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復興法

(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即“全國工業復興法”(亦譯作“全國產業復興法”)。《全國工業復興法》對工業生產進行控制和調節,具有國家干預經濟的特點,這是對生產關係進行的局部調整。 羅斯福稱《全國工業復興法》“是美國國會制定的最重要、最具深遠意義的立法”。

工業復興法的社會背景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整個經濟進入相對穩定的發展時期。從1922-1929年,美國經濟出現了繁榮景象:私人汽車猛增、家用電器豐富、建築市場活躍。一切都顯得那么富足和舒適。但在繁榮的背後卻潛伏著危機,財富過於集中,窮人無力購買商品,導致市場相對萎縮;異常活躍的股票市場,瘋狂的股票投機生意,使股票價格持續上漲,造成了經濟繁榮的假象,掩蓋了就要臨頭的危機形勢;過度的信貸消費,打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導致經濟各環節、各部門之間失衡。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30年代大危機終於不可避免地在美國發生了。1929年10月24日裡約證券交易所的整個交易大廳充滿著絕望的叫喊聲,空前猛烈的拋售風使一天之內共有劃1300萬股易手。這一天被稱為“黑色星期四”。 這次經濟危機使整個資本主義世界工業生產下降了1/3,貿易減少了2/3,失業人數超過3000萬,是資本主義歷史上一次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經濟大危機加深了資本主義各國的政治危機和社會危機,西方國家面臨著新的改革才動盪。

羅斯福新政

羅斯福的上任

1933年羅斯福在經濟危機空前嚴重的形勢下當選為美國第32任總統。 羅斯福在接受總統候選人提名的演講中,鄭重表示:如果競選成功,要為美國人民實行“新政”(New Deal)。之後,他還說:“我們必須限制投機倒把、操縱市場,甚至金融家的活動,我們認為我們必須作為必要而接受這種限制,目的不是去妨礙個人主義,而是去保護個人主義。”這與放任自由的經濟政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新政的開始。羅斯福一上任就開始了他在競選時所承諾的“新政”,政府立即以立法形式,從整頓金融人手,在金融、農業、工業、社會救濟等領域採取一系列挽救危機的改革措施。

新政的主要內容

新政的主要內容包括:
新政首先從整頓金融入手,由政府提供貸款,幫助大銀行恢覆信用,保障小額存款的安全。整頓金融體系是新政的突破口。
②加強對工業的計畫指導,頒布《全國工業復興法》,對工業生產進行控制和調節,以防止盲目競爭導致生產過剩。工業領域的改革措施是新政的中心內容。
③調整農業,獎勵自願限制種植面積和牲畜頭數的農民,穩定農產品價格。農業領域改革措施的特點是縮減。
④推行“以工代賑”,興辦公共工程,增加就業,刺激消費和生產,緩和社會矛盾。美國政府稱該法旨在“鼓勵全國產業復興,促進公平競爭”,以防止盲目競爭導致生產過剩。

工業復興法的主要內容

頒布

1933年6月16日,美國國會通過《全國工業復興法》。根據《全國工業復興法》,美國政府成立國家復興管理局,指導勞資雙方訂立本行業的“公平競爭法規”,要求各工業部門制定生產規模、產品價格、市場分配、工人工資標準及工時數等,由僱主、工人和消費者共同監督生產。如果發現企業有違規行為,總統有權吊銷其執照。

“藍鷹”運動

“藍鷹”是《全國工業復興法》(NRA)的標誌。《全國工業復興法》規定凡遵守法規的企業在其產品上貼“藍鷹”標誌,以示守法和致力於復興。幾周之內,250萬僱主簽署了這個法規,全國近90%的企業參加了藍鷹運動

經濟危機的影響

1929~1933年的世界經濟危機,是資本主義歷史上最深刻、破壞性最大的危機。它根源於資本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20年代美國經濟在快速發展中也使生產和銷售的矛盾不斷尖銳化,直接導致危機的爆發。在危機的沉重打擊之下,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各自尋找對策。美國通過羅斯福新政,使危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緩和。為資本主義繼續向前發展開創了一條新的道路。羅斯福也因此成為自亞伯拉罕·林肯以來最受美國和世界公眾歡迎的總統而永載史冊。
1935年5月27日,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工業復興法”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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