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

地方志

地方志,古稱地誌、地記、圖經、方誌等,是指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地方志,是志書及與其有關的方誌機構、方誌編纂、方誌工作、方誌事業、方誌文化等事項或活動的總稱。簡稱“方誌”。志書,即按一定體例,全面記載某一時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情況或特定事項的書籍文獻。狹義上的地方志僅指志書,社會主義新編地方志包括方誌和年鑑。有獨特的寫作體例和格式,有嚴格的選材要求,有各種研究參考價值。

基本信息

簡介

地方志地方志

地方志書:簡稱“方誌”、“地方志”。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記述、記載”的意思。即按一定體例全面記載某一時期某一地域的自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情況的書籍文獻。社會主義新編地方志包括方誌和年鑑。方誌記述的對象是“一地自然與社會”;時間範圍是“歷史和現狀”;性質是“資料性著述”。

地方志書是記述特定時空內1個方面或各個方面情況的資料性文獻。方誌,就是對一個地方的記載、記述。一個地方、地區的記載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經濟地理(經濟地理屬於人文地理,但亦可單列)。一部完善和成功的地方志應是一個地區的綜合性資料書,它要求對該地區的全部已有事業、客觀條件、社會狀況等作如實記載。簡而言之,地方志書者,地方之全史也。它雖有史學之性,但不是國史、正史,也不屬史學範疇,但要比史更全面、更系統;由於它記載面十分廣博,故推而論之,地方志書有百科全書的性質,亦可稱地方的百科全書

歷史

地方志地方志
現存最早的全國地方志,是公元813年唐代李吉甫編的《元和郡縣圖志》(後因圖佚,改名《元和郡縣誌》),共40卷,後有部分散失。它以唐代的47鎮為綱,每鎮一圖一志,詳細記載了全國各州縣的沿革、地理、戶口、貢賦等。 南宋以後,地方志大量增加,尤以明清兩代最多。據1976年統計,我國僅現存的地方志即達8000多種,約12萬卷。

地方志的地方,不僅僅是針對中央的那個地方,也不只是行政區劃界定的區域,而是廣義上的某個區域。它既可以是某個行政區域,如省域、市域、縣域、鄉域、村域等。也可以是1個地理概念,如江河的流域、山脈所在的區域、海域等。還可以是國域、國外的某個區域,如某個國家、某個國家的某個區域、跨幾個國家的某個區域等。(王照倫:理論方誌學綱要.海南史志,1995,)。地方志按它記述的空間不同可以分為行政區域志和非行政區域志2大類。記述空間是行政區域的有:國志、省志、自治區志、直轄市志、市志、縣誌、鄉志、鎮志、村志等。記述空間不是行政區域或跨行政區域的有:山志、江(河)志、海域志海島志、寺(廟)志、南極志、遠東志、西歐志、北美志等。(王照倫:理論方誌學綱要.海南史志,1995,)。

按照志書記述的內容不同可分為2類。1類是綜合性志書。綜合性志書記述的內容是所志時空的方方面面,從自然到社會、從經濟到政治、從美德到陋習,無所不包。一統志、省志、縣誌等即屬此類。另一類是單一性志書。單一性志書記述的空間可以是某個行政區域,也可以是幾個行政區域和非行政區域,還可以是國外的某個國家或跨國家的某個區域。這類志書的名稱龐雜,如:山東文化志、中國戲曲志、歐洲風俗志、南極礦業志、日本服裝志、西非報業志、平邑縣水利志、臨沂市農業志、亞洲鐵路志、東歐工業志、北戴河水產志、世界人口志、西歐教育志、各國領海志、北美物產志、南極探險志、世界航天志、北極動物志、太平洋生物資源志、中國淡水漁業志、雜誌、怪異志,等等。(王照倫:理論方誌學綱要.海南史志,1995,)。按照志書記述的時間不同可分為通志和斷代志2類。通志記述的時間上限是被志事物的發端,下限是志書斷線(截止時間)。如《費縣誌》(時限是開天闢地到1985年)。斷代志記述的時限是某個時期或者說某個歷史階段,如《費縣誌(1986-2005)》。

選材

志書的最本質、最基本的特徵,是資料性著述。志書的優勢在資料,是地方志的生命力所在。因此,選材很重要.

取向

一)強調志書的查考價值;強調資料性、實用性、檢索性;

二)強調志書的學術價值;強調著述性、學術性、可讀性;

三)兼顧上述兩個方面。

基本要求

地方志地方志
一般說,收入志書的,應該是那些能反映當地真實情況、反映事物發展規律或發展趨勢、有時代特點、有借鑑作用、查考作用、教育作用和存史作用、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材料。選用材料的基本要求是:

一)觀點正確。要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來看待材料,選一些今後也能站得住腳的材料。對歷史上的事情,套用歷史觀點實事求是地剖析,不能簡單地用今天的政策作為衡量歷史事件是非的標準;要用“實踐檢驗真理”的標準評價過去。對於改革開放後的新事物,要充分記述。

二)全面真實。材料一定要全面、真實、準確。必須廣泛收集材料,認真進行鑑定考證。未經認真查證的材料,要慎用。

三)詳略得當。資料應充實些,重點篇章要詳細。

四)要有深度。選取材料,要能從深層說明事物深層內涵,反映事物本質形態和特點,反映事物內在聯繫及該事物與其他事物聯繫、區別,反映事物的因果關係、發展規律。

具體辦法

1.運用科學排比方法,對事物進行多角度、多層次的剖析。

2.事物整體面貌、發展過程、興衰起落和特點寫清楚。

3.不要只講制度內的東西,而要講實際情況。

4。採用適當的對比,包括適當的橫向對比,這樣對問題才能有較全面、較深刻、較立體的認識。

5。認真選好典型材料,展示事物深層的內涵,增加材料的立體感。

6。記述時,正負面都要講,要透過現象看本質。

結構

地方志地方志
封面封面是書的臉面,起保護書心和裝飾全書的作用。包括封里,即封面的裡面;底封,即書的後表層,也叫封四;封三,也叫封底里,即封底的裡面。

環襯設定在封面(封殼)與書心(及書名頁)之間的襯紙,通常有前後環襯,其作用是增加圖書牢固性,起裝飾作用,用紙比封面薄、比書心厚。

書名頁包括扉頁和版本記錄頁兩個部分。ISBN版本記錄頁載:書名、作者、出版者、印刷廠、發行者;開本、版次、印次、印張、印數、字數、日期、定期和書號。《內部(圖書)準印證》載:書名、作者、印刷廠、開本、印張、印數、字數、日期和準印證號,不標定價。用紙比封面薄,比正文厚。

序言

前言:序和前言統稱“序言”,有自序、他序、代序、修訂版序等。

自序:由作者本人撰寫,內容包括:創作意圖、基本內容、編纂體例、寫作背景、資料來源、讀者對象等;

他序:由他人撰寫,內容包括:作者介紹、作品分析、價值評判、某些問題的深入研究討論等。

自序和他序同時存在時,他序排前。有代序,自序和他序就不需要了。

凡例 介紹志書內容、編纂體例、使用方法的說明性文字。包括:編纂意圖、基本內容、編纂體例、條目編排、行文規範、資料來源、檢索方法等。

後記 是志書後的說明性檔案,是對序的補充、說明或對他人在寫作過程中的幫助表示謝意。

版面 指志書一頁的整個幅面,包括印有文字畫照部分和四周的周空。

版心 正文印文字和圖表的部分。

書眉排在版心上部(或翻口處豎排)的文字及符號,包括頁碼、文字和書眉線,用於檢索篇章。設計要點:雙頁為上一級標題,單頁碼為下一級標題。字級小於正文,字型可酌,下加“書眉線”。

護封 包在硬質封面(或厚紙封面)外的包紙,高度與書相等,長度能包裹封面的面封、書脊和底封,在兩邊各有向里折進的勒口,對封面起保護作用。

腰封 包勒在封面腰部的紙帶,上印宣傳、推介性圖文,精裝志書選用。

書籤帶 將織物細帶一端粘連在書心的天頭脊處,另一端不固定,起書籤作用

分類

年鑑

年鑑是系統彙輯上一年度重要文獻資料,逐年編纂連續出版的資料性工具書,年鑑是一種資料性期刊,一年一期,可稱為年刊。年鑑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大眾傳播媒介。從形式的視角看,它有編年性、連續性和檢索性。一年一編,傳播事物相對完整和發展變化的信息,並設定有方便讀者查找的檢索系統。從內容的視角看,它具有科學性、資料性、全面性、權威性和時間性,科學性和權威性是發揮其使用價值的基本保證。它具有資政、鑑戒、視窗、教育和存史等多種功能和作用。

方誌

方誌學是在長期編纂方誌實踐過程中形成的一種專門學問,它研究方誌的性質、內容、範圍和任務等問題;將地方志編纂實踐中的經驗教訓,總結概況為理論,找出方誌編纂的一般規律,指導修志實踐;探討方誌目錄學,方誌史料學以及方誌編纂學,促進方誌的發展。

方誌學方誌學

方誌學是研究方誌現象運動規律的科學。它研究的主要內容有:方誌的產生和發展、方誌的性質和分類、方誌的特徵和功能、志書編纂理論、舊志整理和方誌利用、方誌批評和志書評論、方誌和其他學科的關係等。方誌學由理論方誌學、方誌編纂學、方誌學史3個基本結構組成。方誌學理論體系就是由這些結構及其衍生結構所構成的,它的發展則是其基本結構和衍生結構的改進和擴充。

根據編纂的客體不同,方誌編纂學可分為綜合方誌編纂學和專業(專門)方誌編纂學。綜合方誌編纂學又可以分為省志編纂學、自治區志編纂學、直轄市志編纂學、市志編纂學、地區志編纂學、城市區志編纂學、縣誌編纂學、鄉志編纂學、村志編纂學等。按照社會和專業分工,專業方誌編纂學可分為人口志編纂學、氣象志編纂學、教育志編纂學、地理志編纂學、衛生志編纂學、第一產業志編纂學、第二產業志編纂學、第三產業志編纂學、政黨志編纂學、政權志編纂學、政法志編纂學,等等。依據方誌學和其他學科的交叉關係來分,又有方誌美學、方誌心理學、方誌管理學、方誌人才學、方誌倫理學、方誌教育學、方誌社會學、方誌史學、方誌經濟學、方誌文化學、方誌傳播學、口述方誌學、電子音像方誌學、網路方誌學,等

專志

地方志地方志
專志是地方志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專門記述某一事物或某一事業的歷史與現狀的著述,包括專門志、專題志、部門志、行業志等獨立於綜合志書之外的志書。是單獨成書並具有獨有的編纂體系的志書,而非綜合志中的某一部分的部門志或事業志或專題志等。在華夏文明的形成和發展中,專志和綜合性志書一樣,既是客觀的文化載體又是厚重的歷史積澱,在記載歷史、傳承文明、服務社會中,和綜合性志書相映成輝。地方志中,專志的比重很大,尤其是社會主義新方誌中,專志的比重更高。“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純客觀記錄人、事、物,是地方志記述的基本要求;專門記述某一事物或事業, “雖微必錄,無隱不宣”在深度和廣度上補充了綜合性志書之不足;順應社會發展,適應時代需求,豐富地方志內容,拓展地方志發展空間,是地方志科學發展的必然結果。從地方志和專志的關係上看,是整體和部分的關係。從綜合性志書和專志的關係看,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個性的關係、一般和個別的關係。一般不能脫離個別而存在,共性寓於個性之中,沒有個性就沒有共性。個別又總是同一般相聯結,個性體現著共性,為共性、一般規律性所制約。共性因其是事物中共同的、內在的、本質的東西,它比個性深刻;個性因其差異性、多樣性,它比共性生動、豐富。一般與個別的界限具有相對性,它們在一定條件下相互過渡、相互轉化。在一定範圍或關係中是一般的、共性的東西,在另一範圍或關係中,則可以成為個別的、個性的東西;反之亦然。列寧說:“個別一定與一般相聯而存在。”“任何個別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等等。任何個別經過千萬次的轉化而與另一類的個別(事物、現象、過程)相聯繫。諸如此類等等”(《列寧全集》第38卷,第409頁)。綜合志中的“專志”,一般來說,是把整部志書作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在整部志書中,除了總述、大事記、人物傳、附錄之外,按照本地區各方面的情況,分門別類,按類設志,有時也被稱專志,分別編纂各項事業、各個方面從歷史到現狀的面貌及其發展過程。

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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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這一名稱由來已久,早在《周禮》中就有外史“掌四方之志”及誦訓“掌道方誌以詔觀事”的記載。周秦以降,方誌之稱逐漸增多,並趨於普遍。如《後漢書·西域傳》“二漢方誌,莫有稱焉”,左思《三都賦》“方誌所辨,中州所羨”,酈道源水經注》“因其方誌所敘,就記纏絡焉”等記載就是。宋以後,方誌這一名稱就基本固定為地方文獻的專用名詞。此外,方誌還有過不少別名異稱,諸如圖經、傳、錄、乘、考、書、簿等。方誌的源頭較多,如《周禮·職方》、《尚書·禹貢》、《山海經》是其主要源頭,這些文獻的內容和形式,都和後來的地方有一定源流關係,其內容不外乎記載各地山川、土地、戶口、貢賦、物產、關塞等,其編纂形式或是按照四方邦國,或是按照九州土地,或是以山、海、大方為序,對有關情況加以記載,對後世的地方只有一定影響,但是它們還不算是地方志。

地方志的發端是秦漢之際的郡書、地理書、都邑簿。郡書記載一地的先賢、耆舊、節士的事跡,如《陳留耆舊傳》、《兗州山陽先賢贊》等,地理書記載一地的疆界、區域、山川、道理、物產、戶口、風俗等,如《秦地圖》、《三秦記》等。都邑簿記載都邑城郭、官署、街坊、閭巷、寺院、古冢、墳墓等。如《三輔黃圖》、《三輔宮殿名》等。成於東漢的《越絕書》,記載人物、地理、都邑,內容全面,可以認為是地方志發端的代表作。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志進入大發展時期,出現《豫章古今記》、《荊州記》、《華陽國記》,皆初具地方志模型。至宋《太平寰宇記》之後,受該書影響,地方志又有所變化。

價值

地方志地方志
地方志有著歷史之延續性,內容廣博行性,材料真實性。志書是一種地方性的多學科書籍,涉及歷史、文學、民族、社會、經濟、自然科學。它可以“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續史之無”。方誌提供大量社會歷史史料,如農民戰爭、少數民族史料等等,是歷史研究不可缺少的參考書。不足之處:方誌有掩蓋事實的地方,同治《新繁縣誌》:“史家著體,褒貶互用,為萬世之勸誡,志則有褒無貶,善善從長,做善必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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