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作品名稱:女慰慈壙銘作品年代:清代
作者:王先謙
文學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
女慰慈,期有二月而字自庵先生之第三孫[1],又八月而殤[2]。女生數月能言,秀外而惠中[3]。問以家人居室,歷指不爽[4]。聞予聲,輒歡躍叫呼,予亦逾時不見不樂也。每日斜抱至門外,對門牆上青草叢生,蔥鬱可愛,女注視笑語,良久乃入。病劇,數月稍間[5],至門,猶視青草作笑態,而口已不能言,可傷也已。周氏婿少女六月,予頗過其家,紅裾繡褓[6],奉手拜跪[7],旁人皆笑,予顧之而悲。予妻之孕女也,時盡室行大江中[8],或曰:是生也,無根易折。信耶?何以解於舟之人?殤以同治甲戌正月十三日[9],既厝矣[10],為之銘:女生置酒兮,予母歡醉,名女娛祖兮,慰慈其字。劃而逝焉來何為[11]?予涼德兮召之[12]。烏乎![1]作品注釋
[1]期(jì):一周年。字:女子許嫁。自庵:周姓。生平不詳。[2]殤:未成年而死。
[3]惠:通“慧”。
[4]爽:失,差。
[5]間(jiàn):距離。引申為疾病稍好轉。
[6]裾(jū):衣服的前襟。褓:小兒衣。
[7]奉手:此指攜著大人的手。
[8]盡室:舉家,全家人。
[9]甲戌:公元1874年(同治十三年)。
[10]厝:(cuò):淺埋以待改葬。
[11]劃(huà):忽然。
[12]涼德: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