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以偶戲製作與舞台型態之不同,可分立體偶戲與平面偶戲,前者演出時使用三度空間之舞台,後者舞台是不具深度的平面。換言之,偶戲乃以一種特定戲偶來扮演角色,由人使用特定操作技術,而具有特定形式所演出之舞台戲曲。以戲偶之製作言,影戲與板戲使用平面戲偶,而其它戲偶則使用立體戲偶,為配合戲偶演出,前者使用平面舞台,後者使用立體舞台。此外,如以戲偶操作技巧來分,則可分為懸提式偶戲與托舉式偶戲兩類;而托舉式偶戲以其操作之不同,又有“手舉”與“杖舉”之分。
偶戲表現
以戲曲之表現言,手操傀儡戲與提線傀儡戲的演出最為細膩,擅長表現抒情與悲劇性效果;掌中傀儡戲操作靈巧,並富於變化,長於表現動作快速之武戲;杖頭傀儡戲表現方式較為單純;手托傀儡戲以手舉操作戲偶頭部,表演時生動活潑;至於影戲之演出,一般均需透過燈火照射之影窗,適於表現纖細優美,如夢如詩之意境。
淵源
台灣偶戲中,以皮影戲歷史最為悠久,考其來源,一自中國北方,一自印度輾轉傳入中土,再由閩南傳至台灣;至於布袋戲與傀儡戲,均由大陸北方傳至閩南,再從閩南傳入本省。而傀儡戲是最富神秘性之劇種,與宗教祭儀關係密切,由於演出時諸多禁忌,具有濃厚的神秘色彩,其普遍性不及布袋戲與皮影戲,傳承上更是岌岌可危。
中國偶戲
簡介
中國偶戲的歷史相當古老,漢代以降,喪葬禮俗中出現魁※,系仿俑而作。魏晉以後,魁※之發展一分為二,其一成為“宮戲”,用精巧的機關操作,當時稱為“水戲”或“水飾”,亦即“機關傀儡”,唐代則有“盤鈴傀儡”及“祭盤傀儡戲”,至宋代發展成“水傀儡”;其二是保持魁※以人操作的原始型態,並改進操作方法,至唐代已有杖舉與提線操作之型態,宋代之偶戲已有提線傀儡戲、杖頭傀儡戲及影戲三種。元代大戲吸收講唱文學、歌舞百戲及偶戲之精華,逐漸發展成圓熟的舞台戲曲,偶戲因而成為支流,但卻在民間茁壯成長,並流傳至各地。提線與杖頭傀儡戲,歷明清兩代傳延至今,杖頭傀儡戲又發展成手托傀儡戲及掌中傀儡戲,前者近代盛行於廣東,後者流傳南北各地,閩南地區尤盛。影戲則曾在明末盛行於北方,清朝時,名師更雲集於北京,發展相當繁盛。(※字左為石,右為壘)
分類
中國偶戲大致可分成影偶戲與木偶戲兩大類,如傀儡戲、提線戲、手托戲、杖頭戲、杖頭傀儡戲、懸絲傀儡戲、木頭人戲、布袋戲、木偶戲、掌中戲、影戲、紙影戲、筷子戲、皮影戲等;各地偶戲之名稱亦不盡相同,如皮影戲又稱皮猴戲,掌中戲又名布袋戲,名稱之多,不勝枚舉。
影偶戲與木偶戲,兩者之戲偶造型與舞台型式皆有不同,影偶戲是用厚紙或動物的皮革鏤雕人、物,並以各種服飾、臉譜配合人物性格。它的造型是平面側影,而後用燈光反射原理,將其影像顯現在豎立的窗影上。而木偶戲的戲偶身軀主要部分如頭、手多用木頭雕制,而後披戴衣冠或其它服飾,一如真人扮演的造型,它表演的舞台亦如傳統戲曲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