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鳩,C.de S.
正文
法國思想家。1689年 1月18日生於波爾多附近的貴族家庭。原名沙爾·德·塞孔德。1716年承襲他伯父的爵位和產業,成為孟德斯鳩男爵,並成為他伯父的波爾多議會兼法院主席的職務的繼任者。若干年後把這個公職轉賣給別人。17世紀末18世紀初,法國封建貴族依仗采邑地租,已經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生活需要。靠近大城市的貴族,在當地手工業和商業蓬勃發展的影響下,也開始插手於工商業,謀求發財致富。孟德斯鳩曾經經營釀造葡萄酒和出口貿易。這些或多或少地資產階級化的封建貴族,由於經濟條件和生活條件的改變,漸漸不滿意君主集權的封建統治,開始發表革新的政治見解。孟德斯鳩之所以成為法國啟蒙運動先驅者,是有其特定的社會原因的。
1708到1714年,孟德斯鳩專門研究法律,常去巴黎居住,目睹“太陽王”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亂、紀綱不振的衰敗現象。年僅五歲的路易十五接位,由母后攝政(1715~1723),也沒有減輕法國社會動盪不安的景況。孟德斯鳩把他在巴黎所見所聞的不合理現象逐日記錄,積稿10年,整理成《波斯人信札》(1721)。這是一部通過文學形象表達的政論,它揭發和批判法國封建朝廷和社會生活方面的種種弊端。作者假託兩個波斯貴族人士到法國遊歷,從局外人的角度觀察法國社會。他們發現法國人熟視無睹的許多荒唐腐敗的現象,用波斯人口吻,寫成冷嘲熱諷、嘻笑怒罵的絕妙文章。《波斯人信札》不但思想內容在當時有進步意義,它的清新明快的散文風格,對法國文學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孟德斯鳩後半生研究政治革新問題。他博覽群書,遊歷歐洲各地,訪察人情風俗和政治法律,歷時20年,寫成《論法的精神》(1748)。在這部著作中,孟德斯鳩認為英國式的君主立憲制,是比較好的政治制度,三權分立可以保障政治清明。他於1734年發表的《羅馬盛衰根由考》,原是《論法的精神》中的一卷,是他提前發表的。 《論法的精神》早在中國清朝末年即由嚴復從英文轉譯成中文,書名《法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有新的中譯本《論法的精神》出版。
《波斯人信札》也早有林紓的譯本,名為《魚雁抉微》,連載於1916年的《東方雜誌》。林紓的譯本只有原書的一小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有完整的新譯本《波斯人信札》出版。
參考書目
G.Lanson, Montesquieu, Alcan,1933.
J.Dedien, Montesquieu, l’Homme et l’Oeuvre, Paris,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