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性研究審計

什麼可行性研究審計

可行性研究審計是指對公共建設項目的決策的可行性研究單位所進行的審計。

可行性研究審計的審計內容

可行性研究審計,是各項投資效果審計的重要步驟。它的主要審計內容概括列舉如下:
(一)應對現有生產能力、產品價格、產品競爭能力、產品發展前景、技術潛力和國內外市場需求的預測和信息,進行需求預測和擬建範圍的審查;
(二)根據現有資源儲量、品位、成分、開採技術和利用條件,考核原材料、各種燃料、數量和供應的可能性;
(三)根據建廠的自然環境、地理條件、方位、氣象、地質、交通運輸、水電供應和社會經濟狀況,審核廠房條件與廠址是否適當;
(四)根據各項範圍、技術資源、生產能力、工藝與設備,審查建築工程設計方案的可行性;
(五)根據有關環境現狀,審查預測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的可能性。
(六)根據主體工程和協作配套的投資、生產流動資金的估計,審查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的可行性;
(七)根據產品銷售收入稅金成本和費用的剖析、成本變動和盈虧的情況,對經濟發展的可能性進行研究;
(八)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投產後獲得的投資效果,來審核社會經濟效果和投資效果,等等。

可行性研究審計的要求

可行性研究審計是一項十分嚴肅、科學、現實、富有成效的決策審查性工作,這就要求合營企業項目的評審單位和機關,必須嚴格按程式辦事。
1.可行性研究審計工作,必須按客觀經濟規律行事
在有利於國民經濟發展的前提下,對合營企業項目建設、生產經營的各個要素的真實性、合法性和科學性進行嚴格的審驗,並進行綜合平衡,客觀地評價是否可行。評審所進行的計算分析要求科學合理有據,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要充分估計,提出有效的解決措施,對不落實的問題要如實審查,提出有效的落實辦法,要進行風險審計,留有餘地。
2.可行性研究審計工作,必須遵守國家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以有關意向、承諾、協定、契約等檔案和資料為依據,來判斷是非和鑑別正誤。經過審計後的可行性研究數據和資料,要求準確可靠,符合客觀實際和國家有關規定,可行性研究審計的意見或報告要求有理有據。
3.可行性研究審計工作,必須格奪公正、客觀、實事求是的四則
如實評審客觀情況,力求避免主觀、片面和表面性,不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擾,保持可行性研究審計的獨立性和提出評審判斷意見的客觀性,實事求是地提出評審意見或報告,並對可行性研究評審意見或報告的準確性、合法性和可靠性承擔責任。
可行性研究審計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都根強的工作,要求具有較高業務水平及信譽,並經過資格審定的單位來承擔,也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參加共同審定。可行性研究審計人員一般應包括市場專家、經濟學家、企業管理專家、財務會計專家、投資分析專家、律師以及工程技術人員等。

可行性研究審計的程式

可行性研究審計工作程式,一般可以按制訂評審計畫、收集資料調查研究、評審查證和形成評審意見或報告四個步驟來進行。
一、制訂評審計畫
(一)評審委員會的組成
根據擬建合營企業項目的類別、規模、資金來源、原材料供應,以及燃料、動力、交通運輸、外貿出口配額等情況,來確定評審委員會成員的組成,決定由哪些部門或專家參與可行性研究評審工作,以保證可行性研究審計工作的質量。
(二)評審目的與程度
根據擬建合營企業項目的特點和項目進展情況(比如根據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來確定評審的目的與程度,提出需要解決和回答的問題。
(三)評審內容與方法
根據可行性研究審計的目的與程度,來確定可行性研究評審的具體內容、範圍和方法,需要什麼資料,通過什麼途徑等。
(四)評審時間安排
訂出可行性研究評審各個階段在時間上的分布和進度安排,確定評審開始日期和出具評審報告的日期。
二、收集資料,調查研究
(一)根據可行性研究審計的具體內容和方法,確定需要收集哪些資料和數據,需要哪些證實材料和專業評價意見。
(二)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匯總分類、加工整理、編制各種計算和分析表等處理,以便對可行性研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系統地論證。
(三)確定需要調查的事項和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問題。
三、評審查證
評審查證就是對可行性研究審計的內容進行全面的審查評價,包括市場、廠址、技術、設備、原料來源、基本建設、資金來源和投資效果等。
四、出具評審意見或報告
評審意見或報告,主要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審計工作結果,對擬建合營企業項目設立的必要性、建設條件、技術經濟的可行性表示肯定、懷疑或否定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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