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體設施
全局擁用辦公樓2棟,警用車輛30餘輛,通訊設備較先進,擁有ISQ—31型程控數字電話交換機1台,JSZ—1型“110”數字程中空報警系統1套,建立了公安三級網路系統。
人員編制
根據公安職責,縣公安局內共設有14個職能科、所、隊、室。其中,交通警察大隊為正科級單位;指揮中心、刑事警察大隊、巡邏(防暴)警察大隊、政工科、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經濟偵察大隊、治安警察大隊及12個派出所為副科級單位;辦公室、警務督察大隊、戶政科、法制科、信息通信科、看所守所、裝財科為股級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有關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對全縣公安機關實施組織領導和指揮;負責對全縣公安工作的部署、指導、檢查和監督。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組織實施並指導偵查工作,組織、協調處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
四、負責實施並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處理其他有害氣功組織工作。
五、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和門牌、流動人口、居民身份證和居民身份證號碼、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組織指導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七、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縣消防和警衛工作。
八、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九、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和經濟民警、保全隊伍的建設。
十、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全縣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組織實施並指導、監督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管理工作,規劃和指導全縣監所建設。
十二、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指導、檢查、監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三、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開展禁毒和緝毒工作。
十四、組織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五、領導全縣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對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六、指導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和幹部隊伍建設設;組織實施並指導、管理全縣公安教育、培訓及技能訓練;組織指導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人事工作。
十七、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實施並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違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