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雅典民主的政治體系
古雅典式民主是在古希臘雅典發展出的一套民主體系。其他的希臘城市也設立了各種民主體制,其中大多數借鑑了雅典的模式,但沒有一個如雅典一般強大或持久。它是一個獨特而有啟發性的對直接民主的實驗,即人民直接參與對立法和行政議案的投票。這種民主的參與者雖然並非阿提卡的所有居民,但參與者的遴選並非基於經濟層次的區分,並且參與的範圍非常廣泛。在此之前,從未有一個民族如此投入地參與管理自己。雅典的民主屬於自治式的民主。全體20歲以上的合法公民(不包括女性和奴隸),也就是不到一半的人口組成最高權力機構公民大會對城邦進行管理。公民大會每年舉行40多次。
古雅典民主興起的原因
為什麼在古代東方文明國家一般都形成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而在地中海的希臘世界卻產生雅典這樣的民主典型呢?思考這一問題的人們常常首先矚目於雅典的特殊的地理環境,並力圖將此說成是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決定注因素。但這不能讓人信服。與雅典地理條件相似、同屬於希臘世界的某些城邦國家如科林斯、麥加拉建立的卻是寡頭政體。可見,地理環境與人類社會的政治制度並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繫。不能否認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形成和發展包含著地理環境的影響,但這種影響是間接的,而不是直接的,更不是決定性的。應當說,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和發展是其經濟、政治、歷史及文化傳統等多方面複雜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首先,古代雅典國家形成時已具有相當高度的社會生產力。這是雅典國家一開始便不同於東方文明古國的特點之一。荷馬的英雄史詩表明,在原始社會解體階段,希臘地區已經使用鐵器和牛耕。東方文明古國形成時期要比雅典國家形成時期早得多,而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卻要低下得多。埃及在古王國時代還主要使用木犁、木器來耕作。到中王自時代在埃及才出現青銅工具。鐵在新王國時期還因其稀少而被視為貴金屬——此時距埃及統一國家形成已經歷了大約1000年。馬克思曾認為,這種過於低下的文明程度和廣大的幅員是需要中央集權的專制政府的原因之一。而較發達的社會生產力則使雅典國家形成時期在農業、手工業方面都存在以個體經營為主的生產活動方式,在此基礎上,便排除了中央集權的專制政府干預的必要性。
其次,以雅典的地理環境和較發達的社會生產力狀況為背景,古雅典國家形成時期便具有自身的社會經濟活動特點。位於阿提卡半島的古代雅典境內群山起伏,不利於發展糧食生產,但園藝、畜牧、植果、養蜂業卻頗為興旺。阿提卡擁有的銀礦、粘土等礦藏有利於手工業的發展。三面環袍阿提卡半島的愛琴海與地中海相連,阿提卡西岸的幾個天然良港使雅典人有發展航海貿易的便利條件。對外來糧食的依賴和出口手工業產品和衣產品的必要,使阿提卡居民不斷擴大對外交往,與海外建立密切的經濟。文化聯繫。這樣,在雅典國家形成之初,阿提卡社會已有了較發達的商品貨幣關係,在相當大程度上突破了自然經濟的局面。這時,雅典己成為地中海東部經濟、貿易、文化的中心。在梭倫時代,“動產,即由貨幣、奴隸以及商船構成的財富,日益增加,但是,這時它已經不是單單用作購置地產的手段,像在眼光狹小的最初時期那樣——它已經變成口溝本身了。”與之相反,古代東方文明國家普遍地以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為基礎。如馬克思所指出的:在印度有這樣兩種情況:一方面,印度人民也象所有東方各國的人民一樣,把他們的農業和商業所憑藉的主要條件即大規模公共工程交給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們又散處於全國各地,因農業和手工業的家庭結合而聚居在各個很小的地點。由於這兩種情況,所以從很古的時候起,在印度便產生了一種特殊的社會制度,即所謂村社制度,這種制度使每一個這樣的小單位都成為獨立的組織,過著閉關自守的生活。這些田園風味峋農村公社不管初看起來怎樣無害於人,卻始終是東方專制制度的牢固基礎。
再次,雅典國家產生時的生產力狀況、地理環境和經濟活動的特點使以血緣關係為紐他人氏族組織受到較徹底的破壞。氏族組織受到破壞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在商品、貨幣關係發展的基礎上的私有制的擴大和發展,尤其是隨著土地的抵押、轉讓、買賣而普遍化了的土地私有。梭倫時代公開以立法確認土地私有和買賣。尚在梭倫之前,土地私有已是一個普遍的事實。土地買賣扣私有破壞了氏族組織賴以存在的基礎——土地公有。另一方面,在較發展的商品經濟活動力基礎上,阿提卡居民對外交往頻繁、同外邦人雜居現象極為普遍。這使建立在血緣關係叢礎上的氏族組織難以行使正常的管理職能,以至逐漸喪失自身存在的必要性。由於較徹底地破壞了氏族組織,阿提卡居民在商品貨幣關係中民立了自由、獨立的身份,初步連立了相互平等的關係,這為他們在國家形態下重新組織起來時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社會關係背景條件。
馬克思所認為的以亞細亞生產方式為基礎的東方文明古國是什麼情況呢?馬克思關於亞細亞社會的概念,有三個基本特點。第一,沒有土地私有制,即使退一萬步說,至少,土地也是屬於國家所有。第二,亞細亞社會的基礎是村社制,每一個村莊通過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的緊密結合而達到自給自足。第三,中央集權起著支配作用。這種權力是:在歷史過程中確立的,這是由於要使農業滿足人口不斷增長的需要而必須舉辦水利工程和其它公共工程的那種環境造成的結果。
如果我們只著眼於上面所講的情況,那還不足以說明雅典國家民主政治產生的必汾性。一國的政體,並不僅僅簡單地適合著該社會的環境和經濟關係。一國統治階級中各個階層、各個派別的力量對比關係,以及取得領導權的那個階層或派別的政治意識,對該國政體也有著直接的影響。
在雅典較為發達的海外貿易和手工業生產的基礎上,雅典社會產生了一個相當強大的工商奴隸主階層。這個階層在雅典國家形成之初就已存在,隨著其財富的與日俱增而要求取得統治地位。如果說舊氏族貴族富有者曾用“六一”租、債奴制使雅典小農、手工業者不斷破產並把他們置於自己統治下的話,那么,工商奴隸主則竭力要求保證自由小農和手工業者獨立存在,這樣,才能保持對外出口的貨源和國內的消費市場。於是,工商奴隸主和自由小農、手工業者可以在經濟利益一致的基礎上樹起政治聯盟的大旗。結果,在以梭倫為代表的工商奴隸主領導下的政治改革使雅典國家較早地廢除了本族債務奴隸制,規定了最高占地限額,在雅典國家保存了大量的自由民小農、手工業者和自由的城市貧民。乙小農經濟和獨立的手工業生產構成古典社會全盛時期的經濟基礎。這些人是擁護和支持民主改革的強大的社會力量。而在古埃及、古巴比倫等國家,王室和貴族都擁有規模巨大的農莊和手工作坊,占有眾多的奴隸和各種類型的依附農民,這是形成君主專制統治的階級基礎。
此外,更為重要的是,以工商奴隸主為領導的雅典平民是通過逐步改革的方式來建立民主政治的。在改革的過程中,並無明顯的內戰、暴動、流血的痕跡。同時,被從獨占的統治寶座上推翻下來的土地貴族,在新的民主政體中也還有一席之地。考慮到工商奴隸主中相當一部分成員就是從土地貴族中轉化來的,他們之間在經濟上還有著相當的利益一致之處,於是,在他們之間實現政治妥協就存在可能性。見聞廣博的梭倫或許總結過其它國家政治改革的經驗,以至他在政治改革中對貧民、對土地貴族都採取一種中庸的態度,這就使妥協能成為現實。結果,奴隸主統治階級的各階級、各派別都在民主政體中共容。民主政體是照顧到相互妥協的奴隸主自由民各階層利益的政體形式。
總的來說,在考察雅典民主政治的成因時,我們應看到當時雅典社會的經濟、政治、歷史、文化和自然環境等一系列條件的複雜的綜合作用。這些條件相互間緊密聯繫。根據歷史唯物主義觀點,我們可以認為雅典社會不同於古代東方文明國家的那種特殊的生產方式是促成雅典民主政治形成的根本原因,但我們決不能把這一命題簡單化。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其實質上是以雅典工商奴隸主為領導的奴隸主階級對於奴隸、非公民民眾實行專政的工具,歸根結底,它是為奴隸主階級整體的經濟利益而服務,是奴隸主自由民階級的民主。這種有限的階級民主決定了這種民主有巨大的局限性和狹隘性。
在雅典全盛時代,自由公民的總數連婦女和兒童在內約為90000人,而男女奴隸為365000人。構成雅典居民人口大多數的奴隸喪失自由,不享有公民權,因而不能參預政治活動。和在其它希臘國家一樣,奴隸主可以恣意虐待和懲處奴隸。在手工作坊、礦山、農場,奴、討iiR迫以簡單的工具進行繁重的工作。事實上,恰恰是在奴隸的艱辛勞動的基礎上,奴隸主自由民才有進行政治活動的可能;恰恰是在爿:除奴隸於政治生活之外,對奴隸實施壓迫和專政的前提下,才有奴隸主自由民的民主。所以雅典的民主是奴隸主自由公民的特權民主。
這種特權性的民主甚至被進一步強比。在號稱全盛的伯里克利斯時期,雅典公民的範圍非但沒有擴大,反而進一步縮小,由於公元前151年通過的特別法令規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人才可成為雅典公民,於是雅典的居民中一下子有5000家失去了公民權。並且從此以後,雅典失去了從其他城邦補充自由公民的可能性。
雅典民主的制度的基本特點是人民主權與輪番而治。其民主制度的表現常見的是公民大會和民眾法庭。也體現在規模不大的行政和軍事機關上。通常實行集體領導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古雅典的民主制度的目的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建立在奴隸制基礎上的,其實質上是以雅典工商奴隸主為領導的奴隸主階級對於奴隸、非公民民眾實行專政的工具,歸根結底,它是為奴隸主階級整體的經濟利益而服務,是奴隸主自由民階級的民主。這種有限的階級民主決定了這種民主有巨大的局限性和狹隘性。 (雅典民主與現代民主不同,它僅僅是對公民群體而言,而且是男性公民的民主)在雅典全盛時代,自由公民的總數連婦女和兒童在內約為90000人,而男女奴隸為365000人。構成雅典居民人口大多數的奴隸喪失自由,不享有公民權,因而不能參預政治活動。和在其它希臘國家一樣,奴隸主可以恣意虐待和懲處奴隸。在手工作坊、礦山、農場,奴、討iiR迫以簡單的工具進行繁重的工作。事實上,恰恰是在奴隸的艱辛勞動的基礎上,奴隸主自由民才有進行政治活動的可能;恰恰是在爿:除奴隸於政治生活之外,對奴隸實施壓迫和專政的前提下,才有奴隸主自由民的民主。所以雅典的民主是奴隸主自由公民的特權民主。
這種特權性的民主甚至被進一步強比。在號稱全盛的伯里克利斯時期,雅典公民的範圍非但沒有擴大,反而進一步縮小,由於公元前151年通過的特別法令規定只有父母都是雅典公民的人才可成為雅典公民,於是雅典的居民中一下子有5000家失去了公民權。並且從此以後,雅典失去了從其他城邦補充自由公民的可能性。
陶片放逐法
陶片放逐法又稱貝殼放逐放。雅典每年舉行特別公民大會,投票決定民主威脅者的命運。此項行動使用一種特殊的“選票”,即陶片或貝殼。人們把威脅者的名字刻在陶片或貝殼上,投入會場的陶缸中。如某人得票超過6000,就將被判流放國外10年。這是一種以民主方式反對民主敵人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