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淵源
“哈欽木”的興起與繁榮和拉卜楞寺有著極深的淵源。合作市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圖1哈欽木表演[1]州府所在地1 |
社會價值
“哈欽木”綜合了歌舞和其他藝術形式,其構成有說唱、有歌有舞又有較完整故事情節的戲劇形式。具備戲曲藝術的若干要素,表演中力求體現人物的性格特點。“哈欽木”中有兩個角色,一個是米拉日巴,另一個是貢保多吉。“哈圖2哈欽木表演角色[3]欽木”在長期的演出歷程中,在形式上幾乎沒有大的變動(貢保多吉是傳說中的獵人,他對寺院和僧眾不良行為的揭發和嘲諷的內容,因每年都有新鮮內容,所以這一部分每年是不盡相同的),這種長期的積累,不僅使形式上出現許多固定的舞蹈套路、技巧和音樂曲調,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程式的積累、美化和定型的過程,作為一種具有個性特徵的表現手段,他既可以表現神、佛、聖者,也可以表現世俗中的人物。同時,這種長期的積累,也使其在表現內容上形成了一種規範,即演出不僅僅是單純為了娛樂而演出,而是以宣揚佛法、勸善戒惡為宗旨的演出,具有教育意義,是藏傳佛教思想和藏族傳統文化相結合的產物。
“哈欽木”的演出雖然不能稱為是完整的戲劇演出,但卻具備戲劇藝術的若干要素,有情節、人物、音樂、舞蹈,雖然表演因素不充分,但力求體現人物的性格特點,如米拉日巴的莊嚴、慈愛,獵人貢保多吉的剽悍、灑脫等等。還有兩位貢保多吉之間的爭吵、指責乃至廝打,都使演出增添了強烈的戲劇性。“哈欽木”以舞、歌、劇、技結合唱白,已突破了只舞不言的啞劇形式,向具有一定程式化的表演藝術邁進了一大步。
“哈欽木”也具有鮮明的警示和教育性,劇中貢保多吉有隨意揭露寺中醜惡現象的權利,這無疑是一種鞭策、一種警告,具有強烈的警示意味,使一些違規的僧人在眾人面前曝光,受到羞辱教訓,寺風因此更加嚴肅、莊重。[2]
主要劇情
“七月法會”每年農曆六月舉行,主要有兩項內容第一、六月二十日和二十七日進行佛學大辯論,俗稱辯經:第二、七月初八進行“哈欽木”(米拉勸法會)的演出。七月初八這天,前來拜佛、觀賞的香客教民人山人海,熱鬧非凡。午刻時圖3哈欽木表演[4]分,嘉木樣大師和四大“賽赤”、八大“堪布”以及各“囊謙”活佛全都登上大經堂前殿二樓的前廊。前殿下前廊左側為在職僧官的座席,右側為一般高僧的座位。來自各地的僧俗觀眾則聚集在石板廣場前,圍成半圓,內層是寺內僧人,外層為世俗民眾。場中央,面對前殿置兩把座椅(太師椅),場之側有執鑼、鼓者各一人,執鈸者二人,吹長筒號者一人。在樂隊簡單的前奏中,“米拉勸法會”開始。“哈欽木”共分七場戲:
第一場,山神阿雜拉出場,戴著面具,曲發,右臂繞著紅帶,手拿著法杖跳舞,以平轉技巧結合擺身掘頭等動作表示嚴正淨土之意。
第二場,另一山神引領兩頭獅子入場舞蹈,獅子由兩人一前一後頂著,由山神在前馴導,有搖頭、擺尾、打滾、跳躍、跑場等動作,以示對佛的崇敬。
第三場,鑼鼓聲中,土地神阿扎出場,黃臉、白髮白須,用手揚撒大麥,朝拜大經堂。
第四場,兩位土地神特合悟瑞上場舞蹈,向大地撒鮮果、大麥,以示對神的祭拜,然後打開背上的經卷,誦經,介紹米拉日巴生平、功德和業績,後兩位土地神特合悟瑞引導兩位高僧即米拉日巴(每位高僧都背著經書、手拿禪杖、頭戴僧帽)入場,繞場一周后坐在太師椅上,兩位土地神叩拜後退場。
第五場,兩隻鹿先後出場,跳躍表演,表示受驚後的恐慌痛苦,米拉唱著道歌誦經說教,勸鹿不要驚慌,死是逃不脫的,縱然僥倖躲開獵人的弓箭,死神來到時,還是逃不脫的。鹿受到教誨,不再慌恐,拜伏在米拉身旁。隨後,兩個童子趕著兩隻獵犬上場,米拉再度起身,勸化獵犬不要起殺心,殺生後的因果報應是很痛苦的,獵犬也接受了教誨,拜伏在米拉身邊。
第六場,兩個獵人揮舞著鞭子,畫著紅臉,翻穿著弧皮袍,項戴念珠,腰挎大刀上場(貢保多吉),開始各站在一邊自言自語,然後互相對話,一邊不停地走動一邊不停地說唱。說唱的內容除介紹地點、人物、自身經歷外,大量敘述寺內僧眾的各種違反教規、寺規的不良行為,以及對寺內各種不良現象的揭發,語言不僅幽默深刻,亦莊亦諧,而且十分犀利,極盡譏諷抨擊、嘲笑意味。
第七場,兩位獵人發現鹿、犬和諧地側臥在米拉日巴身邊,於是互相指責、爭吵,以至廝打在一起。隨後,一獵人用箭射向米拉日巴,但箭卻折回,使二位獵人大為驚奇,跑到米拉日巴跟前反覆觀察,以求究竟。此時米拉日巴用道歌進行勸化,講解解脫煩惱、修煉成佛的道理,兩位獵人深受教育,表示放棄殺獵之念,皈依佛門。至此,犬、鹿、獵人及其孩子共同歡舞,整個演出在一片道歌聲中結束。
法會就是以“哈欽木”這一獨特的藏族民間藝術表現形式來象徵驅除魔怪,以保佑地方安寧,民眾康樂。
傳承方式
研究人員認為,“哈欽木”這一藏族寺院表演的法物,演員均為僧人,是由院內高僧選拔產生的(每三年一換),由上屆的表演者和有一定表演經驗的長者口傳心授給下屆表演者,並無具體的傳承者。多以有一定威望的高僧擔任米拉日巴,口才較好的僧人飾貢保多吉。藝術特色
“哈欽木”表演時在服飾上有著鮮明的特點:如山神所著印度瑜伽咒師式的服裝,第二場中的獅子服,下身著金黃色褲子和靴子,上身用獅被遮蓋,頭戴獅子面具。第五場中的鹿服,下身著彩色緞面褲,彩靴,上身為連體緞面藏式鹿服,頭戴紅、綠、藍鹿面具等。表演的劇目有寒屍舞、雄鹿舞、長壽舞等。其中雄鹿舞又稱“鹿驅魔舞”,是頗受僧俗讚譽的單人舞蹈。表演者頭戴雄鹿面具,身著瓔珞飄帶服裝,右手持三棱火焰刀,左手攜人頭顱骨杯,腰系鈴鐺。一出場即在節奏緊密快速的樂器伴奏下,跳躍、旋轉,動作極其奔放、幹練,以體現雄鹿的雄健勇猛。繞場旋舞將畢,即有八名閻羅遣使的“鬼差”抬出盛有“惡魔”的“囚魔盤”,雄鹿即繞盤而舞,口誦咒語,揮刀劈殺,以撕咬吞食等動作表現震懾“魔怪”。最後將“魔怪”分屍八段拋向四面八方。意為驅除了魔怪,以保佑當地年年豐收、安寧、民眾康樂。非遺信息
遺產級別:甘肅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批准文號:甘政發〔2008〕43號
批准日期:2008年6月13日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序號:24
遺產編號:Ⅲ—12
項目名稱:哈欽木
申報單位: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