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氣[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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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氣是維持意志行為的具有積極主動性(積極性)的動機。士氣就內在來源來講,可分為自覺性、凝聚力和自我實現心理三種;士氣就外在表現來講,可分為勇氣、忍性與操心三種。士氣的作用在激發個體精力、體力、能力等潛在能量於一定的職責、任務乃至個人的人生目標。士氣的根基在於由對自我本性本能的覺悟而形成的信念,影響士氣的因素在於由信念分化出來的態度和信心,態度從低到高可分為利已心理、歸屬心理、榮譽心理三個層次,而信心從低到高可分為自我效能感、集體效能感、業績經驗感三個層次。利己心理與自我效能感在職責任務目標上的對立統一會形成自覺性這一士氣狀態,歸屬心理與集體效能感在職責任務目標上的對立統一會形成凝聚力這一士氣狀態,榮譽心理與業績經驗感在職責任務目標上的對立統一會形成自我實現心理這一士氣狀態。自覺性在行為作用程度上最低層次的士氣狀態,凝聚力在行為作用程度上是中等層次的士氣狀態,自我實現心理在行為作用程度上是最高層次的士氣狀態。

詞語介紹

詞語讀音

詞目:士氣

拼音:shì qì

基本解釋

1. [morale]∶士兵的戰鬥意志,也指民眾的鬥爭精神

全體教員士氣高漲

2. [style]∶指讀書人的氣勢、作風

士氣為之一新

引證解釋

1、軍隊的鬥志
《漢書·李陵傳》:“連戰,士卒中矢傷,三創者載輦,兩創者將車,一創者持兵戰。陵 曰:‘吾士氣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軍中豈有女子乎?’”
《宋書·劉懷肅傳》:“流矢傷 懷肅 額,眾懼欲奔, 懷肅 瞋目奮戰,士氣益壯。於是士卒爭先,臨陣斬 振 首。”
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七:“是時先公中流矢,得歸朝人參議 馬觀國 萬金良劑,即裹創巡城,士氣鼓作,卒保一城生聚。”
明高攀龍《答袁節寰中丞》:“今天下難聯者人心,難得者人才,難鼓者士氣,得老公祖(袁可立)一點真精神不難矣。”
清黃鈞宰《金壺浪墨·漢奸》:“公鼓勵兵民,士氣方銳。”
徐遲《牡丹》:“後來 李印光 指揮了八月攻勢,直搗 徐 蚌 。幾員赫赫名將都上了陣,士氣又旺盛。”

2、讀書人的節操
宋 陸游 《送芮國器司業》詩:“人材衰靡方當慮,士氣崢嶸未可非。”
宋陸游《寄別李德遠》詩:“中原亂後儒風替,黨禁興來士氣孱。”
清李斗《揚州畫舫錄·草河錄上》:“﹝謝啟昆﹞出為 揚州 太守,扶養士氣,主持風雅者數年。”

3、讀書人的風氣
明劉基《諸暨州重修州學記》:“於是廟益邃以清,學益隆以嚴,弦誦藹然,士氣為之一新。”

4、士人作品的風格
清王夫之《姜齋詩話》卷下:“其標格高下,猶畫之有匠作,有士氣。”

心理學理論

定義

士氣是指維持意志行為的具有積極主動性的動機。 士氣為什麼要在心理學上這樣定義?

第一、因為絕大部分日常用語,特別是中外現代心理學界對士氣定義中可以看出一個共識的或並不否定的部分:士氣對於個體執行整體長遠目標任務具有驅動力作用,是一種服從於整體長遠目標且具有驅動力作用的心理活動。

第二、因為士氣在一定目標任務上它支持維護的既不可能是娛樂休養行為也不可能是潛意識行為,反倒只可能是需要克服相應娛樂休養心理和潛意識心理的有意志過程支持(有目標任務引導和行為過程自我心理監查監督)的意志行為。

第三、因為現代心理現象分類中,士氣可表現於其中的所有心理現象中,而若單一採用某心理現象類別幾乎也都可以用來解釋士氣,但卻只有以動機作為”決定行為的內在動力“ 的概念,才能地實質性地指出所有的與士氣相應的心理現象作為士氣性行為動力的特徵。

士氣在心理活動中表現為很多方面,但無論那種表現,都必須具備心理活動的積極主動性(即心理活動的整體長遠性)和意志性(即行為的堅強果斷性)兩個特徵,才可能屬於士氣的範疇。

作用

士氣的根本作用在於能激發出人們進行意志性行為的潛在的精力、體力與能力,個人在群體活動中精力體力發揮出的大小也是與這個人士氣的強弱成正比的。士氣強的個人在群體活動中總是能付出較多較大的精力體力,而不知疲倦;相反士氣弱的個人即使在群體活動中付出較少的精力體力,他們也可能會感覺到異常的緊張和疲勞。

士氣在在實際的指導指揮套用中會影響人們在行為行動的戰略、戰術、策略、謀略上的選擇,群體士氣愈高則指揮者在選擇策略、謀略等方面的自由度就能愈大。譬如在戰爭中士氣愈高的軍隊就越宜擔任埋伏、穿插、巷戰、運動作戰、游擊作戰等體力精力消耗大,危險性或風險性較高的任務,而士氣愈低的軍隊戰役戰術行動就大受限止。

表現

士氣是一種動機,而由於動機是屬於心理過程與心理特徵相互影響轉化過程中的心理狀態,所以士氣的內在和外在表現就是士氣從產生的心理過程與心理特徵這兩個不同角度呈現出的心理狀態。士氣是意志過程和相應的具有積極主動性的心理特徵相結合的結果。士氣從不同意志過程觸發角度進行分類可分為勇氣、忍性和操心三種,這是士氣的外在表現;而從積極主動性不同的人格個性引發士氣心態角度進行分類,從低到高又可分為自覺性、凝聚力和競爭心理三個層次,這是士氣的內在表現。

士氣公式

士氣產生總公式:行動信心×行動態度【責權意識》士氣(其中:行動信心值=行動態度值)。

這一公式表現出三個方面的內容與結論:第一、行動信心、行動態度兩者強度通過責權意識的激發演變,會導致士氣強度的正比例反應;第二、行動信心強度與行動態度強度之間的反比例對應關係;第三、在行動信心強度和行動態度強度於職責任務目標上相應相等的情況下,會形成標準的士氣。

影響士氣各因素表現

信心的表現構成

信心是指對行為成功及其相應事物的發展演化猶如預盼的信念程度。信心表現為對實現行為任務目標成敗的外在感知、情緒反應、外在意識。

信心的外在感知強度,與其情緒反應強度、外在意識強度表現是呈反向的。信心構成要素中的外在感知是指人們對行為必定成功的認識過程。

信心中的情緒是身體對行為成功的可能性乃至必然性,在生理反應上的評價和體驗。中國古人將情緒分為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而現代心理學按情緒反應的速度、強度和持續時間分為心境、激情、應激狀態三種。情緒的外在反應強度與信心的外在感知強度表現是相反的,只是其中的喜悅高興情緒則是內在信心由不穩定到穩定狀態的過渡性表現。

信心中的外在意識是指人們大腦覺察行為過程的清醒程度和反應靈敏程度,可通過個體的言語清晰度和動作準確度表現出來。外在意識是人腦對行為過程的反映,在對行為的形容中外在意識從高到低包括應激、警覺、清醒、冷靜、疲倦、恍惚、催眠狀態、睡眠狀態。除了昏迷等無意識狀態以外,正常情況下人們在睡眠時外在意識水平最低,在應激狀態時外在意識水平最高。信心中的外在意識與信心中外在感知的區別,在於外在感知是一種對行為成敗的思維判斷,而外在意識則是對行為成敗的注意關注。外在意識反應的靈敏程度與信心的堅定強度是相反的。

態度的表現構成

態度是指對事物穩定的評價和相應的行為傾向。態度包括對行為實現意義的內在知覺(道德觀和價值觀)、情感(即“好-壞”、“滿意-不滿意”、“喜歡-厭惡”、“愛-恨”等等)和意向(謀慮、企圖、願望、欲望等)三方面的構成要素。

態度中的內在知覺是指人們對行為必要性的認識,它包括與職責相關的道德觀和價值觀。態度中的道德價值觀與信念中的道德價值觀的區別在於:信念中的道德價值觀都是隨環境而發生的自然反應,有天生的或由後天經驗學習等培養出來的;而態度中的道德價值觀則是要依一定職責任務目標才存在,在心理上需要有職責目標意識的監督控制。態度中的內在知覺和信心中的外在感知的區別在於態度中的內在知覺是對行為目標目的的必要性的思維判斷,而信心中的外在感知是對行為過程難度的思維判斷。由激發外在感知所表現出的情感和意向,表明了各態度各要素間在表現上的相互統一性。

態度中的情感是和人的內在需求感受、意圖意向相聯繫的,一種較複雜而又穩定的生理評價和體驗。情感包括道德情感和價值情感兩個方面,具體表現為喜歡或厭惡、熱情或冷漠、滿意或不滿意、友愛或敵視等等方面。態度中的情感和信心中的情緒、信念中的尊嚴尊崇心理這兩者的區別與聯繫在於:情緒情感是分化於信念中的尊嚴尊崇心理,信念是情緒情感的根本;情感是對行為目標目的的生理評價反應,情緒是對行為過程的生理評價反應。

意向是指人們對待或處理客觀事物的活動。意向是個體對態度對象的的行為反應傾向,即行為的準備狀態,準備對目標任務對象作出一定的反應,表現為意圖、意動、計畫、欲望、願望、企望、謀慮等等。態度中的意向和信心中的外在意識的區別在於:意向是對滿足需求願望的行為目標目的的注意關注(包括對吃、穿、住、用、行、金錢、權力等等相聯繫的具體目標事物及其相應環境的內在意願欲望),表現為內在滿足或痛苦等;而外在意識是對滿足需求願望所涉及的行為過程的注意關注(包括對外神志感應上的應激、警覺、清醒、冷靜、疲倦、恍惚、催眠狀態、睡眠狀態等等),主要表現為一種由外在意識依目標目的對思想行為的調控。

態度和信心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

態度和信心因相互置疑的關係因而是相互對立的。當人們的態度太強時,即對目標目的過於奢求時,則會使人們內心有心理壓力,間接導使人們的信心減弱,從而形成焦躁心態;相反,當人們的信心太高時,即自以為排除行動障礙的信心過大時,則就會使人們對當前行動的價值產生懷疑,行為亦會趨於鬆弛,從而形成驕傲心態。

士氣是一種意志行為,而意志行為是具有目標目的性的。驕傲與焦躁心態的產生源於態度和信心的不平衡,態度和信心的不平衡造成非目標目的性的驕傲心理或焦躁心理,態度和信心在職責任務目標上的平衡才是士氣產生的前提條件。所以,要保障士氣的產生、延續、發展就必須不斷地做到“戒驕戒躁”。

士氣的根基-信念

信念的心理學概念

信念是士氣作用於行為的根本,而信念是指人們對自己的想法觀念及其意識行為傾向,強烈的堅定不疑的確信與信任。信念就其產生過程來講,實際上是指個體自我對最基本的需求欲望等本能本性的意識。

信念在認識過程上的反映

信念在認識過程上反映為個體基本的信仰與世界觀。人們的信奉信仰必須與其志向相互統一,才可能產生完整的具有信念的行為。人們信奉信仰與行為志向是考察人們信念的重心,但考察一個人的信念,關鍵是觀察其在相應關鍵時刻所具有的忍耐力、勇氣、操心程度,而不能將被考察人在日常的表現狀況與其信仰與世界觀簡單地一致化。

信念在感情過程上的反映

信念在感情過程上的反映為尊嚴尊崇意識。

自尊按個體所獲得尊重的來源方式可分為尊嚴與榮譽心理兩種,自尊所包括的尊嚴與榮譽心理都是在追求他人的尊重,只是尊嚴是以強制他(她)人的方式去追求,而榮譽心理滿足則是由他(她)人自然的內心尊重所帶來的個體自我的心理感受。

信念在心理生理的評價體驗除表現為自尊中的尊嚴外,還表現為尊崇意識。尊崇則是個體對他(她)人以及某外界事物所具有的真正發自內心的高度的敬重。高度的尊崇即為崇拜,崇拜外在可表現為狂熱、迷信、崇尚、敬奉、佩服、欽佩,乃至其衍生出的對崇拜對象生活事業經歷和其它細節的追捧、崇拜對象的榜樣化、“一好百好”的暈輪效應、對崇拜對象的敬畏感和神秘感等等。

信念在意識過程上的反映

信念在意識過程上的反映為個體的人格傾向。人格傾向若按心理過程來源產生過程不同可分為志向與志趣兩種,在個體信仰世界觀等理性觀念基礎上形成的人格傾向稱為志向,而在個體嗜好與趣味等感性基礎上形成的人格傾向稱為志趣。人格傾向是個體判斷事物善惡、美醜、好壞的根本標準。人格傾向若按由人類整體性到個性化演化的區別,又可分為人性、人格特質和性格素養三個層次。

先天的人性

人性結構圖 人性結構圖

人性就日常用語上有狹義和廣義兩方面:狹義上是指人的本質心理屬性,也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那一部分屬性,是人與其它動物相區別的屬性;廣義上是指人普遍所具有的心理屬性,其中包括人與其它動物所共有的那部分心理屬性。這裡所述人性就是指人普遍所具有的心理屬性。人性由於是人所共有甚至能與動物所共有的屬性,那么這種屬性也就不可能是後天的結果,只能是人類天性,屬於無條件反射。

人性按個體與社會的互動性可分為自我類人性與社會類人性兩部分。自我類人性是指與個體需求相關的人類共有的個人意向,包括相應的好奇心、食慾、解暑去寒的欲望、情愛的追求等;社會類人性則是指個體在與他(她)人乃至各社會群體間互動中相關的人類共有的社會意向,包括相應的同情心與正義感等。

從自我類人性的自我控制角度來講,自我類人性則主要體現為人類以趨利避害的天性為核心的各種本能。主要表現在於個體在相應社會群體內對自由或權勢的追求,人類趨利避害的天性,是個體欲望需求與自我潛能這兩方面推動力量相結合的結果。

社會類人性從自我控制角度來講,是指人在處理社會關係中與生具有的以真、善、美為標準的心理本能。社會類人性是人之所以會形成社會道德的潛質與根本。孟子認為人有四善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這些也都是人類原始的社會本能。

先天的人格特質

人格特質是指經遺傳或身體生理變化而使個體或相應群體特有的人格個性特徵,包括其先天特有的氣質、智力、體能等等。無論從性別、生長成長階段、種族乃至同種族的個體間,在氣質上都是會有差別的。所以,在人的天性中不僅包含有人類共同的人格特性,還具有人類內部相互之間的人格個性差別。

後天的性格素養

後天的性格素養即條件反射。先天的人性、人格特質和後天的性格素養都是人類及其個體的自然反應,只是先天的人性、氣質特質屬於無條件反射,後天形成的性格素養特別是一些能力(如許多習慣化的工作生活技能)是條件反射。個體性格素養的發展與演變取決於遺傳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是與生俱來的遺傳特性與成長過程中的經歷、學習、訓練等相互作用的結果。作為天性的人性、氣質與後天的性格素養相區別的重要特徵就在於:先天的人性與人格特質從內在意識上是不可調控的,而後天的性格素養從內在意識上則是可接受外來意識的調控。

信念的覺悟

信念按個體與社會的互動性亦可分為自我類信念與社會類信念。信念的覺悟是指個體通過對自我本能的意識,並進而對意識到的自我本能積極主動化的過程。對信念覺悟的前提在於對本能的意識,所謂“意識是指個體對環境刺激及自身感受、記憶和思維的覺知以及對自身的行為和認知活動產生、維持和終止的監控。” 被意識到的本能本性還必須與相應的機遇機會、任務、目標聯繫起來,才可能在行為中起作用,而這也就是個體信念的覺悟過程。

對自我類信念的意識

自我類信念包括個體趨利避害的天性以及推動其演變發展的人性、人格特質與性格素養。有些天性是不用外界環境的激發就能夠意識到的,但人的大部分天性還受後天環境與教養的影響。而自我類信念要積極主動化就要被意識到,有意識才能有相應的積極主動性。自我類信念的積極主動化就社會環境給其提供的條件來講,是在於個體所能享有的就其基本道德觀與價值觀相關的思想言行的自由度與權利,也就是社會所能給予的個體尊嚴及其相關本能實現的機會。而自我類信念的積極主動化就單純的個體素養來講,則在於個體自己在思想行為上,對自我尊嚴及其思想觀點的堅守與追求。

對社會類信念的意識

社會類信念是指個體意識到的自我的社會類人性、社會類人格特質及其在它們基礎上建立的性格素養。 社會類信念這個框架是以人類求真求實的社會本能為編織材料進行建構,由個體對人的誠信信任意識和個體內心的公平意識縱橫交織形成,並由誠信信任意識和公平意識這兩個的交叉共同點作為相應行為規範容納選擇的標準。道德信任和公平意識由交織而共同存在時,才能成為相應社會規範的選擇接納標準,進而才能形成對社會信念的意識。但是,交織共存的公平公正與誠信信任又是根基於人們追求真理的社會本能,所以在群體組織內建立起相互交流的溝通渠道、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習慣、言論開放等等的民主透明的環境又是更加重要的。

對具體職責目標的意識

對職責目標的意識,是指個體在自我志向的基礎上對職責目標任務的主觀接受及其理解過程。對職責目標的意識是一種選擇與確立目標任務的意志過程,缺乏目標目的或目標目的不清晰都會影響人們積極主動性的形成與發揮。事物標準是目標任務確定與設定的常用工具,同時亦是目標任務確定與設定的最重要的前提條件。除了事物標準的準確,目標任務的細化及其目標任務完成進程的及時反饋,也是達成目標任務清晰度的良好手段。

自覺性的來源與產生

自覺性是指個體自覺自愿地執行或追求整體長遠目標任務的程度。在工作學習乃至個人生活上的積極認知、熱心、熱情、投入,是相應人員具有相應自覺性的表現;而在工作學習乃至個人生活上的消極認知、冷淡、厭倦、懶散、逃避應付,則是相應人員不具有相應自覺性的表現。就其產生過程來講,個體的自覺性是在信念的基礎上,由個體責任與權利義務意識引發下,所形成的自我效能感與利已心理的對立統一體。這一過程可推演為以下自覺性公式:

自覺性產生公式:自我效能感×利已心理【個體責權意識》自覺性

(其中:自我效能感值=利益心理值)

自覺性公式中自我效能感源於信念中對自我效能的覺悟;利已心理源於信念中對自我基本的生理需求、生存要求、社會規則規範要求,以及對他人的道德信任度等等的要利已性與可利已性方面的覺悟;個體的責權意識則源於信念中可與其人生追求或志向相統一的職責目標的意識。

自覺性的來源

自我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是指個體對自己的行為能力及行為能否產生預期結果所抱的信念。 自我效能感產生於基礎信念中對自我效能的覺悟,信念相關本能中的自我效能包括個體自身的稟賦、知識、經驗、技能、習慣習性等,當自我效能與一定的目標任務相聯繫時就會喚醒自我的效能感。

自我效能感依賴於行為行動中體現出來的行動實力,而由於一切物質條件必須由人掌控才可能體現出行動實力,所以所謂行動實力最重要關鍵的是人員人才的問題。在敵對或競爭狀況下,個體對本群體行動實力的理解受兩個條件的限制:一是個體對敵我情況或競爭雙方情況的理解;二是個體對達成群體所要使用的戰略戰術或說是策略方法的理解。

利已心理

利已心理是指個體在自我生理需求、習性、嗜好、喜好基礎上,對相應的自我利益的追求及其趨利避害的意識。利已心理的信念來源基礎不但包括已被喚醒的自我類信念中對個體自我本能的需求與嗜好的意識,還包括已被喚醒的社會類信念中個體對目標任務相關的其他(她)社會成員的誠信要求、公平要求、隱私要求等等在社會規範上與在社會道德上的需求。

自覺性的產生

自覺性是信念基礎上產生的相互對立的自我效能感、利已心理,在“責權意識”的統一諧調下而形成的,是一種尚處於最低級層次的士氣狀態。所謂“責權意識”是個體在行為行動中對賦予其的目標、責任、權利等的意識,責權意識中的“目標責任意識”源於個體信念中因志向、志願、志趣等而對職責目標的意識,責權意識中的“權利意識”來源於個體信念中利已範疇內的社會規範意識。

個體權利和目標責任的統一

權利是個體通過法律、道德、秩序或其他形式所獲得的有利於實現自我意願的權力。而個人權力是在眾人權利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它是個體支配、影響以及控制自我與他人及其相關事物的社會資格、勢力與地位。權力與權利關係被稱為公權與私權,但強權與權利的關係則被表現為專制與自由的矛盾。

個體本身有多大的責任,就應該使其手中掌握有多大的權利,這樣才能充分激發出其履行責任所必須的自覺性。相反,相對於一定的責任目標,如果個體對自已能力以及賦予其的相應利益有相應的認可度的狀況下,也就是能、責、利已經相統一的情況下,如果再去限止和阻止個體履行責任所需的權利,則往往會使他們難以自覺積極地執行和完成相應的職責任務。但是,就如過度的集權會產生腐敗一樣,過度的權利對民眾的社會信念也會是有侵蝕作用的,所以個體的權利還應受整體目標責任的制約與限止。

個體能力和目標責任的統一

體實際能力實力是自我效能感的基礎,對個體能力實力和責任的衡量和委託,是在招募、安置和使用執行目標責任的人員時,最可見也是最便於去考慮並著手實施的角度。如果個體的能力低於工作的要求,就會表現出“無法勝任”;而個體的能力若高於實際工作的要求,則由於本人不滿足現狀,工作效率也不佳。

個體利益與目標責任的統一

利益補充程式 利益補充程式

在能、責、權統一的情況下,個體履行責任的自覺性則就決定於個體能夠獲得或要保障足夠的社會利益與個人利益。利益補充程式也就是以利益給予與補充為核心,以能夠放心授予個體各種權力去執行完成群體目標任務,使個體能夠產生完成任務所需的自覺性為目的,而建立的程式系統。

利益補充程式分為“現有應保障利益的補充”和“未來完成任務後可得到利益的補充”兩種。現有應保障利益的補充是指先給予個體利益,或者先解除個體的後顧之憂,從而激發其完成任務的自覺性的程式。對個體未來利益的補充是指群體在個體完成群體目標任務後,所給予的獎勵。

凝聚力的來源與產生

凝聚力是指群體成員之間,為實現群體職責目標任務而實施團結協作的程度。概念中的群體是指人或動物的集合,包括家庭、朋友、夥伴、單位、集體、階級、民族、國家等等。凝聚力外在呈現為執行群體目標任務,各個體與團隊相互配合所具有的默契、信賴性、依賴性乃至服從性上。

群體的凝聚力從內在來源角度及其產生過程上來講,是在行為增力作用上相互矛盾對立的集體效能感與歸屬心理,由意志過程中的“共同責任權利意識”的作用下相互平衡結合,所形成的一種士氣狀態。可用公式表示為:

凝聚力產生公式:集體效能感×歸屬心理【群體共同責權意識》凝聚力

(其中:集體效能感值=歸屬心理值)

凝聚力來源中的集體效能感是以最基礎的信心——自我效能感為基礎形成的,歸屬心理是以最基礎的態度——利已心理為基礎形成的。凝聚力在士氣來源與能量激發強度上高於自覺性,而又低於自我實現心理,屬於中層次級別的士氣狀態。

凝聚力來源

集體效能感

集體效能感是指個體在認同群體內自我角色的基礎上,對群體實施整體協同配合後的效率和能力的自信。表現為個體對群體及其群體具體成員在協同效能上的信任感,乃至相反的懷疑感、猜疑感等等。同時,由於集體效能感是建立在自我效能感的基礎之上,所以集體效能感亦包括自我效能感的內容與表現。

群體成員的集體效能是在群體成員整體配合能力的基礎上,通過首腦機關的組織控制和組織調節而實現的。同時,在這一組織控制和組織調節中,由於必須有相應的物質文化條件作為保障,才能使首腦機關和群體中各部分真正實施和完成其整體配合的企圖。所以,集體效能感可分為整體配合能力感、組織控制效能感、物質文化條件完備效能感三個方面。

歸屬心理

歸屬心理是指人們在社會交往過程中對某一群體的認同程度。歸屬心理就其內在認知,表現為個體對群體及其群體具體成員在需求相同、需求互補以及遵守相應行為規範上的信任感,乃至相反的懷疑感、猜疑感等等;歸屬心理就其情感反應,表現為個體對群體人際間的理解、認可、尊敬、尊重、關心、親情、友情、愛情、義氣、忠誠乃至相反的孤獨感、被拋棄感、被拒絕感等等;歸屬心理就其內在意向,表現為個體對其所願歸屬人群的主動接觸、親近、結交、愛護、保護,並對群體所受外來侵害所給予的爭執、抗爭、反抗等。

歸屬心理的直接源泉在於個體的利已心理。首先,利益在那裡,人們就會趨向於那裡;其次,生存環境也會造成人們相應的歸屬心理,很多歸屬心理是情願的,但也有很多歸屬心理是不得已或被迫的;再次,外來壓力也會形成人們相應的歸屬心理。

歸屬心理按群體的大小和種類依次可分為:對親屬朋友的歸屬心理、對政治群體的歸屬心理、對國家民族的歸屬心理等等。群體成員的歸屬心理是群體成員將群體所屬的群體利益,以及群體內其他成員的利益當做自己的利益;或者是使自己較狹窄的個體或群體利益,服從於自己所屬的更廣大的群體利益的結果。

凝聚力的產生

凝聚力的來源,在於集體效能感、權利的分配、歸屬心理在共同責任目標上的統一,也就是在於群體成員的集體效能感與歸屬心理在共同責任權利意識上的對應一致。所謂“共同責任權利意識”是指群體成員在群體行動中,對群體內需要協同配合的目標、責任、權利、義務,以及責任目標與權利義務相互統一的意識。

權力的配置在共同目標責任上的統一

凝聚力的產生的關鍵在於權利的合理配置,特別是通過權利的集中以形成權力。自覺性的放權與凝聚力的集權,使得自覺性與凝聚力在各自形成以後都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乃至對立性。但如果在一定的責任目標任務上,沒有群體成員自覺自愿執行群體任務相應的自覺性的形成,則群體成員為實現群體活動目標而實施團結協作這種凝聚力的形成又會是很困難的。而群體目標任務義務化機制,就是指將目標任務執行者的個體權益與群體整體及其各部分的權益統一起來,從而使責任任務的具體執行者以群體責任任務為義務的機制。

歸屬心理在共同責任目標上的統一

歸屬心理在共同責任目標上的統一,可通過利益共同體的建設、內部的談判與協調仲裁機制、行為榜樣的作用等予以實現。首先,利益共同體的建設可通過招募招集具有共同利益與願望的成員、進行共同利益思想教育等方式以達成。其次,歸屬心理的根基在於群體對個體利已心理的滿足程度,但對群體成員的利已心理還要具有一定的規範性,才會使一個組織在相應活動中能夠有相互協同配合的有效性。如此,也就需要群體成員乃至各組織機構交付出自己相應的自由與權益,而這往往就需要有一些內部的談判、協調乃至仲裁機制去完成。再次,有俗話說“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就正面性的行為榜樣來說,它是傳達了一種不僅應該做到,而且是能夠做到的信息。

集體效能感在共同責任目標上的統一

集體效能感與共同責任目標的統一,其根本在於安排合適的人在合適的時間處於合適的位置去辦合適的事。人員合理安排後,還要儘量做到分工細緻、責任到位、責任到人,避免責任分散乃至相互推諉。

在合理安排人員並定崗定責的基礎上,集體效能感的實現除了依靠相應的學習、培訓與訓練等前期工作以外,在具體的現實場景中則就要依靠具有強制與半強制性的利益制約程式的安排與實施。激發凝聚力的利益制約程式和激發自覺性的利益補充程式,共稱為利益調節體系。利益制約程式應該建立在主體必有的必須的利益基礎之上,只有在利益上能拴著人的身乃至拴著人的心,利益制約程式才能從根本上起到效果。

士氣 士氣

所謂利益制約程式是指:如果在個體或群體成員現有的實際需要已不能滿足或無法滿足或不需要給予滿足的情況下,若單純利用利益補充系統,則就很難使個人產生執行目標任務所需要的自覺性,這樣則就只有通過壓制或破壞群體成員產生越軌願望的既有利益,從而迫使其產生與其責任任務相應的服從性、依賴性等協同配合精神。

利益制約程式包括利益壓制和利益破壞兩種。利益制約程式從個體利益受到壓力的利己心理出發,是一個利已心理服從於共同責任目標的過程,但從利益制約程式對個體實施協同配合的整體有效性的觀察者角度,則就是一個集體配合效能與共同責任目標相統一的過程。利益壓制是指通過對群體成員已有權益予以管控或懲戒等手段,逼使群體成員產生與完成群體任務相應的協同配合精神。

利益破壞是指對個人易於產生越軌願望的既有的利益基礎給予破壞,只給個人留下以規定途徑完成相應的新的願望的途徑,從而逼使其不得不產生與完成一定的群體任務相應的協同配合精神。

向心力的來源與產生

凝聚力按群體成員實施團結協作的對象不同,可分為合聚力和向心力。合聚力是指群體成員之間以及群體各單位相互之間團結協作的程度,而向心力是指群體成員以群體領導為中心而實施團結協作的程度。

群體領導的向心力來源於群體領導的指揮權威和待下態度在目標任務上相結合,而形成的對立統一體。群體領導的指揮權威和良好待下態度在目標任務上的結合,以群體領導意志過程中的“行為榜樣”作為中介與反映。由此向心力產生形成以公式表示即:

向心力產生公式:指揮權威×待下態度感 【領導行為榜樣》向心力

(其中:指揮權威值=待下態度值)

公式中指揮權威感是從屬於集體效能感中的一種,待下態度感是從屬於歸屬心理中的一種。

群體領導的的指揮權威

指揮權威是指群體領導在指揮能力與指揮聲望的基礎上,運用自己的指揮賞罰權力而使群體成員信服的程度。指揮權威感也就是指下屬人員的這種信服感。群體領導指揮權威的重心在於 “賞罰權” 掌握的程度,而高度的指揮權威是群體領導將其指揮權與賞罰權適當結合運用的結果,這一結合與運用可體現在以下六個步驟:

第一步:根據群體領導的指揮能力來賦予其相應的指揮權力。群體領導的指揮能力與指揮權威應該統一,而這種統一的途徑有三種:一是群體領導憑藉其能力獲得在群體中絕對的指揮權力;二是群體領導的指揮權由上級進行一定程度的控制;三是群體領導的指揮由其下屬進行一定程度的參與,即實行軍事民主。

第二步:群體領導從部下手中獲取儘量大的賞罰權力。群體成員要形成一定的向心力則需要群體領導有相應的賞罰權力,如果群體領導不能因時因地地為完成一定的群體行動,而從部下手中獲取相應的指揮賞罰權力,則對群體行動來說是會很被動危險的。

第三步:制訂對群體成員行為進行賞罰的範圍。賞罰的範圍在為群體行動服務的基礎上,還應該是有所標準與限制的,這個標準與限制包括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對群體成員的行為實施命令賞罰的範圍,不應該損害群體長遠根本的目標與利益;第二方面是命令賞罰毋強人之所不能;第三方面是對群體成員行為命令賞罰的範圍,應考慮群體成員所持的道德言論處境。

第四步:制訂賞罰的方式方法。賞罰制定的基本原則有質與量兩條:一是從質方面講賞要為眾人所需,罰要為眾人所懼;二是從量方面講賞應不要使群體成員產生志得意滿,而罰則應大於群體成員在違紀行為中獲得的利益。

第五步:完善群體領導本身的賞罰素質。賞罰的實施對於群體領導素質要求有兩個:一是群體領導本身必須具有明辨是非,明察秋毫的能力;二是賞罰政策必須穩定統一,不能政出多門,朝令夕改。

第六步:賞罰政策的實施。賞罰政策在各項實施條件得以確定完善後,則就應該以誠實守信、公正平等的原則來給予執行與實施。

總之,群體領導高度的指揮權威也就是群體領導能夠遵照以上六個步驟及其要求,正確實施指揮與實施賞罰的結果。

群體領導的的待下態度

群體領導真誠的待下態度包括對群體成員真誠的寬厚仁慈態度、真誠的嚴明守信的精神等道德精神力量。待下態度感也就是指群體人員對群體領導良好待下態度的感受。

群體領導的行為榜樣:領導的行為榜樣是觸發群體向心力形成的意志過程。就群體領導是否真正做到待下真誠來講,不在於其平常言行所表現出來的寬仁厚道,而在於其關鍵時刻是否能做出行為榜樣。

群體領導在紀律規範面前的行為模範:法紀規範制定出來以後,領導幹部的言行就是示範和表率,若領導頭腦中缺乏法紀法規意識,自己執行制度就不力,團體成員就會效仿,群體就會失去約束。

群體領導與成員間的同甘共苦:群體領導的行為是最好的命令,其有好的行為能夠促使其部下向其學習,而其有壞的品質和榜樣,也就擋不住其部下不願恪守其職責。而群體行動越是艱難困苦,也就越需要群體領導,以平等待人的態度來堅持與群體成員的同甘共苦。

群體領導不畏難險的示範精神:群體領導在任何艱難困苦下的行動都應該是堅強有力的,他不僅必須有非凡的忍耐力,而且還要有大無畏的精神和超人的勇氣。這樣,才能使其部下在艱難危險中能始終保持鎮靜並受到鼓舞。

總之,一個群體領導若要求群體成員主動地吃苦耐勞,您首先自己就要能做到上下平等;若要求群體成員主動勇敢地參與群體行動,甚至不怕犧牲,那您首先自己就要能做到無所畏懼而身先士卒。這也就是群體領導的行為榜樣對群體成員的向心力的帶動作用。

自我實現心理的來源與產生

自我實現心理是指個體或集體所具有的,意欲卓越完成工作職責任務乃至自我人生目標的心理狀態,或稱之為成就動機。表現為追求功名的心理。自我實現心理從其產生過程上來講,是行為增力作用上相互矛盾對立的業績經驗感與榮譽心理,由意識過程中的“優越責權意識”的作用下得以相互平衡結合,所形成的一種士氣狀態。用公式表示即:

業績經驗感×榮譽心理【優越責權意識》自我實現心理

(其中:業績經驗值=榮譽心理值)

優越責權意識是指個體所意識到的,對社會群體成員對一定任務目標及其相應的思想行為,會地位受到尊重認可與推崇的程度。自我實現心理是據於最高水平程度的一種士氣狀態。信心和態度根源於意識到的本能所達成的信念,信心與態度在目標責任上的對立統一會產生士氣,而士氣中高層次的自我實現心理的演變乃至最後穩固,最終又會促使士氣返回於原後天已達成的信念之中,即形成或修正原已在後天形成的性情、嗜好等等。

自我實現心理的來源

業績經驗感

業績經驗感是指個體通過人生生活經歷、學習、工作與執行群體任務,所獲得的成功與失敗的知識與經驗。包括自負感、自豪感、成就感,乃至相反的挫折感、氣餒感等等。同時,由於業績經驗感是建立在自我效能感與集體效能感的基礎之上,所以業績經驗感亦包括自我效能感與集體效能感的內容與表現。

從士氣的內在表現來講,業績經驗感是士氣來源方最高度的信心狀態,它表現為個體在行動過程中借鑑自己本身的閱歷、學習過的知識以及實際的成敗經驗,而對現實及未來行動成敗所形成的,相互之間具有隨生共存的統一協調性的外在感知、情緒反應和外在意識。而除了知識、生活閱歷和見聞以外,業績經驗感還突出表現為任務執行業績和群體生活業績兩個方面。出色的完成任務的業績可以起到穩定群體成員的行動情緒,從而堅定群體成員以小勝大、以弱勝強的信心的作用。很多群體行動特別是軍事行動往往需要群體成員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艱難困苦,而這種艱難困苦對於初次接觸到的人來說,往往難以理解並難以忍受的。但是,當他經過幾次這種生活或訓練,這種生活就會成為他們一生寶貴的精神財富,從而促使他們敢於面對以後更多更艱難的生活生存狀況。

榮譽心理

榮譽心理是指個體在職責任務執行與實現個體人生目標中,為保有或追求他人對自己自發的尊重,以及為保有或追求自己對自己的自發的尊重,所具有的態度。榮譽心理俗稱為“要面子”、“要臉面”,榮譽心理內在知覺上會表現為對相應事物及其觀念的信任、信奉與信仰等,情感上會表現為羨慕心理、好勝心理、虛榮心、羞怯心理、嫉妒心理、愧疚心理等,意向上則會表現為理想與抱負。個體由於他人的尊重以及自己對自己的尊重,所帶來的尊榮程度的內在知覺、情感和意向,這些心理過程的相互之間具有隨生共存的協調一致性。

同時,由於榮譽心理是建立在利益心理與歸屬心理的基礎之上,所以榮譽心理亦包括利益心理與歸屬心理的內容與表現。只是利已心理上的思想道德及其行為上要求是對外對他人的,而榮譽心理中的思想道德及其行為上的要求還包括對內對自已。首先,人在社會生活中的榮譽心理,往往是在利益心理感到滿意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其次,人的榮譽心理更是在歸屬心理獲得滿足的基礎上產生的,人沒有一個友好親切的社會交往環境,也就更談不上“面子”。

榮譽心理若僅就其內在意向上的表現,可分為理想與抱負兩種,其中抱負又分為競爭心理和興趣愛好兩種。抱負中的競爭心理是大多數人都會有的最多見的一種心理狀態,競爭心理是在與人相比相較中產生的,如果個體或集體想在成績成就上超越別人,那么這一個體或集體就是有競爭心理的。競爭心理體現為喜歡與他人競賽競爭、喜歡觀望研究他人的競賽競爭等好勝心理以及相應的嫉妒心理上。興趣愛好也會體現為好勝心,但由此會對較強競爭對手有羨慕心理,而不會有嫉妒心理。興趣愛好在行為中雖會追求對他人的超越,但更多的是著力於對自我的超越。而自我實現心理中的理想,在行為中既不會著意追求對他人的超越,也不會著意追求對自己的超越,卻又能體現為個體或集體成員情願為實現一定的任務目標,無功利地付出甚至是自我犧牲的過程。某些個體的理想不僅有個體對現實所受到的實際尊榮的需求,而且還來自於對將來的甚至是死後的尊榮的堅信及其嚮往。更有甚者,有些個體的理想所追求的不僅是單純的榮譽或說他人在現實中對自我的尊重,而還有個體自認為的“正義”,這其中最重要的是個體就自我理想信念要自己能夠接受自己,這就使得這種理想所帶來的榮譽感有時又可脫離他人在現實中對個體的尊重而獨立地存在。個體的理想、興趣愛好、競爭心理也許會是相互分別的,但也有可能會是相互一致、相互統一的。

自我實現心理的產生

自我實現心理表現為功名心等,而就產生自我實現心理的榮譽心理的意向來源又可分為競爭型自我實現心理、興趣型自我實現心理與理想型自我實現心理。自我實現心理的達成會形成人們的幸福感乃至炫耀心理,而且自我實現心理的達成還會影響乃至改變人們原本已形成的各種性情、嗜好等條件反射的內容,從而又會成為未來行為士氣演變的信念基礎。

卓越任務的賦予與優越的地位的統一

自我實現心理亦可理解為對功名的追求心理。自我實現心理激發中卓越的目標責任與優越的地位的統一,採用的是個性自由及其發展機遇按等級享有的機制,這包括由公平的考試、比賽、評比、晉級等,還有部分的具有相應效用的法律制度、社會道德、社會風氣等等,所形成的權力地位按等級享有的機制。而由社會及其群體內自然形成的道德規範或社會風氣乃至法規紀律的執行,也會體現為社會權利地位按等級享有的公平機制。

激將法

士氣 士氣

競爭型自我實現心理就其激勵方式與角度的不同,又可分為進取型的、保守型的和敗辱型的三種,這三種自我實現心理統稱之為“激將法”。激將法的使用實際上又是一個趨利避害、權衡利弊的激勵手段的採用問題。當使用這些方法不會起到激勵人們上進的作用時,它就反倒會起到破壞人們內聚力、向心力、執行力、服從性的作用。

相關書籍文獻

《士氣與管理——士氣心理學》

由於本書內容是章章相扣、承上啟下的關係,下一章的內容總是以上一章的結論為基礎的,所以大家最好逐章去看,這樣才會有最大的實用收益。

《士氣內涵及其研究概述》

李春苗(華南師範大學教育科學院,廣州 510631)心理科學進展 2006,14(2):193~198士氣內涵及其研究概述

遊戲名稱

士氣是游族網路出品的網頁遊戲《大將軍》中的特色系統。

兩軍對陣作戰,在實力旗鼓相當的情況下,誰的士氣更高昂,誰就占有作戰的優勢。《大將軍》還原最真實的古代戰場,在國戰中玩家的部隊士氣會隨著戰鬥中的勝敗而不斷變化,靈活利用士氣設定,能夠讓你百戰不殆。 在《大將軍》國戰中,玩家每次進入戰場的初始士氣為60點,每戰勝一次就會增加5點士氣,每戰敗一次會減少10點士氣,如果你的士氣降為0,你的部隊則會被退會首都。想要在戰場上保持自己的士氣不掉,就要掌握合適作戰時機,做到時勝時敗,如此方能在戰場上瀟灑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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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將軍》國戰規則中,玩家占領一個營地後,所有己方部隊的攻擊、防禦、生命都會增加3%,另外駐守在關卡中的部隊還可以額外增加5%的攻擊、防禦、生命。所以在國戰中,無論是攻防還是守方,占領更多的營地是制勝敵軍的關鍵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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