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量

對外貿易量

對外貿易量是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後的對外貿易值。以貨幣所表示的對外貿易值常受價格變動的影響,為準確地反映一國進、出貿易的實際規模,通常以一定年份為基期,用進、出口值除進、出口價格指數,便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得出按不變價格計算的貿易值,即對外貿易量。 以貨幣所表示的對外貿易值經常受到價格變動的影響,因而不能準確地反映一國對外貿易的實際規模,更不能使不同時期的對外貿易值直接比較。而以一定時期為基期的貿易量指數同各個時期的貿易量指數相比較,就可以得出比較準確反映貿易實際規模變動的貿易量指數。

含義

貿易量是以數量、重量、面積、體積等計量單位表示的反映貿易規模的指標。

計算方法

由於國際市場上的物價經常發生變動,用價值表示的國際貿易額並不能真實地反映該國外貿的實際規模。如果用貿易量,即用進出口商品的數量、重量等來表示,則可以避免這種缺陷。就某一種商品來說,用計量單位表示十分容易,但就一個國家的全部進出口商品來說,就無法直接用計量單位表示,因商品不同,計量單位也不同,難以直接相加。因此,應記住下面這個消除價格變動的貿易量計算公式:

進(出)口貿易量=進(出)口額/ 進(出)口價格指數%

例如,以2004年為基期,某國該年的進出口價格指數均定為100。2005年該國進口貿易額為1170億美元,出口貿易額為1200億美元。2005年該國出口產品價格平均下跌5%,出口價格指數為95;2005年該國進口產品價格平均上漲3%,進口價格指數為103。

把這些數值代入上面的公式,便可得出該國2005年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後的貿易額,即實際的進出口貿易量:

進口貿易量=1170÷103%=1135.9億美元

出口貿易量=1200÷95%=1263.15億美元

可見,該國2005年的進口貿易額雖然達到1170億美元,但剔除價格變動因素後的實際進口貿易量只有1135.9億美元;而該國2005年的出口貿易額雖然只有1200億美元,但剔除價格變動因素後的實際出口貿易量卻高達1263.1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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