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吉林省鹽務管理局是省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鹽政執法和鹽業行業管理工作,隸屬於吉林省糧食局。吉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擔負著全省人民用碘鹽供應和行業、畜牧業和小工業用鹽的批發銷售工作。與省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中鹽吉林鹽業有限公司是中國鹽業總公司同吉林省鹽業集團公司共同投資組建的股份制公司,是由中國鹽業總公司控股,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的二級公司,是集加碘食鹽及各種鹽產品、鹽化工產品及食鹽所需內外包裝、水產畜禽養殖、購、銷於一身的生產、加工、科研、經營企業。
工作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省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處、鹽政處、政策法規處、財務處、運銷處。
鹽政稽查大隊: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鹽業市場的檢查工作及鹽政執法工作。
領導班子
吉林省鹽務管理局局長:李丹明。
吉林省鹽務管理局副局長:謝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