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鹽簡介
山東是全國第一產鹽大省,海岸線全長3024.4公里,灘涂面積廣闊。省內鹽資源十分豐富,環萊州灣沿岸的地下滷水資源全國獨一無二,濃度高、儲量大,有效降低了海鹽生產的成本。鹽礦資源儲量也很豐富,泰安市已探明的礦鹽儲量達75億噸,東營、聊城也發現了大型鹽礦。目前,全省原鹽生產能力2500萬噸,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強。產品遠銷十餘個省市,並出口日本、韓國及東南亞等國家和地區。製鹽企業鹽化工產品種類達30餘種,年產量30多萬噸,其中,溴素的產銷量占全國總量的95%以上。鹽業海產養殖近幾年發展迅速,海參、珍貴魚類、蝦、貝、蟹等養殖已形成規模,技術水平、養殖數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山東鹽業集團在全省17個市、124個縣(市、區)均設立了鹽業經營管理機構(鹽業公司、鹽務局),實行垂直管理,批發企業中有10家達到國家“AAA”質量管理等級,有57家達到“AA”質量管理等級。另有6個直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1個鹽業轉運處。各類食鹽產能140萬噸,2010年累計生產食鹽106.2萬噸,除保障本省食鹽市場需求外,還供應北京、上海等十餘個省市。集團公司現有在冊職工1.28萬人。2009年,全省製鹽企業總數達186家,其中產能達到30萬噸以上的企業55家,有10家企業產能達到60萬噸。
2011年度集團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2.72億元,同比增長28%;利潤總額2.35億元,淨利潤1.76億元;資產總額達28.75億元;資產負債率68.53%;淨資產收益率22.78%。截至2011年底,集團原鹽產能達到280萬噸、其中食鹽120萬噸。
截止2011年11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生產食鹽107.9萬噸,銷售108.8萬噸;批發企業銷售食鹽79萬噸,集團生產原鹽203萬噸。1-11月份,非食鹽業務營業收入17.8億元,占全部營業收入增長部分的53%;實現利潤總額0.98億元,占全部利潤增長部分的70%。
歷史沿革
1949年1月1日,經華東財經辦事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山東省鹽務局成立,隸屬省財政廳,統一負責全省鹽務行政、鹽稅徵收及公營鹽灘的管理經營。1954年2月,與原主管省內外銷鹽的山東鹽業公司合併,實行產銷統一領導,合署辦公。
此後隸屬關係多次變更,歷經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山東省輕工業廳、第一輕工業部中國鹽業公司、山東省商業局、山東省一輕廳等部門管理。
1988年,山東省鹽業公司(鹽務局)升格為副廳級建制。
1992年,經山東省政府批准,更名為山東省鹽業總公司。
2004年,山東省鹽業總公司(鹽務局)劃歸山東省國資委管理。
2009年10月,經山東省國資委批准,整體改制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為省屬國有獨資公司,依法從事本省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同時加掛山東省鹽務局的牌子,為省政府的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據以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2、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規劃,研究制定全省鹽業的行業發 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依法加強對鹽資源的保護、開 發和利用,調整和最佳化產業、產品結構;負責製鹽企業基建、技改、擴建項目和鹽田廢轉的審核、申報或審批;對系統外製鹽企業實行歸口管理和巨觀指導;協調產銷關係。
3、負責全省鹽政管理工作。對全省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 導、分級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鹽業違法案件,履 行鹽業行政複議職責;培訓 、管理鹽政執法人員;為行業和社會提供有關鹽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4、 負責全省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統籌規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國家級、省級食鹽分配調撥中心的布局和建設;對食鹽的生產、加工、分配調撥和質量監測實行統一管理;對全省食鹽專營業務,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織批發企業經行銷售,保證市場供應。
5、綜合、分析全省鹽業經濟運行情況及發展趨勢,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收集、發布國內外鹽業經濟、技術、市場信息,預測市場發展趨勢。
6、制定行業技術進步規劃,負責重大科研項目、工業性試驗項目、重大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成果。
7、管理市級鹽務局的領導幹部;負責本系統的幹部隊伍建設、人才培養和職工培訓
8、指導全省鹽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鹽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的工作。
9、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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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總部機構
鹽業集團職能部門: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規劃發展處、生產經營處、物流與信息化、財務管理處(結算中心)、幹部管理處(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處、非鹽產業處、產權管理處。鹽務局行政管理部門:鹽政法規處(鹽政稽查總隊)、行業指導處(與協會秘書處合署)。
黨委工作部門:黨群工作處(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審計法務處)。
科技研發部門:科技研發中心(內設綜合辦公室、中心實驗室)。
機關服務機構:機關服務中心。
生產板塊核心企業
山東省鹽業集團東方製鹽有限公司。經營板塊核心企業
山東省鹽業集團魯鹽連鎖有限公司。直屬定點生產企業
山東菜央子鹽場、山東寒亭第一鹽場(受集團委託管理山東鹽業科技發展公司)、山東肥城精製鹽廠、山東岱嶽製鹽有限公司,均為東方製鹽公司權屬企業。直屬單位
一、市級(17個)青島市鹽務局(副廳級,地方管理為主);濰坊市鹽務局、煙臺市鹽務局、威海市鹽務局、東營市鹽務局、濱州市鹽務局、日照市鹽務局、泰安市鹽務局、濟南市鹽務局、濟寧市鹽務局、德州市鹽務局、菏澤市鹽務局、淄博市鹽務局、臨沂市鹽務局、萊蕪市鹽務局、棗莊市鹽務局、聊城市鹽務局(鹽業公司,省局垂直管理)
二、縣級(124個)
三、昌樂鹽業轉運處(副處級,濰坊市鹽務局代管)。
參股單位
濰坊亞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17.5%,並列第一大股東)相關單位
山東省輕工工程學校、山東省海洋化工科學研究院。領導班子
於志群:山東省鹽務局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山東省鹽業協會理事長,主持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鹽務局全面工作。孫樹聲: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履行省鹽業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職責。分管財務管理處(結算中心)、幹部管理處(黨委組織部)、科技研發中心。
翟鳳銀:山東省鹽務局、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職工代表、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分管黨群工作處、山東省鹽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
袁譚楷: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分管人力資源處、非鹽產業處,聯繫魯鹽連鎖公司。
魏衍亭: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分管規劃發展處、物流與信息化處。
於本傑: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分管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鹽政法規處(鹽政稽查總隊)。
牛德興: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山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分管生產經營處、行業指導處(鹽協會秘書處),聯繫東方製鹽公司。
商國慶: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室(審計法務處)、機關服務中心。
譚新良: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外部董事,履行省國資委委派的財務總監、外部董事職責,協助孫樹聲同志負責財務管理工作,分管產權管理處。
馬長海: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省鹽務局調研員(正職級),協助翟鳳銀同志負責鹽業史志編纂、省鹽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工作。
曹洪武:山東省鹽務局局長助理、山東省鹽業集團總經理助理、紀委副書記、幹部管理處處長(黨委組織部部長)、紀檢監察室主任。
郝慶山: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協助領導負責科技發展、物流與信息化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