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吉林鹽業集團四平有限公司屬國有獨資企業,隸屬於吉林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擔負著全市食用鹽及飼料、釀造、食品加工、小工業用鹽的供應任務,擔負著碘鹽小包裝生產以及鹽業市場管理工作。與市鹽務管理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工作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市內鹽業管理的食鹽批發許可證、準運證、生產許可證等有關票證;
5、是負責鹽資源開發、製鹽企業設立、變更審批工作;
6、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7、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辦公室、計畫科、鹽政科、財務科、運銷科、檢測站、配送中心。
鹽政稽查支隊:負責管理本轄區內鹽業市場的檢查工作及鹽政執法工作。
領導班子
四平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四平市鹽業公司黨委書記、經理:卜凡明。
四平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四平市鹽業公司副經理:王淑英。
四平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四平市鹽業公司副經理:劉俊武。
四平市鹽務管理局、四平市鹽業公司工會主席:劉子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