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差異

同一班級學生在學習成績上表現出的差別。

學習差異

正文

同一班級學生在學習成績上表現出的差別。它是教育心理學的重要研究內容。其產生有主觀和客觀上的原因。主觀原因包括學生的智力水平、生理年齡、身體條件、學習態度以及性情、意志、社會行為等方面的差異;客觀原因主要是教師教學中的問題,例如分班標準是否適當、教材安排是否合理、教法是否符合全班學生要求等。在學習成績的測量統計圖表中顯示出來的常態分配、偏態分配和多峰式分配,都表明學習差異是客觀存在的。面對學習差異普遍存在的事實,糾正班級教學的齊頭並進、忽視個別教學的缺點,注意對不同的學生因材施教,揚其所長,補其所短,充分發掘每個學生各自的潛能,這是教育心理學研究的重大課題。
教育心理學注意個別差異的研究始於19世紀。英國F.高爾頓從遺傳與天才方面進行這方面研究;美國的J.M.卡特爾對個別差別和心理測驗的研究對教育心理學影響很大。近代美國教育心理學家L.J.克龍巴赫R.E.斯諾曾提倡ATI理論,即所謂"性向與措施互動作用"。他們認為,對教材教法等教育措施的選擇,要根據學生的不同的性向(如智力高低)而定。對不同性向的學生,要採取不同的教育措施才能產生最大的教學效果。由於學生學習的個別差異很大,所以沒有一種統一的教材或固定不變的教學方法可以完全適合全班所有的學生。分班教學,目的就是為了適應學生的個別差異,因材施教。根據學生的智力水平,把同一年級的學生分成班或組進行教學,一個班的學生學習能力大體接近,但分班後,如果同年級所有學生仍然採用同一教材,同樣進度,接受同樣的統一考試,分班而不因材施教,就有失分班教學的本意。
參考書目
 張德琇著:《教育心理研究》,教育科學出版社,北京,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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