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鹽務局

菏澤市鹽務局為菏澤市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山東省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為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直屬企業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企業法人實體組織,依法從事全市鹽資源的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的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現有七個分公司,幹部職工近1000人。局司一套人馬、兩個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菏鹽簡介

2012年,全市累計購進食鹽64748噸,完成計畫的133.5%,累計銷售食鹽68710噸,完成全年計畫的141.67%。其中,多品種食鹽銷售21474噸,生活用鹽銷售8059箱。公司累計實現銷售收入13891萬元;實現利稅1068萬元;實現利潤270萬元,同比增長174萬元。實現非鹽銷售實現收入2497萬元,其中酒水類430萬元、調味品類617萬元、糧油類934萬元、殺蟲劑類356萬元、洗化類160萬元。菏澤鹽業經濟運行情況創歷史最好水平。

先後榮獲“全省鹽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菏澤市工會工作先進單位”、“菏澤市婦女工作先進單位”、“菏澤市誠信企業”、“菏澤市委宣教基地”等稱號。

2012年,榮獲“2012年度全省鹽業系統先進單位”、“全省鹽業系統辦公室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度”全省鹽政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全省鹽業系統“基層建設年”活動先進單位、2011—2012年度“菏澤市思想政治工作優秀企業”、2012年度”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度市級文明單位”、”全市網路文化工作先進單位“、公司團委為2012年度“省管企業五四紅旗團委”。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負責行政管轄區域內鹽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

3、負責全市各類鹽產品的調撥、運輸、供應管理,保證全市的食鹽安全有序供應;

4、負責核發行政管轄區域內鹽業管理的有關票證,包括食鹽零售許可證、鹽產品運輸準運證等;

5、負責行政管轄區域內各類鹽業違法案例的查處;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總部機構

公司職能部門:辦公室、行政科、人事勞資科、財務科、審計考核科、鹽業科。

鹽務局行政管理部門:鹽政科(菏澤市鹽政稽查支隊,下轄5個執法大隊)。

黨務工作部門:黨辦(政工科)。

直屬經營部門:非鹽經營部(非鹽產業科)、物業服務部(物業管理中心)。

直屬單位

菏澤市鹽務局直屬一分局(菏澤鹽業公司一分公司,保留定陶縣鹽務局牌子)、菏澤市鹽務局直屬二分局(菏澤鹽業公司二分公司,保留東明縣鹽務局牌子)、單縣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單縣分公司)、成武縣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成武分公司)、曹縣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曹縣分公司)、鄆城縣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鄆城分公司)、巨野縣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巨野分公司)、鄄城縣鹽務局(菏澤鹽業公司鄄城分公司)。

領導班子

菏澤市鹽務局局長、菏澤鹽業公司經理、黨委書記:袁志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人事勞資科。

菏澤市鹽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紀委書記、菏澤鹽業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郭永成,主持紀委工作,分管鹽政科(稽查支隊)、鹽業科、黨委辦公室(政工科)、審計考核科。

菏澤市鹽務局副局長、菏澤鹽業公司副經理、黨委委員:宋成齊,分管辦公室、行政科、非鹽產業科和物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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