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子系統

中國國際物流運輸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第一,海運力量不足、航線不齊、港口較少等,影響了進出口貨物及時流進流出,特別是出口貨物的運輸更加不足。 中國出口貨物主要靠海運。目前雖然中國已擁有近2000萬噸的運載能力,列為世界第八位,成為中國外運的主力,並能為第三國開展貨運經營,但總運輸力的增長遠遠跟不上國際貿易發展的速度,運輸力仍然不足。90年代初期曾發生過的最嚴重的月份缺船量達30條。目前,現有的船型結構也盡不合理,中等船舶奇缺。由於船舶較大,運輸間隔時間又長,這對要求批量小、需求供貨快是很不適應的。中國港口不足和布局不合理也比較突出。例如中國輸往中南美、澳大利亞、紐西蘭、南太平洋、西非等地的貨物幾乎全部運到香港地區中轉,這樣運費高、時間長,嚴重影響了中國出口商品的競爭力。
第二,鐵路運輸全面告急,內陸出口更困難。 中國同朝鮮、蒙古、獨立國協、越南等雖然有鐵路聯接,但運力仍然不足。如供香港地區作為港口運輸的貨物中有 1/3是靠鐵路運輸,其運輸量是很大的。又如內陸有的省份即使有貨,而且有些貨也是國際市場急需要的,但由於鐵路運力不足也不能賣出。
第三,航空運輸力也不足,加上運價昂貴,難以適應外貿發展需要。80年代以來,世界空運貨物已被廣泛採用,而中國在這方面。卻是很落後的。目前主要靠客運飛機捎帶,真正的貨運飛機數量少,年運量只有 20萬噸左右,遠遠滿足不了外貿發展的需要。
總之,為解決外貿出口運輸的困難,必須由國家和地方聯合發展船隊,加速沿海碼頭建設和航空事業的發展。
倉儲子系統

商品檢驗子系統

根據國際貿易慣例,商品檢驗時間與地點的規定可概括為三種做法:
一是在出口國檢驗。
可分為兩種情況:在工廠檢驗,賣方只承擔貨物離廠前的責任,運輸中品質、數量變化的風險概不負責;裝船前或裝船時檢驗,其品質和數量以當時的檢驗結果由準。買方對到貨的品質與數量原則上一般不得提出異議。
二是在進口國檢驗。
包括卸貨後在約定時間內檢驗和在買方營業處所或最後用戶所在地查驗兩種情況。其檢驗結果可作為貨物品質和數量的最後依據。在此條件下,賣方應承擔運輸過程中品質、重量變化的風險。
三是在出口國檢驗、進口國復驗。貨物在裝船前進行檢驗,以裝運港雙方約定的商檢機構出具的證明作為議付貨款的憑證,但貨到目的港後,買方有復驗權。如復驗結果與契約規定不符,買方有權向賣方提出索賠,但必須出具賣方同意的公證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
在國際貿易中,從事商品檢驗的機構很多,包括賣方或製造廠商和買方或使用方的檢驗單位,有國家設立的商品檢驗機構以及民間設立的公證機構和行業協會附設的檢驗機構。在中國,統一管理和監督商品檢驗工作的是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及其分支機構。究竟選定由哪個機構實施和提出檢驗證明,在買賣契約條款中,必須明確加以規定。 商品檢驗證明即進出口商品經檢驗、鑑定後,應由檢驗機構出具具有法津效力的證明檔案。如經買賣雙方同意,也可採用由出口商品的生產單位和進口商品的使用部門出具證明的辦法。檢驗證書是證明賣方所交貨物在品質、重量、包裝、衛生條件等方面是否與契約規定相符依據。如與契約規定不符,買賣雙方可據此作為拒收、索賠和理賠的依據。
此外,商品檢驗證也是議付貨款的單據之一。 商品檢驗可按生產國的標準進行檢驗,或按買賣雙方協商同意的標準進行檢驗,或按國際標準或國際習慣進行檢驗。商品檢驗方法概括起來可分為感官鑑定法和理化鑑定法兩種。理化鑑定法對進出口商品檢驗更具有重要作用。理化鑑定法一般是採用各種化學試劑、儀器器械鑑定商品品質的方法,如化學鑑定法、光學儀器鑑定法、熱學分析鑑定法、機械性能鑑定。
商品包裝子系統

為提高商品包裝系統的功能和效率,應提高廣大外貿職工對出口商品包裝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樹立現代包裝意識和包裝觀念;儘快建立起一批出口商品包裝工業基地,以適應外貿發展的需要,滿足國際市場、國際物流系統對出口商品包裝的各種特殊要求;認真組織好各種包裝物料和包裝容器的供應工作。這些包裝物料、容器應具有品種多、規格齊全、批量小、變化快、交貨時間急、質量要求高等特點以便擴大外貿出口和創匯能力。
國際物流信息子系統

上述主要系統應該和配送系統、裝搬系統以及流通加工系統等有機聯繫起來,統籌考慮,全面規劃,建立中國適應國際競爭要求的國際物流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