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傷徵候,是指外受創傷,如金刃、跌打、獸類咬傷及毒蟲螫傷所引起的局部症狀及整體所反映的徵候。外傷致病主要傷及皮肉筋骨,導致氣血瘀滯。其次為染毒,毒邪入髒,神明失主,甚至危及生命。
金刃、跌仆所傷證
本證,是指因金刃、跌仆等意外事故所致皮肉筋骨或內臟損傷的一種類病證。
臨床表現
輕者局部青紫。腫脹、疼痛,活動不便,或破損出血;重者傷筋折骨,疼痛劇烈;若內傷臟腑,則吐血、下血;若陷骨傷腦,則戴眼直視,神昏不語。
證候分析
局部受傷,脈絡破損,血滲於肌膚之間,故見患處青紫,腫脹、疼痛、活動不便。若損傷皮肉,血液流於脈外,則見出血。如損傷過重,致筋傷骨折,疼痛劇烈,若傷臟腑,絡破血溢,則見吐血,下血。若頭部受傷,骨陷傷腦,元神損傷,故致戴眼直視,神昏不語。
蟲獸所傷證
本證,是指由毒蟲、毒蛇、狂犬等動物傷害人體所引起的病證。
臨床表現
毒蟲螫傷,輕者局部紅腫疼痛,出疹,肢體麻木疼痛;重者頭痛,昏迷。
毒蛇咬傷,則見傷口疼痛,麻木,或腫脹,起水泡,甚則傷口壞死,形成潰瘍;若全身中毒,則見頭暈,視物模糊,胸悶,四肢無力,牙關緊閉,呼吸困難,瞳孔散大,脈遲弱或結、代。
狂犬咬,發病後怕光、恐水、畏聲、怕風、吞咽、呼吸困難,四肢抽搐。
證候分析
若毒蜂、蠍子、蜈蚣、毛蟲等傷人,局部損傷,則見紅腫疼痛;若毒邪侵入經脈,則見肢體麻木疼痛;若毒邪瀰漫全身,擾及清竅,則致頭暈,昏迷。
毒蛇傷人,邪毒聚於患處,致傷口麻木疼痛,或腫脹,起水泡,甚則局部壞死,形成潰瘍;若毒邪流竄全身(一般在受傷後1~6小時),可見頭暈,胸悶,視物模糊,牙關緊閉,四肢無力,呼吸困難,瞳孔散大。
狂犬咬傷,一般潛伏15~60天,長者達一年以上,毒邪逐漸瀰漫擴散周身,使肌肉麻木,肌肉麻痹,吞咽困難,遇風、光、水聲或其它響聲,則四肢抽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