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原則
限高、穩中、托低。顧名思義:限制過高收入,穩定中的高收入,托起低收入人群
執行方法
第一:規範補貼
設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範圍,收入超過平均線的要削弱;第二:穩中
即中間的收入層次者工資水平可以繼續保持,也可以適當增加;第三:托低
即要用三年時間提高低工資收入人群的收入,使其達到平均水平。 工資制度改革,並不是簡單增加工資,而是重在規範。除此之外,在加大財政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穩定中,還將完善企業的收入分配製度以及加強對居民收入水平的調節。最近,政府提高了工資的最低收入,可以改善部分低收入市民的經濟來源
2010年教師工資改革
一.取消中、國小教師職稱工資
目前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 由於學校中、高級職稱有名額限制的,特別是高級。達到條件的教師遠遠多於限制的名額,造成資歷、學歷、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師之間(尤其農村義務教育的教師)收入差距過大:高級與初級相差接近一半。而且嚴重影響退休待遇.辦好學校,要靠90%以上教師。以教師職稱高低定工資,不僅不能真正的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大部分教師職稱原因收入差距過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特別是沒有晉上級職稱希望的,後遺症一大堆。因為教師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問題。在失衡心理的驅使下,導致師資流失嚴重,無法跳槽的教師,產生的不良後果將越來越多,於是每次中、高級教師職稱評聘,教師之間、教師與領導、教師與聘委矛盾重重,給腐敗有機可趁。許多原來要好的教師,因此反目成仇,甚至還動用了黑社會,增添紀委等部門麻煩和工作成本。因為職稱取酬的收入差距,有著太多的人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為強烈,教師工資以職稱取酬政策影響安定、破壞公平、損害幹群關係、對和諧社會的構建造成嚴重威脅。 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從經濟問題造成民生問題演變為嚴重社會問題。因此通過工資改革“限高、穩中、托低”,逐漸淡化職稱工資,或取消中、國小教師職稱工資。建立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的收入分配,勢在必行。
二、教師收入結構
教師收入由:基本工資、教齡工資、績效工資 、特優津貼等構成。1.基本工資:教師按照教師資格定:國小教師2000元,國中教師2300元,高中教師2500元,大專教師2800元,大學教師3000元。(隨國民經濟成長)
2.教齡工資(含工齡):每年30元,隨著教齡增長。工齡工資的實行這不僅是對老教師的照顧問題,更重要的是鼓勵終身從教的思想,有利於教師隊伍的建設和教師隊伍的穩定。
3.課時工資:課時補貼按照實際上課按勞取酬原則;主要是鼓勵教師多代課,特別是年輕教師精力充沛,他們多代課,並得到應有的報酬,不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對他們的鼓勵。
4、績效工資:學期和學年獎金(取代職稱工資)。這部分獎金,只能占工資的10%左右。大家推薦競比實績,每學期學年評,不終身制。每個老師積極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勵工作出成效,優質優得,不僅要激勵多代課,更要激勵上好課。
5、特優津貼:全體教師公認的特別優秀教師,無名額限制,縣市以上部門高標準考核認定,象領國務院津貼領縣/市政府津貼,不終身制。主要是對那些在教育教學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並得到很好的推廣,對一所學校或一個地區的教育有一定的影響作用的教育及教學方法,可根據影響範圍的大小確定等級,或者說是以國家及,省級,地市、縣確定不同的標準,使那些有才華的教師得到應有的報酬,真正起到激勵作用。
6、山區補貼:農村和邊遠地區的教師,另外給與補貼,應該是工資30% 。正如國家幹部下鄉補貼,越偏僻地區,補貼越高,不終身制,離開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