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菸草股份有限公司

大東菸草股份有限公司

大東菸草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5年(1926年)由嚴惠宇(上海金城銀行副經理)投資創辦,資本額2萬元,位於呂宋路(今連雲路)修德里。初創時有捲菸機2台,生產郵政牌捲菸,以買一送一的方式推銷,月產約200餘箱,供不應求。次年增資5萬元,添置捲菸機4台,月產捲菸約500餘箱。民國17年該公司擴股,增資為20萬元後改組成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發展簡史

公司擴股後,在公平路769號建新廠房,擴大生產,至民國26年有捲菸機17台,職工由創辦時的50餘人增至740餘人,產品有郵政、醒獅、飛虎、金塔、香檳等牌捲菸。銷售地區除本埠外,以蘇州、無錫、鎮江、南京等地為主,其中以泰州銷量為最大,部分銷往皖南、皖北一帶,民國25年全年銷量2萬餘箱。八一三事變後,廠房、設備、原料貨物均遭戰火焚毀,損失共達40餘萬元,資本所存無幾,僅存堆放於外棧和銀行押款的原料尚未波及。嗣後租用位於武定路業已停產的福昌煙廠廠房及設備恢復生產,但因主要銷售地區相繼淪陷,銷量銳減。自民國26年11月至民國27年底的14個月中,該公司總計銷量12700箱,月平均900餘箱,與戰前7個月(民國26年1~7月)的平均月銷量2570箱相比,下降率為65%。

民國27年經股東會決定增資120萬元,連同原有資本40萬元總計160萬元,在赫德路(今常德路)837號籌建新廠。同年10月新廠開工生產。時有捲菸機12台,產品以香檳牌捲菸為主,主要銷往皖北一帶,營業逐漸恢復。民國29年全年生產12000箱,為抗戰時期的最高年產量。後因侵華日軍限制華商企業生產捲菸,產銷量日漸低落,只能代卷捲菸,以增加收入。民國32年,該公司資金運轉困難,出售捲菸機4台。抗日戰爭勝利後,董事長嚴惠宇不斷抽走帳外資金,生產更無起色。

上海解放初期,政府給該廠以加工任務。1952年、1953年和1954年,該公司的年產量分別為3509.71箱(加工占100%)、11396.36箱(加工占86.72%)和11149.69箱(加工占90.98%)。

現狀

1954年10月,該廠(公司)申請公私合營,1955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大華、大運隆、瑞倫和國華煙廠併入該廠後實行公私合營。經清產定股,核定該合營廠資本額為134.9萬元。同年11月,大華、大運隆、瑞倫煙廠合併生產。國華煙廠資不抵債,經按實有資產清估,不足部分由大東南、華成煙廠投資,職工於1956年1月併入大東煙廠。全廠占地5.186畝,廠房建築面積約3429平方米,合併後職工1401人,其中大華煙廠併入267人、大運隆煙廠併入148人、瑞倫煙廠併入124人、國華煙廠併入527人。1958年6月,該廠轉產為上海量具刃具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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