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鹽務管理局

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崔連清; 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書記:張維民; 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趙忠發。

敦化市鹽務管理局是市鹽業行政管理部門,正科級建制,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食鹽專營、鹽政執法和鹽業行業管理工作,隸屬於延邊州鹽務管理局,垂直管理單位。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政府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強化食鹽專營管理措施。
2、負責編制全市鹽業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
3、制止和糾正鹽業違法行為,依法對違反鹽業法規、規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處罰或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罰意見,對鹽業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提請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4、依法受理對鹽業違法行為的舉報和查處。
5、依法辦理《個體工商戶食鹽零售許可證》。
6、配合質量監督部門抓好碘鹽質量,鞏固提高碘缺乏病防治成果。
7、協助有關部門加強鹽的價稅管理,並適時提出調整方案。
8、完成上級賦予的鹽業行政執法檢查和案件的查處任務,以及和政府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鹽業行政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運銷科、業務科、配送中心。
鹽政稽查隊: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鹽業市場的檢查工作及鹽政執法工作。
領導介紹:
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崔連清;
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書記:張維民
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兼工會主席):魏忠民;
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趙忠發。
附註:吉林鹽業集團延邊有限公司敦化分公司屬國有獨資企業,隸屬於吉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擔負著全市食用鹽及飼料、釀造、食品加工、小工業用鹽的供應任務,擔負著碘鹽小包裝生產以及鹽業市場管理工作。與市鹽務管理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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