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概況
法律與政治學院成立於2009年8月,前身為2004年成立的法律與政治系。學院現有四個本科專業:法學專業2004年開始招生;人力資源管理專業2005年開始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2008年開始招生;土地資源管理專業2012年開始招生。項目人力資源管理碩士點2013年開始招生。學院設有建築法規研究所、社會政策研究所、人口與人力資源研究中心。學院為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單位,校就業先進單位、科研工作先進單位。
學院現有在校生1000餘人,教職工4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23人,校學術帶頭人1人。中青年教師中博士12人,碩士學位以上教師占84%。師資隊伍學歷水平較高,梯隊結構良好。學院積極探索教育教學改革,多層次多方位培養人才。已向社會輸送高質量人才500多名,其中考取公務員100多名,考取研究生100多名,多數畢業生在企業擔當骨幹,獲得用人單位的高度好評。目前,法政學院在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4項、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9項,民政部、全國婦聯、省社科規劃、省科技廳、省領導圈定項目等30餘項。
學院領導
法律與政治學院黨總支書記謝建同志
法律與政治學院院長呂露光同志
法律與政治學院黨總支副書記魏東同志
法律與政治學院副院長丁仁船同志
思政部副主任劉曉君同志
學院發展
學院建有模擬法庭、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綜合實驗室。模擬法庭按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庭設計要求建設,為校法制宣傳教育基地、人文素質教育基地、心理健康教育基地,承擔多項教育教學功能。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綜合實驗室主要承擔人力資源管理、勞動社會保障專業實驗實訓教學任務,可進行全校師生職業能力測評,也可接受企事業單位的人才測評、社會保障和管理諮詢服務項目。
學院不斷解放思想,更新辦學觀念,開放式辦學。先後與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才交流中心、合肥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安徽省老齡委、合肥工投公司、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合作,建設了穩定的校外就業、實習基地。
在新形勢下,法政學院決心進一步轉變理念,抓住後發優勢,以高標準打造新專業,提升辦學層次,盡力改善辦學條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爭取辦出特色、辦出水平。
專業簡介
法學專業名稱:法學專業(經濟法方向) 學制:四年
招生範圍:文理兼收 學位:法學學士
一、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和黨的相關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與道德修養,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服務部門以及建築業從事法律工作的專門人才。
二、專業培養要求:
1、掌握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
2、熟悉我國法律、法規和黨的相關政策;
3、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4、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5、能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具備聽、說、讀、寫、譯的基本能力;
6、能運用計算機和網路技術從事管理工作;
7、具備必要的人文和社會科學基本知識,了解建築工程基本知識。
三、主幹學科:法學
四、核心課程: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商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五、專業的課程體系結構:
公共基礎課: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政治經濟學、毛澤東思想概論、鄧小平理論、思想道德教育、大學英語、體育、高等數學、計算機套用基礎、FOXPRO、現代漢語。
專業基礎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國際法、商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私法、法律邏輯、仲裁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法。
專業課:經濟法學、金融法、契約法學、建築市場管理法、房地產法、FIDIC國際土木工程契約。
專業選修課:外國法制史、外國法律思想史、婚姻家庭法、建築學概論、證據學、土木工程概論、法律文書寫作、擔保法。
人文社科類課程:公共關係學、國際貿易與國際金融、經濟學原理、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文獻檢索。
六、教學時間體系結構:
課堂教學2506學時。其中公共基礎課750學時,占30%;專業基礎課1018,占41%,專業課312學時,占12%;專業選修課276學時,占11%;文化素質課150學時,占6%。
七、主要實踐環節:
社會實踐、認識實習、學年論文、專業實習、模擬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
專業名稱:人力資源管理學制:四年
招生範圍:文理兼收 學位:管理學學士
一、專業培養目標
我校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培養目標是:為適應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我國建築業發展的要求,培養專門的高層次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人才。本專業培養的人才應具備人力資源管理及相關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從事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工作,尤其是在建築企業中從事組織結構設計、招聘選拔、人員配置、職業規劃、激勵、協調溝通等方面的工作。
二、專業培養要求:
畢業生應掌握管理學、經濟學、人力資源管理、項目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掌握人力資源管理的定量、定性分析方法;具有較強語言與文字表達、人際溝通、組織協調及領導的基本能力;熟悉人力資源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與法規;了解土木建築和項目管理的基本知識,熟悉建築業組織結構和人員配備特點;具有人力資源管理所要求的調查分析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套用技術和外語,具有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項目管理及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能運用人力資源管理定性、定量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3.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人際溝通、組織協調及領導的基本能力;
4.熟悉與人力資源有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5.建築業組織結構設計、人員配置、進度控制的相關知識;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論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
三、主幹學科
經濟學 工商管理
四、主幹課程
經濟學、管理學原理、會計學原理、勞動經濟學、管理心理學、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戰略管理、企業文化、人員素質測評與考核、薪酬管理、組織結構設計、公共關係學、管理信息系統。
五、課程體系結構
公共基礎課: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鄧小平理論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大學語文、大學英語、
計算機套用基礎、Visual Foxpro、體育。
專業基礎課: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機率論與數理統計、社會經濟統計學、個體經濟學、總量經濟學、勞動經濟學、管理學原理、組織行為學、管理心理學、管理信息系統、經濟法、公共關係學、戰略管理。
專業課:人力資源管理、組織結構設計、工作分析與員工招聘、人員素質測評與考核、薪酬管理、企業文化、社會保障學。
選修課:管理文秘、談判技巧、土木工程概論、房地產管理、工程監理概論、人力資源調查方法、會計學、財務管理、員工配置與開發、管理技術。
六、教學時間體系結構:
課程總學時2492學時,其中理論授課2362學時,實踐學時130。專業總學分180學分,其中必修課學分為112,選修課學分為28(兩者合計140),社會實踐40周,計40學分。公共基礎課842課時,占總時數的34%,47學分,占學分總數的26.77%;專業基礎課774課時,占總時數的31%,44學分,占學分總數的25%;專業課372課時,占總時數的15%,21學分,占學分總數的12%;選修課504課時,占總時數的20%,28學分,占學分總數的16%。
七、實踐環節:
結合教學組織學生參加軍訓、社會調查、專業實習、學年論文、公益活動、專業實驗、畢業實習、撰寫畢業論文等,總學時約40周,40學分(參見 Ⅳ 實踐環節安排表)。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備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具備勞動與社會保障系統知識和套用能力,能在各級黨政機關、工會組織、社會團體、社區服務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從事人事管理、勞動仲裁、社會保障業務、安全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的高級複合型人才。
二、培養要求
(一)知識要求
1.具備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等公共基礎知識。
2.掌握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學科基礎理論。
3.熟悉財務、會計、統計、法律、信息技術等學科相關知識。
4.掌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知識。
(二)能力要求
1.具有較強運用外語的能力,成績達到四級相當水平。
2.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技能。
3.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社會保障資金管理軟體套用操作技能。
4.掌握數據收集、數據分析、撰寫報告的初步科研能力。
5.具有較強的分析、解決社會保障實務的能力。
6.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社交活動組織能力。
(三)素質要求
1.增強身體素質,達到國家規定的大學生體育運動和軍事訓練合格標準。
2.強化心理素質,具備良好的自我認知、情緒管理能力和意志品質。
3.提高文化素質,熟悉中國傳統文化、中西文化差異。
4.提高道德修養,誠實守信,遵守社會公德、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三、主幹學科
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
四、主要課程
社會學原理、管理學原理、公共事業管理概論、人力資源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勞動經濟學、福利經濟學、社會保障學、社會政策、保險學、社會保險資金管理、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中外社會保障制度比較。
五、主要實踐教學環節
(一)全校性實踐教學:入學教育、軍事訓練、工程實習、公益勞動、就業指導等。
(二)課程設計:社會保障資金管理、社會政策、社會保障實務。
(三)實習與論文:認識實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畢業論文。
六、學制及學分要求
學制:四年,學生可在3-6年內修完本專業規定學分。
學分要求:本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必須修滿教學計畫規定的?學分方能畢業。其中:必修課?學分;選修課程19學分(包含專業方向模組8學分),實踐教學環節33學分;校級公共選修課程8學分;社會實踐與課外創新活動5學分。
七、授予學位
管理學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