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明代的軍制,繼承發展了唐、宋、元三朝的兵制特點,建立了衛所制。明代的軍籍是世襲的,衛所兵有定籍,兵農合一,屯守兼備,不但保證了兵源,也滿足了軍隊的供給。明代的衛所極其龐大複雜,分為直屬皇帝的親軍京衛和五軍都督府下轄的衛所。其中又有屯墾衛,駐守衛、戍軍衛和護衛。全國的衛軍人數多達二百餘萬,在明中後期都超過了二百六十萬。
親軍上直二十六衛,分別是:金吾前衛、金吾後衛、羽林左衛、羽林右衛、府軍衛、府軍左衛、府軍右衛、府軍前衛、府軍後衛、虎賁左衛、錦衣衛、旗手衛(以上舊為上十二衛)、金吾右衛、羽林前衛、燕山左衛、 燕山右衛、燕山前衛、騰驤左衛、騰驤右衛、武驤左衛、武驤右衛、武功中衛、武功左衛、武功右衛(此三衛為軍匠,隸屬工部管轄)、永清左衛、永清右衛,已上俱不屬五軍都督府管轄。
錦衣衛:掌侍衛、儀仗、緝捕、刑獄。
旗手衛:掌旗鼓、守衛。
府軍前衛:統領幼軍(補充兵)。
金吾、羽林等十九衛,掌守衛巡警。
騰驤等四衛,掌隨駕護衛。
洪武時期所設十二衛
錦衣衛錦衣衛是中國明朝時期的專有軍事特務機構,其全名為“錦衣衛親軍都指揮使司”,前身為明太祖所創設之“御用拱衛司”以及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時改制之“儀鸞司”與二年(公元1369年)時改制“大內親軍都督府”。他們直接聽命於皇上, 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部分功能形同漢代的監察官司隸校尉和現代的憲兵、國家安全局及總統府參軍長。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類似於今天的CIA,如在朝鮮萬曆之戰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古人慣以朝廷鷹犬暗稱呼錦衣衛與東廠、西廠。
旗手衛旗手衛的前身是旗手千戶所,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朱元璋下旨升旗手千戶所為旗手衛。旗手衛負責大駕金鼓、旗纛,統率力士隨駕宿衛。就是說,旗手衛有兩大職責:主要職責是執掌御駕所用的金鼓、旗幟;其次的職責是侍衛親軍所共同的--護駕左右,宿衛宮禁,負責皇室的安全。
金吾前衛守衛皇城
金吾後守衛皇城
羽林左衛守衛皇城
羽林右衛守衛皇城
府軍衛守衛皇城
府軍左衛守衛皇城
府軍右衛守衛皇城
府軍前衛守衛皇城
府軍後衛守衛皇城
虎賁左衛守衛皇城
永樂時期所設十衛
金吾左衛守衛皇城
金吾右衛守衛皇城
羽林前衛守衛皇城
燕山左衛守衛皇城
燕山右衛守衛皇城
燕山前衛守衛皇城
大興左衛守衛皇城
濟陽衛守衛皇城
濟州衛守衛皇城
通州衛守衛皇城宣德時期所設四衛
騰驤左衛隨駕護衛
騰驤右衛隨駕護衛
武驤左衛隨駕護衛
武驤右衛隨駕護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