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環保基金會

中華環保基金會先後開展了全民環境意識調查、中華環境獎、格平綠色行動、生態長城、小康幸福工程、大學生環保社團小額資助、生態衛生、動物保護、綠色助學等一系列公益項目,取得了明顯的社會和環境效益,為促進我國環保公益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05年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專門咨商地位”,2008年被評為“中國社會組織評估4A級”單位,生態衛生項目獲得2008年中華慈善大會“中華慈善獎—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獎”。

簡介

在黨和國家有關領導和部門的支持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於1993年4月正式成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是環境保護主管民政部登記註冊的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為表彰首任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原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曲格平教授在參與和領導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中做出的卓越貢獻,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曲格平教授獲得了聯合國環境大獎和十萬美元獎金。獲獎後,曲格平教授建議,以這筆獎金為基礎成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促進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他的這一建議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讚譽和支持。在黨和國家有關領導和部門的支持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成立了。曲格平教授成為第一個捐款者並出任理事長,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萬里先生、原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黃華先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思危先生、蔣正華先生出任基金會的名譽理事長,國內外一些專家、學者和知名人士擔任基金會的特別顧問。根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章程》規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由國內外著名人士、社會各界熱心環境保護事業的代表和主要捐贈者組成。

宗旨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宗旨:廣泛募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保護環境、造福人類

標識

0環保表識

標誌創意說明

生生不息、循環往復、外延廣闊外圍讓標誌和環境融為一體,更加體現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的外延廣闊。似雲似霧,增加空氣的流動,永恆而具有動感。靈感源於中國古代的太極圖騰。具有深厚的民族特徵,又具有現代特點。環環相扣的內形,體現了基金會的環保特點。團結凝聚在中央的五星,象徵中國,也象徵基金會的核心領導。此標誌為4對稱標誌,便於識別和複製,符合大型國際單位的形象設計。

0環保英文簡稱

英文簡稱與中文標準字組合格線圖

英文簡稱與中文標準字組合格線圖作為企業形象標誌的構成要素之一,除特殊規定之外,一般與標誌圖形組合在一起使用,在企業對內、對外傳達及辦公、銷售、宣傳事務等過程中套用,不可使用非標準字型。 經由本製圖法得以了解英文簡稱與中文組合整體造型比例、文字結構、筆劃粗細、空間距離等項目關係、並設定了一個單位為b,便於以後的放大套用。

0標識和中文組合圖

標誌與中文全稱標準字組合(居中式)

標誌與中文全程標準字居中式組合,應保持組合正確的空間尺寸比例關係和正確的色彩使用規範,以確保建立社會公眾一致的視覺形象,在套用設計項目中均需嚴格遵守,不得隨意誤用,避免產生不良的負面效果。

其它組合及禁用組合請詳詢中華環保基金會宣聯部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圖組織機構圖

理事會成員

理事長:曲格平

名譽理事長:萬里

名譽理事長:成思危

名譽理事長:蔣正華

副理事長:汪紀戎

計畫開展

今後三年計畫開展的活動:繼續舉辦中華環境獎,東陶水環境基金計畫在全國範圍內定期開展節水知識宣傳,節水技術及政策培訓,資助節水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支持水環境保護、節水技術、污水雨水再利用方面的課題研究,舉辦以水環境保護技術為內容的學術研討會、節水知識競賽、節水型社會攝影展等多個項目和活動。

背景

為表彰首任國家環境保護局局長、原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的曲格平教授在參與和領導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中做出的卓越貢獻,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曲格平教授獲得了聯合國環境大獎和十萬美元獎金。獲獎後,曲格平教授建議,以這筆獎金為基礎成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促進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他的這一建議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讚譽和支持。在黨和國家有關領導和部門的支持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於1993年4月正式成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是環境保護部主管、民政部登記註冊的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曲格平教授成為第一個捐款者並出任理事長,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萬里先生、原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黃華先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思危先生、蔣正華先生出任基金會的名譽理事長,國內外一些專家、學者和知名人士擔任基金會的特別顧問。根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章程》規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由國內外著名人士、社會各界熱心環境保護事業的代表和主要捐贈者組成。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建立了嚴格的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制度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捐贈者和公眾的監督。秉承“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保護環境、造福人類”的原則,募集資金,用於支持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支持和參與國際社會的環境保護行動。

榮譽

成立以來,先後開展了全民環境意識調查、中華環境獎、格平綠色行動、生態長城、小康幸福工程、大學生環保社團小額資助、生態衛生、動物保護、綠色助學等一系列公益項目,取得了明顯的社會和環境效益,為促進我國環保公益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2005年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專門咨商地位”,2008年被評為“中國社會組織評估4A級”單位,生態衛生項目獲得2008年中華慈善大會“中華慈善獎—最具影響力慈善項目獎”。

基金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英文譯名為:CHINAENVIRONMENTALPROTECTIONFOUNDATION,縮寫為:CEPF。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全國性公募基金會,是對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及個人為環境保護自願捐贈的資金和物資,進行籌集和管理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是獨立的法人。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是中國以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是:“廣泛募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保護環境、造福人類”。所募資金和物資,用之於表彰和獎勵在中國環境保護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資助和開展與環境保護相關的各類公益活動及項目,促進中國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800萬元,來源於本基金會的發起人和社會有關組織及個人的捐贈。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第六條: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崇文區廣渠門內大街16號。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促進中國環保事業發展的募捐活動,接受海內外熱心環保公益事業的有關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二)為增加本基金會資金而進行的基金保值、增值運作和投資活動;

(三)組織開展“中華環境獎”以及其他環境保護方面的表彰和獎勵活動;

(四)資助和開展環境保護的管理、宣傳教育、學術交流和培訓活動及項目;

(五)支持和資助促進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示範項目;

(六)開展和資助促進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七)資助和開展保護環境、促進社會發展的活動及項目;

(八)資助和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其他項目及活動。
第三章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本基金會設理事會,由19-25名理事組成。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理事的資格:

(一)熱愛環保公益事業,認同本基金會的宗旨,關心和支持本基金會的工作,並志願為本基金會服務;

(二)具有在某一領域從事經營、管理或研究工作的經歷,在本領域內有較好的業績,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三)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地參與議事;

(四)具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和人際溝通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條: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會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的一屆理事會;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有近親屬關係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五)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理事有權參加理事會的所有會議。理事在理事會議上可以充分發表意見,對需要表決的事項行使表決權。

(二)理事有權對會議提交理事會討論的檔案草案或其它材料提出質疑,並要求秘書長或受委託起草該檔案草案的起草者作出說明。

(三)理事有權調閱本基金會的有關檔案,詢查本基金會的有關工作情況,並有權向理事長提出召開臨時會議或特別會議的建議。

(四)理事應當了解本基金會的宗旨和基金會開展各項活動和項目的運作方式,熟悉有關非營利組織的法律規定。

(五)理事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基金會章程,執行理事會的決議,認真履行職責,維護本基金會及其理事會的利益;

(六)理事應當按時出席理事會會議,並為議題準備意見,積極提出相關建議或意見;

(七)理事應當了解本基金會的基本情況和需求,動員社會力量拓展資金來源渠道,為基金會及其各項事業的發展貢獻力量;

(八)理事應當支持基金會的工作,與理事會秘書處建立良性互動關係。
第十二條:理事會是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通過聘任名譽職務的提議;

(四)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使用和投資計畫;

(五)審定年度計畫、預算、決算及執行情況;

(六)審定重要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臨時決議案;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事項;

(八)決定由秘書長提議的副秘書長、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的聘用;

(九)聽取和審議秘書長的年度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十)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併或終止;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或理事長授權的副理事長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因正當理由不能召集,理事長應當指定一名副理事長召集和組織會議。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會秘書處應當提前7日將通知送達全體理事和監事。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會議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併。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場形成會議紀要,由出席理事會會議的理事審議、簽名通過。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理事會會議記錄和紀要,應作為機構檔案長期保存。
第十六條:理事會設立監事2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第十九條: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二)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二十條: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基金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離任時,應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二十七條: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秘書長在理事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基金會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擔負並完成理事會賦予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制定業務發展計畫和重大項目方案,經理事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經理事會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促進機構財務目標的實現,保證捐款收入、資助支出和經費結構合理;

(五)根據理事會關於資產運作的原則,努力實現資產安全運作並保值增值;

(六)組織制訂並執行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重要的規章制度需經報理事會審批;

(七)組織和協調本基金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的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九)倡導環保基金會文化,培育職業精神,合理任用人才,建立優勝劣汰管理機制,使人力資源滿足工作需求並得到發展;

(十)接受理事會和監事的監督和檢查,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年度工作進展和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

(十一)實施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基金會設名譽理事長、名譽副理事長和名譽理事若干名。名譽理事長、名譽副理事長和名譽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第三十條:基金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及專項基金。分支機構、代表機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批。
第三十一條:基金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顧問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等非常設機構。顧問委員會和專家委員會等非常設機構的組成人員應當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二條:基金會收入來源於:

(一)依法募集和接受的國(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

(二)運作基金的收益;

(三)投資的收益;

(四)開展環境保護項目和活動收益;

(五)中國政府的撥款和其它資助;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條: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第三十四條: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捐贈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部門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五條: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六條: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質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七條: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資助和開展環境保護工作,以及有利於促進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的公益活動和項目。
第三十八條:重大募捐活動是指:

(一)募捐資金預計在200萬元以上的募捐活動;

(二)在全國範圍內或國外開展的募捐活動。

重大投資活動是指: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上的投資活動。
第三十九條: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四十條: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有捐贈協定的資金將根據捐贈者的意願使用。
第四十一條: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
第四十二條: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第四十三條: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第四十四條: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五條: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六條: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七條: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八條: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九條: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五十條: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第五十一條: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第五十二條: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三條: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用於環境保護公益目的的活動或項目。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予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經2006年2月20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六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七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發展歷程

2005年
1月5日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和辦公廳胡保林主任、人事司張聯副司長到我會召開全體會議。張聯副司長宣讀了李偉同志為我會秘書長的任職通知。

1月6日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屋頂綠化組委會在東城區環保局組織召開了“中華屋頂綠化工程”現場會,會上介紹了東城區屋頂綠化的先進經驗,表彰了北京市東城區、北京園林科學研究所為北京屋頂綠化作出的貢獻並授牌以示鼓勵。我會副理事長劉恕、副秘書長周桂玲出席並講話。

1月7日北京市環境保護基金會江小柯會長帶領北京市環境保護基金會工作人員到我會進行工作交流。

1月9日我會和上海閔行區政府在上海市舉行“2004中國城市綠色健康萬里行——生態閔行、綠色家園新年環保盛典”。我會李偉秘書長、上海市環保局黨委倪與強書記、上海市閔行區張貴龍副區長出席活動並講話。

我會和中國銀行、鳳凰衛視中文台主辦的“北京—香港‘中華環境獎、綠色心益通’環保宣傳行”在京舉行發車儀式。由53名志願者25輛越野車組成的宣傳車隊,由北京出發,途徑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抵達香港後返京,全部活動歷時14天。奧運冠軍劉翔、鳳凰衛視吳小莉和新浪網總裁汪延分別隨車隊進行了宣傳。

1月18日總局機關黨委批覆我會上報的“關於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黨支部增補支部委員的請示”,同意我會黨支部按照黨章的要求,增補李偉同志為黨支部委員並擔任支部書記。

1月23日我會舉辦的“北京—香港‘中華環境獎?綠色心益通’環保宣傳行”活動,環保宣傳車隊在深圳、香港等地進行環保宣傳活動歷時14天后返回北京。活動邀請了奧運冠軍劉翔、新浪網總裁汪延,香港鳳凰衛視著名主持人吳小莉擔任本次活動的“宣傳使者”。香港環境署趙德麟副署長、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副總裁林炎南先生、我會周桂玲副秘書長出席了在香港紫荊廣場的宣傳活動並代表三個主辦單位發表了演講,本次活動實現了三個第一次,即內地車隊第一次進入香港特區;內地組織和機構第一次進入香港特區宣傳活動;香港特區政府第一次批准車隊駛入紫荊廣場開展公益宣傳活動。

1月24日我會主辦的“2004’中國城市綠色健康萬里行”宣傳活動,由18輛汽車組成環保流動宣傳車隊,行程12000公里,途徑18個省、直轄市順利返回北京。該活動分別在北京、天津、石家莊等21個城市開展了環保宣傳教育圖片、萬人支持環保簽名和媒體宣傳等活動,為宣傳環保知識和傳播環保理念發揮了積極作用。

3月26日我會在北京舉行“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評審會會議,出席會議的評審根據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和野生救援協會(WildAid)制訂的《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獎勵辦法》的規定,認真地討論了候選者的事跡材料,經過對“首屆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候選者投票表決,產生了“首屆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5個獲獎者。他們分別是北京-石首麋鹿重引進項目組、海南大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張春山、楊欣、烏魯木齊海關緝私局。

3月29日由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聯合國開發計畫署(UNDP)共同主辦的“2005中國環保投資融資國際論壇”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李蒙副主席、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王玉慶副局長、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曲格平理事長、中華環境聯合會(籌)曾曉東副主席、UNDP中國代表處高級副代表等出席開幕式。國務院有關部委及機構的有關領導和專家介紹了我國“十一五”期間對環保領域的投資重點、方向及環保產業投資支持政策等問題。本次論壇是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國內外投融資機構、國內外學術界、國內外企業界共同交流的一次盛會。

4月2日我會與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共同在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鎮建立了“生態助學園”基地,並種植了一百五十畝高產經濟林。我會和三菱株式會社員工和家屬參與了植樹活動。

4月9日我會與北京娛樂信報社在房山區大石窩鎮後石門村燕家峪舉行了主題為“東西部‘1+1’植樹助學”公益植樹活動。此次活動種植果樹700餘棵,660餘人參加了植樹活動。預計種植的果樹三年後將產生經濟效益,並將收益用於資助西部失學兒童重返校園。

4月16日—17日我會組織的“‘小康幸福工程’——社區環境文化建設”系列環保宣傳活動在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社區服務中心、蔚園和春園兩個社區居委會的支持下,在蔚園社區春園社區舉行,共有300餘人參與活動。

4月22日我會在北京飯店舉行“2008’屋頂綠化第一景觀工程”啟動儀式。北京市委龍新民副書記、市政府孫安民副市長等領導出席儀式並講話。該活動在北京飯店現場鋪植200多平方米的苗塊,對北京飯店進行了屋頂綠化。該屋頂綠化技術的推廣對增加城市綠化面積,改善城市景觀環境,防止城市熱島效應有著積極的意義。

4月27日我會“綠色使者”網路信箱:[email protected]在新浪網嘉賓聊天室正式開通,“綠色使者”陳琳主持了開通儀式。此次開通的網路信箱是在“綠色使者”信箱基礎上的擴展。為配合“綠色使者”網路信箱的開通,我會與北京人民廣播電台交通台“一路暢通”節目合作,直播了公眾參與環保知識有獎問答,受到了聽眾的熱烈回響。

由國家環保總局污控司海洋辦和我會主辦的“碧海行動”宣傳活動在中國人民大學逸夫會議中心正式啟動。該活動是為了營造出全民關心環保、關注碧海行動的社會氛圍,促進我國海洋環境保護的發展。

4月30日我會黨支部為配合開展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組織黨員和民眾前往北京市門頭溝區馬欄參觀“冀察熱八路軍挺進司令部舊址”,接受革命教育。

5月15日我會在成都市舉行了向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捐車儀式。此次捐贈是南京恆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為支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環境保護事業的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能力,通過我會定向贈14輛越野車,價值994萬元。我會李偉秘書長出席捐贈儀式並致辭,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副州長白理成、南京恆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主席劉志明先生、董事長陳煒民先生出席了捐贈儀式並講話。
5月19日我會和野生救援協會(WildAid)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首屆“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頒獎儀式,曲格平理事長、野生救援協會主席史帝夫(SteveTrent)先生出席頒獎儀式,並講話和向獲獎者頒獎。每名獲獎者獲獎金34000元人民幣,並獲得榮譽證書和獎盃。獎金用於獲獎個人或集體指定的野生資源保護項目。
6月1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主辦,我會承辦的“2005全國綠色消費知識競賽”啟動儀式在國家環保總局舉行。總局王玉慶副局長出席會議並講話,總局宣教辦劉友賓副主任及有關企業的代表、新聞媒體記者出席了啟動儀式。
6月3日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主辦,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和我會承辦的“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市長峰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曾培炎副總理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解振華局長作了重要報告,汪紀戎副局長作了主題發言,潘岳副局長出席了會議,並向瀋陽市、克拉瑪依市、庫爾勒市、成都市、富陽市、寶雞市和重慶市渝北區授予“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區)”稱號。
6月8日我會與南京恆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共同設立了《綠色行動宣傳專項基金》並簽署了協定。該公司向我會永久捐贈50萬元人民幣,另54.5萬元用於宣傳工作。
6月16日王玉慶副局長主持召開局長專題會議,會議就“關於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與東方衛視合作開展‘中華環境獎’評選、頒獎和宣傳活動的報告”和解振華局長及其他總局領導對此報告的批示,研究和議定了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工作的有關事項。

6月17日我會與北京大地綠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新加坡獨資)簽訂共同設立“循環經濟示範項目及推廣專項基金”協定書。該基金設立的目的是建立循環經濟的示範項目,取得經驗後推廣循環經濟項目,促進中國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的發展。該公司向我會捐贈50萬美元,並計畫今年年底再向我會捐贈70萬美元資金,用於該專項基金的活動和項目。
7月8日—10日曲格平理事長應邀出席在日本名古屋愛知縣舉辦的“愛知世博會和平地球論壇”。並在論壇上做主題演講。

7月21日我會接到聯合國經社理事會通知,在近日結束的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會議上,我會被授予特殊咨商地位。這是我國環保系統首家獲得這一資格的非政府組織。截止到目前,我國共有16個非政府組織獲得了經社理事會的咨商地位。
8月12日2005全國綠色消費知識競賽獲獎結果發布。此次活動面向社會公眾,開放參與。受益人群覆蓋了除港、澳、台外全國30個省、直轄市。我會收到答卷近1.8萬份,共評150名獲獎者。其中,一等獎5名;二等獎15名;三等獎30名;參與獎100名。使公眾在參與答卷的同時增長綠色消費知識。

8月15日我會在國家環保總局舉行了“綠色東方——2005年中華環境獎”新聞發布會。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中華環境獎組委會主任、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曲格平理事長做了講話。

8月20日“綠色東方――2005年中華環境獎評選、表彰系列宣傳活動”啟動儀式在神東煤田隆重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蔣正華副委員長和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中華環境獎組委會主任、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曲格平、內蒙古自治區人大陳瑞清副主任、中華環境獎評選辦主任、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秘書長李偉、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王安總經理出席了儀式並作了講話。當地有關領導及十多家中央和地方的新聞媒體記者參加了啟動儀式。“綠色東方——中華環境獎評選、表彰系列宣傳活動”主要內容還包括“中華環境獎之城市環保巡展”、“揚帆中華——環保行”、“中華環境獎典型事跡宣傳”“綠色東方—2005年中華環境獎頒獎典禮等。本次啟動儀式由中華環境獎組委會和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東方衛視主辦,上海易世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東煤炭分公司承辦。東方衛視台於8月20日12時對啟動儀式進行了一個半小時的實況播出。
9月我會與北京閃動互聯科技公司簽訂合作協定,委託其作為第三期籌款活動簡訊競猜活動的承辦商,開通北京移動、中國聯通簡訊競猜通道,北京移動03330125,中國聯通9330125。與北京市園林局共同籌劃古樹宣傳片腳本,邀請綠色使者李冰冰、黃安、陳琳參與古樹保護宣傳片的拍攝。

9月14日我會組織全體職工進行了貫徹落實《基金會管理條例》業務培訓,本次培訓邀請了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劉忠祥處長到會講課。

9月15日我會組織了“依託聯合國咨商地位拓展國際活動座談會”。來自國家環保總局國際司、外交部國際司、中聯部協調局等工作主管部門的有關領導和已獲得咨商地位的社團聯合國協會、綠化基金會、女企業家協會等代表出席了座談會。

9月16日我會在北京女子百貨商廈舉行了中華綠色版圖公益活動募捐開箱儀式。京新旅產業集團全體員工在活動中向社會各界發出了節能環保的倡議。活動中對現場的觀眾進行了消費者節能知識問答活動。

9月20日李偉秘書長主持召開了為期2天的工作務虛會議,周桂玲副秘書長和全體職工(除2位同志因公外出)參加了會議。參加會議的同志回顧了我會的工作發展情況、總結了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及當前開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暢所欲言、為我會的發展獻計獻策。特別是各部門結合自身工作,從不同的角度,認真的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我會今後的工作提出了建議。

9月底格平綠色助學行動正式啟動。活動啟動後,相關信息已經在環保公益項目網、TOM網、人民網等多個網站進行發布並做了連結,在SOHU、SINA等多個論壇中均有該活動信息的發布,在yahoo,sina,baidu,google等搜尋引擎中均可搜尋到關於格平助學的相關內容。在此活動信息發布一個月的時間裡,各網站關於此活動的總訪問量超過千次,收到了很多諮詢電話和郵件,截止2005年10月底,共收到志願者報名10餘個,需要資助的貧困地區信息6個。
10月26日由中聯部主辦召開了中國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成立大會。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何魯麗、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和中聯部部長王家瑞出席大會並講話。我會作為中國民間組織國際交流促進會發起單位和國內16個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咨商地位的民間組織之一,受主辦方邀請,我會李偉秘書長出席大會並當選為該會副會長。

11月北京晚報刊登古樹保護第三期籌款活動訊息;與南昌巴士移動簽定在北京公車免費播出契約。送播北京電視台及北京人民廣播電台。北京電視台及北京公車移動電視均播出了綠色使者參與拍攝的古樹保護宣傳短片。

11月6日首次組織我會近30名志願者參加培訓,主要內容為室內環境污染知識和志願服務精神。

11月11日由共青團中央主辦,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等單位協辦的“同一條河--泛珠三角青少年保護母親河系列活動”在廣州市啟動。團中央書記處書記爾肯江?吐拉洪,我會秘書長李偉應邀出席啟動儀式。

11月23日組織召開了我會品牌專家座談會,為今後我會工作方向和目標提供了專家建議。

12月1日在山東大學頒發了山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2004-2005學年曲格平獎學金。本年度獲得曲格平獎學金的是:山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王燕、碩士研究生欒富波、環境工程系本科生張永強。

12月1日—3日召開了作為“第三屆世界城市論壇”的籌備活動之一的網上論壇(HabitatJAM)。147個國家的4000多名對城市問題關注的代表將在網上討論和分享在迅速發展的全球城市化進程中各國共同面臨的迫切問題,討論分為六個主題:貧民窟的改善、可持續供水、環境的可持續發展、安全問題、金融和管理、未來城市。

1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了“2005年中國冶金工業環境保護論壇暨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冶金工業環境保護宣傳專項基金工作年會”在中國鋼鐵工業協會和冶金企業的積極支持下,由我會冶金工業環境保護宣傳專項基金組織了這次論壇及年會。全國政協副主席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布赫等領導到會祝賀,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出席會議。140餘家冶金企業和50多家中央新聞單位記者參加了會議。

12月8日由我會主辦的循環經濟與綠色行銷戰略研討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葉如棠、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張洽,全國政協常委、中華婦女聯合會副主席、國家環保總局原副局長汪紀戎、基金會副理事長林宗棠等領導出席會議。與會代表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就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和綠色行銷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會上表彰了2005年獲得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產品獎的29個企業產品和67家捐助基金會網站建設的網路會員單位。

在秦皇島海關培訓學校會堂,頒發了中國環境管理幹部學院2004-2005學年曲格平獎學金。我會曲格平理事長等領導出席了頒獎儀式並講話。本年度獲得曲格平獎學金的是:環境科學系單鳳彩;生態學系姚秀敏、翟軍麗、康東偉;法學系趙立濤;環境工程系韓少峰、龐姍姍等八位同學。

12月20日第三屆環境獎評選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會議由孫鴻烈主任委員主持會議。會議在評選委員會評選和社會公示基礎上,對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候選人進行充分討論。按《第三屆中華環境獎評選規定》,各評審進行了無記名投票,產生了5位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建議獲獎者和19位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綠色東方獎建議獲獎者。該獲獎建議名單將提交中華環境獎組委會通過後,產生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的獲獎者。

2004年

1月6日人民網房產頻道新版開通暨向中華環保基金會捐贈網上廣告位儀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人民網房產頻道將價值100萬元的一塊首頁廣告捐贈給我會。

1月13日聯合國發展署(UNDP)駐華代表馬和勵先生(KhalidMalik)來我會拜會曲格平理事長。

1月14日我會和國際飲水資源保護組織,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布廳舉行“愛一滴水就是愛全世界”大型環保公益活動新聞發布會。

1月16日周桂玲副秘書長與中國銀行有關部門的領導就雙方於2003年11月開展的“綠色心益通”存款捐息活動進行了座談,對“綠色心益通”存款捐息活動情況和2004年該活動的工作重點交換了意見。

2月2日殼牌(中國)有限公司向我會捐贈100萬元,用於開展第三屆“中華環境獎”評選工作。

2月23日—25日為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實施,我會在海口舉辦“規劃(戰略)環評的理論與實踐”研討班。

3月3日曲格平理事長會見了國際野生救援組織(Wildaid)負責人史帝夫(SteveTrend)先生一行。雙方回顧了過去的合作,並就中國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和進一步開展保護野生動植物的宣傳、教育合作交換了意見。

3月6日為推進我會與中國銀行共同開展的“綠色心益通”存款捐息活動,中國銀行舉行了培訓班,對中國銀行縣以上支行的有關幹部進行“綠色心益通”存款捐息有關知識培訓,為在全國開展該項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3月10日周桂玲副秘書長帶領全體職員認真學習曾培炎副總理3月5日對北京市參加“綠色承諾在行動—捐舊還綠”活動的全體師生致“兩會”代表一封信的批示。

3月18日周桂玲副秘書長主持召開全體職員大會,傳達2004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座談會和2004年國家環保總局黨建暨直屬單位工作會議精神。

3月20日周桂玲副秘書長主持召開秘書長辦公(擴大)會議,會議討論並通過了《中華環境獎冠名權益條例》、《中華環境獎捐贈獎勵實施辦法》和《中華環境獎籌資成本費用管理辦法》。

3月22日我會與國際水資源保護組織共同主辦了“愛一滴水就是愛全世界”大型系列公益宣傳活動。邀請百名歌星、童星進行“愛一滴水就是愛全世界”宣傳活動現場錄音,宣傳活動錄音將在BTV-2,BTV-4、海南旅遊衛視播出。

3月26日我會組織全體職員認真學習國務院頒發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3月30日為落實總局領導3月18日對我會《關於落實溫家寶總理對‘建議發行環保彩票’批示的情況報告》“積極推動此事”的指示精神,我會召開了環保彩票座談會,探討做好籌備發行環保彩票的可行性。

4月3日由我會主辦、日本三菱商事株式會社提供50萬元捐贈的“三菱商事生態助學林”種植儀式在京郊房山周口店鎮隆重舉行。

4月8日北京萬雙贏科技投資有限公司與我會共同設立“環保宣傳教育發展專項基金”。

4月18日由我會主辦、東芝(中國)有限公司捐贈10萬元人民幣的“中華綠色版圖東西部1+1植樹助學公益活動——北京教育基地植樹啟動儀式”在北京房山區大石窩鎮舉行。

4月20日我會委託北京中京華會計事務所對我會2003年度財務工作進行審計,審計報告指出“貴會內部財務制度健全,2003年度資產及各項來源合法,審計中未發現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有人侵占、私分、挪用公款現象”。
4月22日我會黨支部召開全體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副秘書長周桂玲同志作了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輔導發言。參加會議的黨員表示要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兩個條例”。
4月23日我會召開2004年“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產品獎”第一次評審會。上海朵彩棉服飾有限公司產生的彩棉保暖內衣等六家單位的產品通過專家的評審,並經我會批准獲得“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產品獎”稱號。
4月27日我會在北京香格里拉飯店舉行“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第四屆綠色使者聘任新聞發布會”。曲格平理事長、全國總工會紀明波書記、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爾肯江吐拉洪書記等領導出席會議。周桂玲副秘書長宣布了第四屆綠色使者名單,他們是:黃安、任泉、屠洪鋼、李冰冰和艾敬。
5月8日成思危副委員長辦公室和蔣正華副委員長辦公室分別正式通知我會,成思危、蔣正華副委員長同意出任我會名譽理事長。
5月16日—17日我會在深圳舉辦了“環保基礎設施建設BOT運作研討班”和“大氣環境監測、評價專題與控制培訓班”。
5月17日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中國青少年綠色承諾行動全國指導委員會和我會共同發出“關於開展綠色承諾在行動——捐舊書舊報雜誌,幫助孩子們做好事的通知”,旨在積極回收和合理利用再生資源,保護環境。
5月20日周桂玲副秘書長接受中央電視台國際頻道(CCTV-4)《兩岸萬事通》記者採訪,介紹了我會和中國銀行開展綠色存款——“綠色心益通”活動情況。
5月26日中電星美電影院線有限公司和我會在京共同舉行環保題材電影《後天》首映儀。
5月27日我會組織“綠色使者”李冰冰、黃安、艾敬、屠洪鋼參加“迎世界環境日,綠色使者語播美麗家園”環保公益廣告錄製活動。本次錄製的公益廣告將於6月5日起在北京人民廣播電台播出。

5月30日我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重慶廳舉行了“小康幸福工程”活動啟動儀式暨新聞發布會。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出席儀式,並講話,出席啟動儀式的還有總局辦公廳胡寶林主任和我會周桂玲副秘書長等有關領導。

5月31日我會完成了申請“聯合國咨商地位”的國內報批程式,正式向聯合國經濟與社會理事會上報申請“聯合國咨商地位”材料。

6月5日我會與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在成都共同舉行“成都市‘創環保模範城市爭做地球衛士’暨‘綠色中國行萬人長跑活動’”啟動儀式。我會“綠色使者”陳琳領跑“綠色中國行萬人長跑”活動。

6月10日由我會主辦、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基金會協辦的“情系綠色北京——京城百家商家聯合倡議環保行動”啟動儀式在北京羅馬嘉園舉行。該行動將組織“環保進商場”、“環保進高校”、“環保進社區”等活動。

6月11日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在辦公廳李偉副主任陪同下到我會召開工作座談會,聽取工作匯報。曲格平理事長、周桂玲副秘書長和我會中層幹部參加了座談會。

6月22日我會召開2004年“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產品獎”第二次評審會。聯想(北京)有限公司產生的微型計算機等八家單位的產品通過專家的評審,並經我會批准獲得“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產品獎”稱號。

6月25日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我會曲格平理事長在總局規劃司劉啟鳳副司長和我會周桂玲副秘書長陪同下前往財政部與朱志剛副部長商談落實溫家寶總理6月7日對發行環保彩票的批示及有關問題。

7月2日黨支部組織黨員和職工前往安徽,參觀皖南事變遺址,大家受到了革命傳統教育。

7月13日北京秀麗山川環保信息諮詢中心和我會共同設立“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專項基金”。

7月28日由我會組織的,由上海25名中國小師生組成的上海青少年西部行代表團前往陝西省榆林市,進行為期兩天的“中華綠色版圖——東西部1+1環保互動活動”。

8月4日—6日由我會和中國風景名勝區協會、中國風景園林學會、山西省環保局、山西省國際文化交流中心共同主辦的“中國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國際論壇”在太原市舉行。

8月13日我會召開第三次綠色產品獎評審會。青島澳柯瑪集團公司空調廠生產的無氟空調等10項產品通過評審,並獲得“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產品獎”。

8月14日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我會曲格平理事長在北京會見了紐西蘭國會議員威尼·麥普先生、紐西蘭駐中國大使麥康年先生、國際飲水組織副主席布朗·霍斯根先生。雙方就環保合作進行了友好的會談。我會和國際飲用水組織在北京SOHO廣場共同舉辦了“愛一滴水就是愛全世界公益群星演唱會”。

8月16日日本日中教育文化交流團一行11人到我會訪問。周桂玲副秘書長和有關人員與訪問團就青少年環境教育工作進行了交流。

北京華通榮業商貿有限公司與我會共同設立“生態環境治理專項基金”。

8月18日我會製作的環保公益宣傳廣告:“保護環境從我做起”,在中國教育電視台一套節目每天播出,播出周期為一年。 我會與北京偉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州天海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簽訂了設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脫硫合作工作委員會”合作協定。

9月7日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我會曲格平理事長和國家環保總局辦公廳李偉副主任到我會聽取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籌備工作匯報。周桂玲副秘書長匯報了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籌備情況。王玉慶副局長肯定了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籌備工作,並對工作做了具體指示。

9月15日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第一次組委會會議在京舉行。會議選舉曲格平理事長為“中華環境獎”組委會主任、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陳邦柱主任委員和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為“中華環境獎”組委會副主任,並通過了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的評選方案。我會在京舉行第三屆“中華環境獎”啟動儀式。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中華環境獎”組委會主任、我會曲格平理事長分別在啟動儀式上講話。中華環境獎評選辦公室副主任周桂玲副秘書長宣讀了第三屆中華環境獎組委會公告。

9月24日我會召開第四次綠色產品獎評審會。海南農豐寶肥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有機肥等8項產品通過評審,並經我會批准獲得“中華環保基金會綠色產品獎”。

9月28日國家環保總局發出《關於協助做好第三屆“中華環境獎”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標誌著第三屆“中華環境獎”評選推薦工作正式開始。

9月29日財政部肖傑副部長到我會拜訪曲格平理事長,商討募集環保基金渠道有關事宜。

10月2日由我會和安徽省潁上縣政府、安徽省潁上縣八里河風景區主辦,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駐華代表處、國家環保總局生態司、國家環保總局宣教辦、中國兒童中心支持的“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青少年宣傳教育基地啟動儀式暨環保宣傳活動”在安徽省潁上縣八里河風景區隆重舉行。

10月8日匯壕人(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我會共同設立“環境治理專項基金”。

10月10日北京德仁中保環境投資有限公司與我會共同設立“西部發展環保產業發展專項基金”。

10月11日曲格平理事長應邀出席了聯合國駐華辦事處舉行的“聯合國在中國50年”紀念活動,該活動由正在我國訪問的聯合國科菲·安南秘書長主持。科菲·安南秘書長在講話中對支持聯合國工作的中國專家表示感謝,希望專家們繼續支持聯合國的工作。

10月15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對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向我會和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6家單位捐贈,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10月18日黨支部為進行反腐倡廉教育,由支部委員、副秘書長周桂玲同志帶隊,組織全體職工前往地處京郊的法務部燕城監獄參觀學習。

10月21日山東威海海得馨生態植物園將在京拍賣“生態蘆薈”所得2萬元人民幣捐贈給我會。

10月23日我會和中國環境管理幹部學院在秦皇島舉行了“首屆曲格平獎學金頒獎儀式暨曲格平學術報告會”。

10月28日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6家基金會包括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作了“請基金會認真研究檔案,充分利用這一有利條件,加大籌資力度,為環保事業服務,為總局中心工作服務”的重要批示。 我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啟動儀式暨新聞發布會”。“中國野生資源保護獎”是由我會和野生救援協會共同設立的社會性獎勵,旨在表彰和獎勵為中國野生資源保護工作做出重大貢獻和取得優異成績的個人和集體。

10月30日由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人居環境委員會主辦,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城市規劃協會、中國城市經濟學會支持的“第二屆中國人居環境高峰論壇”在人民大會堂開幕。在開幕式上我會與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中國城市規劃協會,中國城市經濟協會共同簽訂了“中國人居環境與新城鎮發展推進工程聯合議定書”,並設立了中華環境保護基金人居環境專項基金。

11月2日我會收回運作基金本金1000萬元及利息收益85萬元。

11月4日陽光叄壹伍(北京)網路科技中心與我會共同設立“冶金工業環境保護宣傳專項基金”。

11月8日國家環保總局解振華局長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出《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向宋慶齡基金會等6家單位捐贈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6家基金會包括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作了“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這一渠道爭取更多的社會支持”的重要批示。

11月15日北京恆世隆業投資有限公司與我會共同設立“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恆世生態建設專項基金”。

11月29日我會按照民政部《關於印發“基金會換髮登記證書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了“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換證申請書”,經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審查同意後,上報了民政部。

12月2日—3日應日本地球環境戰略研究所邀請,曲格平理事長出席了在日本東京舉行的“亞太環境與發展論壇第六次會議”。

12月5日我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2004’中國城市綠色健康萬里行”新聞發布會暨發車儀式。國家環保總局王玉慶副局長、國家環保總局宣教辦、自然司的代表和我會林宗棠副理事長、周桂玲副秘書長等領導出席儀式。

12月9日我會召開綠色產品獎第五次評審會。浙江昌泰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乾式變壓器”等7項產品通過評審,並經我會批准獲得“中華環保基金會綠色產品獎”。 我會和北京市園林局主辦,北京市大鐘寺藍景麗家家居廣場有限公司協辦的“激情金秋,捐資護綠”主題捐贈活動儀式在藍景麗家家居廣場舉行。

12月28日我會在山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舉行2003-2004年度曲格平獎學金頒發儀式。

部門設定及職能

辦公室

基金財務部

宣傳聯絡部

項目管理部

中華環境獎評選辦公室

項目開發辦公室

中國慈善機構

美國總統歐巴馬11日宣布將所得的140萬美元諾貝爾獎金分別捐贈給10個慈善機構。本任務盤點中國的慈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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