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鹽務管理局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是市鹽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鹽政執法和鹽業行業管理工作,隸屬於吉林省鹽務管理局,垂直管理單位。

單位簡介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是市鹽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鹽政執法和鹽業行業管理工作,隸屬於吉林省鹽務管理局,垂直管理單位。
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屬國有獨資企業,隸屬於吉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擔負著全市食用鹽及飼料、釀造、食品加工、小工業用鹽的供應任務,擔負著碘鹽小包裝生產以及鹽業市場管理工作。與市鹽務管理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2011 年,長春鹽業公司商品鹽銷量超計畫 2107 噸,民用食鹽銷量超計畫373 噸;實現利潤208萬元,完成年計畫的144%;非鹽產品實現利潤51 萬元,完成計畫的196 %。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市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辦公室、財務部、運銷科、業務部、分裝中心、鹽政科(鹽政稽查隊)等。
鹽政稽查大隊: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鹽業市場的檢查工作及鹽政執法工作。

領導班子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經理:李歷。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楊麗芬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副經理:王洪進。
長春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助理、吉林鹽業集團長春有限公司經理助理:王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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