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下設的九個專門委員會之一。
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政協章程的要求,以及全國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議提出的與本委員會工作有關的任務,團結和聯繫委員學習、宣傳國家有關港澳台僑方面的方針政策,積極反映社情民意;對港澳台僑方面的重要問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和提案;加強同港澳台僑委員和有關人士的聯絡;組織各種活動,積極為委員知情明政、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僑務工作方面的任務和主要內容: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2000年3月修訂本)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宣傳和協助貫徹執行國家的僑務政策。加強同國外僑胞的聯繫和團結,鼓勵他們為祖國的建設事業和統一祖國的大業作出貢獻。因此,人民政協的僑務工作是人民政協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黨和國家僑務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設有華僑事務組,第二屆至第六屆稱為華僑組,第七屆、第八屆稱為華僑委員會。1995年3月政協第八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將華僑委員會和祖國統一聯誼委員會合併為台港澳僑聯絡委員會,1998年3月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定名為港澳台僑委員會。
政協歷屆全國委員會負責僑務工作的專門工作機構都始終把團結海外僑胞和國內歸僑僑眷,維護他們的合法正當權益,作為自己的主要職責之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協助全國人大僑委、國務院僑辦做好僑務立法和執法以及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工作。
2、組織委員就僑務工作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向中央和有關部門提出意見和建議。
3、把握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擴大與加強同海外僑胞的聯繫和廣泛團結,鞏固和擴大愛國統一戰線。
4、廣泛聽取海外僑胞對中國各項建設事業和祖國統一大業的意見和建議,為他們提供參政議政的舞台和空間,發揮他們在中國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5、幫助引進海外資金、人才、技術和信息,牽線搭橋,為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服務。
6、反映僑界社情民意,力所能及地幫助海外僑胞和國內歸僑僑眷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第十一屆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任:陳雲林
副主任(按姓氏筆畫排序):
馬有禮、王鳳超、安民、李炳才、吳國禎、陳麗華(女,滿族)、陳佐洱、陳明義、陳紹基、林兆樞、胡應湘、施祥鵬、樓志豪、蔡東士
委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於煉、萬季飛、馬介璋、王巨祿、王執禮、王曉玉、鄧成城、史茂林、樂美真、莊紹綏、劉凡、劉亦銘、劉澤彭、孫必達、孫寶啟、李卓彬、李昌鑒、楊瀚、楊思澤、吳承業、邱維廉、張茵(女)、張閭蘅(女)、陳杰(女,高山族)、陳寒楓、陳聯合、林明江、林盛中、羅援、鄭建邦、胡葆琳(女)、侯伯文、鍾小健、俞敏洪、賀定一(女)、賈寶蘭(女)、高傑、黃植誠(壯族)、黃紫玉(女)、黃楚標、彭磷基、董中原、董利翔(女)、程紅(女)、曾文仲、瞿弦和
工作機構
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辦公室(又稱“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局”)是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和全國政協辦公廳負責涉及港澳台僑有關事務歸口管理的工作部門,下設綜合處、港澳台處和華僑處。
主要職責是:在委員會和秘書長領導下,承擔港澳台僑委員會的秘書、參謀、會務、服務和聯絡工作。主要工作有:協助研究擬定港澳台僑委員會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港澳台僑委員會的簡報、調查報告、會議紀要和建議的起草工作;負責匯集、研究、整理和反映港澳台僑委員會和港澳台僑人士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與港澳台僑人士的聯繫和接待工作;研究和了解港澳台僑情況,編印有關資料;密切與地方政協對口委員會的聯繫與合作;負責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聯繫、配合和協調工作;負責政協辦公廳委託的與港澳台僑有關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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