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是在《中國地震烈度表》(1980)的基礎上制定的。在制定過程中,充分吸收了10多年來在地震現場調查和

地震烈度表

932年歐美國家參照M—C-S烈度表修改成MM12度烈度表和日本七階烈度表等。1957年編成的《新的中國烈度表》也是12度烈度表。和M-C-S或MM12度烈度表類似,1~5度是無感(只能儀器記錄)至有感的地震,6度有輕微損壞,7度以上為破壞性地震,9度以上房屋嚴重破壞以至倒塌,並有地表自然環境的破壞,11度以上為毀滅性地震。這裡是對沒有經過抗震設防的建築而言。對於考慮了抗震設防的建築就不一樣,而且建築材料的差別、施工質量的好壞使建築物的抗震能力的表現也不同,烈度的判定也有差異。因此,用地震烈度來判斷地震影響大小是比較粗略的。
一次地震發生後,根據建築物破壞的程度和地表面變化的狀況,評定距震中不同地區的地震烈度,繪出等烈度線,作為對該次地震破壞程度的描述。因此,地震烈度主要是說明已經發生的地震影響的程度。一個地區的烈度,不僅與這次地震的釋放能量(即震級)、震源深度、距離震中的遠近有關,還與地震波傳播途徑中的工程地質條件和工程建築物的特性有關。地震的烈度在不同方向有所不同,如在覆蓋上層淺的山區衰減快,而覆蓋土層厚的平原地區衰減慢。烈度還用於地震區劃,表示將來一定期限內可能發生在某一區域內的最大烈度,估計一個建設地區可能發生的地震影響大小。對新建工程來說,工程設計採用的烈度則是一種設計指標。據此進行結構的抗震計算和採取不同的抗震措施。
影響因素
11-12度:毀滅性的破壞。

影響地震烈度大小的有下列因素:(1)地震等級;(2)震源深度;(3)震中距離;(4)土壤和地質條件;(5)建築物的性能;(6)震源機制;(7)地貌和地下水位等。按人的感覺及地震破壞情況劃分等級,依次排列成表,即為地震烈度表。目前世界上地震烈度表的種類很多,以12度表較普遍。此外還有7度表(日本)和10度表等。中國採用12度表。
烈度區劃

主要標誌
地形強烈改變,所有建築物嚴重破壞。動植物遭到毀滅地震烈度因距離震中的遠近不同而不同。在1976年的唐山

烈度定量
從抗震設計的要求來看,巨觀標誌不能直接套用,要有表征地面運動的物理量供設計採用。有些國家的抗震設計規範規定了與地震烈度相應的地震加速度,但各國的取值不一。
地震定義
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2.1地震烈度seismic intensity
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動及其影響的強弱程度。
2.2房屋震害程度damage degree of building
地震時房屋遭受破壞的輕重程度。
2.3震害指數damageindex
將房屋震害程度用數字來表示,通常以“1.00”表示全部倒塌,以“O”表示完好無損,中間按需要劃分若干震害等級,用0-1.00之間的適當的數字來表示。
2.4平均震害指數meandamageindex
一個建築物群或一定地區範圍內所有建築的震害指數的平均值,即受各級震害的建築物所占的比率與其相應的震害指數的乘積之和。
3.中國地震烈度表
表1中國地震烈度表
本標準採用12等級的地震烈度劃分。
本標準規定了地震烈度從Ⅰ度到Ⅻ度的在地面上人的感覺、房屋震害程度、其他震害現象、水平向地面峰值加速度、峰值速度的評定指標和使用說明,適用於地震烈度評定。
地震解析
在科學不發達的過去,人們對地震發生的原因,常常藉助於神靈的力量來解釋。在我國,民間普遍流傳著這樣一

古代日本認為,日本島下面住著大鯰魚,一旦鯰魚不高興了,只要將尾巴一掃,於是日本就要發生一次地震。除此之外,埃及和印度也有關於地下住著動物在作怪的傳說。隨著科學的進步,現在誰也不會相信這類迷信的說法了。其實,地震就是地動,是地球表面的振動。引起地球表面振動的原因很多,可以是人為的原因,比如核爆炸、開炮、機械振動等;同樣也可以是自然界的原因,比如構造地震、火山地震、塌落地震等。
地震小區劃

地震劃分為五類
1.構造地震:構造地震發生的原因,是地下岩層受地應力的作用,當所受的地應力太大,岩層不能承受時,就會發生突然、快速破裂或錯動,岩層破裂或錯動時會激發出一種向四周傳播地地震波,當地震波傳到地表時,就會引起地面的震動。世界上85%-90%的地震以及所有造成重大災害的地震都屬於構造地震。
2.火山地震:由於火山爆發引起的地震。
3.水庫地震:由於水庫蓄水、放水引起庫區發生地震。
4.陷落地震:由於地層陷落引起的地震。
5.人工地震:由於核爆炸、開炮等人為活動引起的地震
同地震震級的區別

同樣,當地的地質構造是否穩定,土壤結構是否堅實,房屋和其他構築物是否堅固耐震,對於當地的烈度高或低有著直接的關係。(影響一地地震烈度的五要素:震級、震源深度、震中距、地質結構、建築物)。一次地震中,人們往往強調震中(或稱極震區)的烈度。為了在實際工作中評定烈度的高低,有必要制訂一個統一的評定標準。這個規定的標準稱為地震烈度表。在世界各國使用的有幾種不同的烈度表。西方國家比較通行的是改進的麥加利烈度表,簡稱M.M.烈度表,從I度到度共分12個烈度等級。日本將無感定為0度,有感則分為I至Ⅶ 度,共8個等級。前蘇聯和中國均按12個烈度等級劃分烈度表。
中國地震烈度表
中國1980年重新編訂了地震烈度表。
中國地震烈度表
Ⅰ度;無感-僅儀器能記錄到;
Ⅱ度;微有感-個別敏感的人在完全靜止中有感;
Ⅲ度;少有感-室內少數人在靜止中有感,懸掛物輕微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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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度:器皿傾倒,房屋輕微損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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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度:橋樑、水壩損壞、房屋倒塌,地面破壞嚴重。 |
Ⅴ度;驚醒-室外大多數人有感,家畜不寧,門窗作響,牆壁表面出現裂紋
Ⅵ度;驚慌-人站立不穩,家畜外逃,器皿翻落,簡陋棚舍損壞,陡坎滑坡;
Ⅶ度;房屋損壞-房屋輕微損壞,牌坊,煙囪損壞,地表出現裂縫及噴沙冒水;
Ⅷ度;建築物破壞-房屋多有損壞,少數破壞路基塌方,地下管道破裂;
Ⅸ度;建築物普遍破壞-房屋大多數破壞,少數傾倒,牌坊,煙囪等崩塌,鐵軌彎曲;
Ⅹ度;建築物普遍摧毀-房屋傾倒,道路毀壞,山石大量崩塌,水面大浪撲岸;
Ⅺ度;毀滅-房屋大量倒塌,路基堤岸大段崩毀,地表產生很大變化;
ⅩⅡ度;山川易景-一切建築物普遍毀壞,地形劇烈變化動植物遭毀滅;
早期的烈度表完全以地震造成的巨觀後果為依據來劃分烈度等級。但巨觀烈度表不論制訂得如何完善,終究用的是定性的判據,不能排除觀察者的主觀因素。為此人們一直在尋找一種物理標準來評定烈度,這種物理標準既要同震害現象密切相關,又要便於用儀器測定。首先被研究的物理量是地震時的地面加速度峰值。因為一般認為地震引起的破壞是地震慣性的力量造成的,而這種力量(不可稱作慣性力)又決定於地面加速度。這樣就給烈度的每一等級附加上地面加速度峰值。結果表明,烈度每增加一度,加速度大約增加一倍。後來加入烈度表的物理量還有地面速度峰值。中國現行的烈度表已經加入了加速度和速度兩項物理量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