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權

審議權是指人大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期間,對列入本次會議議程的各項議案進行審查和討論並發表意見,表明態度,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

人大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期間,對列入本次會議議程的各項議案進行審查和討論並發表意見,表明態度,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權利。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規定,代表在出席人大會議期間,審議的主要內容包括:(1)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的工作報告。(2)本行政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3)本行政區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4)審議、選舉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和組成人員。(5)審議被列入會議議程的各項議案,包括法律案。人大代表行使審議權,一般採取出席大會全體會議、參加代表團全體會議、參加小組會議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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