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模範城

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是國家環保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而提出的。

簡介

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是國家環保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而提出的。它涵蓋了社會、經濟、環境、城建、衛生、園林等方面的內容;涉及面廣、起點高、難度大,在已具備全國衛生城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環保投資達到一定標準基礎上才能有條件創建。最近,環境保護部官方網站公布了截至2011年9月29日的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的名單,共有11個城市,分別是聊城、吳江、上海青浦區、臨沂、東莞、徐州、銀川、宜昌、臨安、淮安和佛山。
值得關注的是,68個原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需要重新覆核,這些城市是1997年至2007年獲得國家環境模範城市稱號的

指標與標誌

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考核指標體系分為基本條件和考核指標兩大部分,
基本條件共3項
1、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連續三年名列本省(自治區)前列
2、近三年城市轄區內未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前一年未有重大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案件,制定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進行演練
3、環境保護投資指數≥1.7%
考核指標共25項,包括社會經濟5項、環境質量5項、環境建設10項、環境管理5項(其中公眾對城市環境的滿意率大於80%)。
其標誌是
社會文明昌盛、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環境質量良好、資源合理利用、生態良性循環、基礎設施健全、生活舒適便捷。

模範城市

截至2010年,國家環保模範城(區)名單 :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