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清償能力

國際清償能力,一國現有的對外清償能力和可能有的對外清償能力之和,用於調節國際收支、清償國際債務的國際流通資產。

國際清償能力(the ability of international discharging)

國際清償能力概述

國際清償能力則是一國現有的對外清償能力和可能有的對外清償能力之和。

一國直接掌握的在必要時可以用於調節國際收支、清償國際債務的國際流通資產。包括黃金、外匯儲備以及按規定限額可以從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獲得的儲備資產和特別提款權。國際清償能力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一般指官方直接掌握的國際儲備資產,又稱第一線儲備;廣義則包括一國從國外借入的外匯儲備、該國商業銀行的短期外匯資產和該國官方或私人擁有的中、長期外匯資產(主要指對外中長期投資),又稱第二線儲備。目前一般傾向於狹義的解釋,將它等同於國際儲備資產。

國際清償能力的衡量標準

一種觀點認為,以黃金外匯儲備相當於若干月份的進口額為標準;

另一種觀點認為,以當年應付外債本息占黃金外匯儲備的若干百分比為標準。凡符合標準的,皆視為具備正常的國際清償能力。

也有經濟學家指出,一國國際收支的變化趨勢、國內國際經濟形勢的動向以及一國同國際金融組織信貸關係的變化等,都會影響一國的國際清償能力,以某種比率或數量作為衡量標準過於簡單。還有經濟學家認為,如果一國的儲備能夠應付國際收支惡化時的償債需要,而不必立即採取限制進口等緊急措施,只在國內採取調整措施即可恢復國際收支的平衡,同時也不影響國家的對外信譽,那么達到這種要求的國家即可視為具備適當的國際清償能力。因此,儲備資產並非越多越好,應在了解本國國際收支情況的基礎上,並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使一國的儲備資產部分或大部分經常參加周轉。

國際清償能力的構成

國際清償能力的構成要素
自有儲備
(國際儲備) 借入儲備 誘導儲備
(借入儲備的廣義範疇)
1.黃金儲備
2.外匯儲備
3.在基金組織中的儲備地位
4.在基金組織的特別提款權餘額 1.備用信貸
2.互惠信貸
3.支付協定
4.其他類似的安排 商業銀行的對外短期可兌換貨幣資產

關於第一線儲備

第一線儲備包括:

①黃金,是保證一國國際清償能力的重要儲備,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但黃金的供應受礦藏和開採條件的限制,同時每年新產黃金還有相當部分成為私人貯藏和工業用金,並不能全部進入各國官方儲備,所以各國官方儲備的黃金有逐漸減少的趨勢。

②自由兌換貨幣。美元、德國馬克和日元等自由兌換貨幣已成為國際儲備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有逐步形成三足鼎立的趨勢,但仍以美元為主。

③特別提款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成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它是成員國在基金組織“特別提款帳戶”上的一種帳面資產,成員國可憑此從基金組織提用資金。因此,特別提款權可以與黃金和外匯並列,作為儲備資產的補充。

關於第二線儲備

各國的水平差距很大,美國、西歐各國和日本等已開發國家第二線儲備力量較強,而廣大開發中國家則較弱,80年代初債務危機爆發後更是如此。

關於清算帳戶

戰後不少國家採用的解決國際清償能力不足的一種方法。即在國際結算中採用記賬方法辦理支付,年終再以自由兌換貨幣清償差額或在下年度以出口商品償還,以節約可兌換貨幣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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