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訴訟

專利侵權訴訟是指當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專利權被他人侵犯時,在掌握一定證據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途徑。

專利侵權訴訟

專利侵權訴訟 是指當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的專利權利被他人侵犯時,在掌握一定證據後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途徑。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訴訟的作用

權利人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是有效打擊專利侵權、維護權利的一個重要途徑,與向知識產權局提起的行政投訴相比,其具有以下特點:

一、 可以請求賠償,有效彌補損失。知識產權局進行行政處理只能對侵權人進行行政處罰,不能裁定賠償,而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提交的訴訟請求、侵權證據等裁定侵權人賠償權利人的損失。

二、 判決或裁定結果具有終局性。當事人對知識產權局進行的行政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而經過法院一審、二審程式的判決或裁定具有終局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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