表演各種狩獵動作。節日期間,還要進行耍龍燈、獅燈、白鶴燈等活動。
歷史
舊時,每到舊曆正月十五日,鶴慶縣東、西山區的黑話人(彝族支系),都要歡度類似漢族的鬧花燈節的“巴烏”節。“巴烏”是民族語,譯成漢語即獵歸之意。 黑話人的“巴烏”’節,原是一項歡慶狩獵凱鏇歸來的的祭招儀式。過去,逢村泰中的獵人捕獲到野獸,便要跳“巴烏”舞。歌舞時,由捕獲到猛獸的獵人在歌舞場中當眾把獵物開剝。將獸頭砍下,交給狩獵的組織、指揮者,把獸皮剝下交給兩個狩獵同伴,再把打整乾淨的獵物交給主持活動的“阿布” (即一般德高望重的老大爺),由他任命助手在火堆上燒烤獵物。隨即,拿獸頭的雙手將獸頭端在胸前,在前頭引路,拿獸皮的把皮披在身上,緊跟拿獸頭者,繞火堆表演所扮之獸酌各種動作、形態、踏歌起舞。所有獵人在捕獲猛獸的獵人的帶領下,尾隨扮獸者,表演搗猛獸的各種動作。持火堆上的獸肉烤熟,人們停止歌舞,圍火堆同吃野味。
後來,“巴烏”舞逐漸演化成定時舉辦的傳統節日。節日上表演的“巴烏”歌舞也更為精采。屆時,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泛鑼和和十二文明吶(閏年則各用十三件)組成的樂隊同時奏樂,由三十六個女青年,分別披上虎、 豹、熊、·鹿、魔子、兔、狐的毛皮和頭上插上錦雞及各種雀鳥。羽毛,裝扮動物飛禽。撓火堆踏救起舞,表現各種動物積飛禽的姿態,並摹仿各種動物和飛合的嗚叫之聲助興。獵手們手持管箭或鋼叉,將“獵物”圍住,朗“獵物”們所鏇轉的相反的方向踏歌而行,表演狡獵的各種動作。樂隊和圍觀的民眾圍在圓圈的最外層,奏樂吶喊。整個山鄉,木鼓聲、傻鑼聲、歡歌聲此起彼伏,歌舞者的手腕及胸腔上都系有響鈴,”隨著歌舞者的動作變化,發出有節奏的聲響,使整個歌舞場增添了古樸朗風韻;氣氛濃烈財纂觀眾將各自帶來松子、核子、核桃雨點似的朝歌舞者捆去,更加強了熾烈的氣氛。*‘ 近年來,黑話人偽“巴烏”節更豐富多采了;所不向的是跳舞,不再披獸皮鳥羽;而是舞耍紙棚鎊扎的龍燈、獅燈、白鶴燈、歡慶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