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取名 ,是指運用各種方法將人或物指定一個便於識別區分的名稱,凡人必要取名,取名必分姓與名,姓名既是人的符號,又是人們彼此相區別相聯繫的一個記號,自古以來,人們對自己姓名十分珍視,我國的姓與名,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才發展到了今天人們所慣用的姓名。作為一個符號的姓與名,雖然不能決定人的命運,但它卻一直帶有時代的信息,銘刻著文化觀念,留下了家族血統的烙印,凝聚著父母對孩子的深情厚意和殷切期望,隱寓著不同的理想抱負、情趣、愛好與目標追求,它對人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名字是親職教育的起步,是父母對孩子人生前景灌注著人生信念的名字,將規範、作用和影響著人的一生。取名專家、易學大師羅李華說:名正則言順,言順則運通,運通則事成。
取名釋義
詞目:起名拼音:qumíng
詳細解釋
1.取名號;命名《漢書·高帝紀上》“高祖,沛豐邑中陽里人也,姓劉氏”顏師古引三國魏張晏曰:“《禮》諡法無‘高’,以為功最高而為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儒林外史》第二回:“開蒙的時候,他父親央及集上新進梅朋友替他起名。”蕭紅《死場》十三:“對!招集小伙子們,起名也叫‘革命軍’。”又如近代辛亥革命元老、中國現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淵(清同治3年生),字臨淑,號:東漢;父輝吉公當時給他取大號時即寄寓其子別忘“光復漢室江山”。
2.得名;獲取名望;晉伏義《與阮籍書》:“若棄聖背賢,必不離乎狂狷;凌榮起名,則不免乎窮辱。”《醒世恆言·汪大尹火焚寶蓮寺》:“後汪大尹因此起名,遂欽取為監察御史。”
3.取名專家、中華贛派風水研究院院長張金華說:生命代號,信息密碼,終身享用。
姓名學分析
姓名是我們每個人的第一張名片,雖然只是個文字元號,但它具有信息能量及文字的全息理念。一個恰到好處的佳名、雅號,在本質上應當是一種與時俱進,受時尚文化規定影響的高雅文化,應當是一幅賞心悅目的山水畫,是一首語言凝練、內涵豐富的好詩。它能給我們好的暗示導引,給我們增加能量,激勵上進,使我們奮發圖強,力爭上遊,為我們的事業成功助一臂之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好的名字,總是以最簡練的語言來表達最深刻的意境。
給寶寶起名除結合傳統生辰命理外,還要考慮現代使用習慣!
在21世紀的當下網路上流行的給名字打分純屬娛樂!姓名學是一個系統的學問,人們通常取名改名只注重姓名的文字意義和讀音,其實,並非如此簡單,一個好的名字應該兼顧各個要素。
取名分姓與名
姓名既是人的符號,又是人們彼此相區別相聯繫的一個記號。自古以來,人們對自己姓名十分珍視,中國的姓與名,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才發展到了今天人們所慣用的姓名。在中國古代,並不是一開始就使用姓與名的,而是先有姓氏,後有名、字、別號等。
“一個響亮的、優雅的、有品位的名字有利於社會交往,提高親和力,增強人際關係,有利於事業發展。古人說:“賜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藝;教子一藝,不如賜子好名。”確實是這樣。中國人歷來講究取名。中國人重視名字並非無緣無故。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名字在人的一生中具有重要意義,並非只是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符號。
“作為一個符號的姓與名,雖然不能決定人的命運,但它卻一直帶有時代的信息,銘刻著文化觀念,留下了家族血統的烙印,凝聚著父母對孩子的深情厚意和殷切期望,隱寓著不同的理想抱負、情趣、愛好與目標追求,它對人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瑞名軒周易起名館老師說:名字是親職教育的起步,是父母對孩子人生前景的信息密碼的鎖定,是強化個人願望或社會責任的“固化劑”。灌注著人生信念的名字,將規範、作用和影響著人的一生”。
取名喜歡的部首
田:里、惠、思、福、富、等有(田)字形與部首[1]。
一:平、原、亞、等有(平原)字形與部首。
宀:富、宏、安、宇、宜、等有(洞穴)字形與部首。
厶:閎、宏、雄、弘、等有(拱腳)字形與部首。
草:莉、芊、芃、蘇、黃、等有(草)字形與部首。
禾:程、秉、等有(五穀)字形與部首。
《正沖》醜、未正沖(蛇與羊正沖)
蛇:肖蛇可用蛇=並駕齊驅。兩蛇共拉一車,做事輕鬆。
羊:美、羔、羚、羨、義、等有(未)字形與部首。
《六害》醜、午害(自古以來白馬怕青蛇)馬:南、憑、馮、螞、碼、許、等有(馬)字部首。
取名不喜歡的部首
日:旬、旭、景、曜、曙、昌、等有(日)字部首。
白:皓、的、皈、皇、泉、皆、百、皋、皎、皖、暟、等有(白)字部首。
人:介、界、借、仁、任、令、等有(人)字部首。
糸:紅、綏、綸、綠、網、等有(糸)字部首。
彡:杉、彤、形、彥、彩、彬、等有(彡)字部首。
巾:市、布、布、帆、希、帖、等有(巾)字部首。
山:岑、岱、岳、岸、峒、島、等有(山)字部首。
王:玉、玖、玲、珂、珊、珠、等有(玉)字部首。
大:汰、鈦、呔、奇、奕、美、等有(太)字部首。
心:惠、應、志、忠、快、怡、等有(心)字部首。
軍:輝、運、揮、暉、煇、褌、等有(軍)字部首。
起名生辰八字之喜忌
正所謂一命二運三風水四名號五讀書。所以,後天取名,在這過程中的作用排到第四位,不可輕視。為此,古人有訓與其給子萬金,不如賜子好名。在實際操作中,取名時應先排出當事人的生辰八字,看其喜忌,例如王姓男,八字中喜火忌水,則可將其五行配置定為土火土,或土火火,而千萬不可配土金水或土水土。這是取名時要考慮的首要原則。
以上蛇寶寶起名宜忌用字僅作參考,起名時必須結合寶寶出生時的生辰八字以及喜用神等情況,一切以協調四柱中日主的五行力量為中心,再根據周易八字數理才能給蛇寶寶取個適合的好名字,所以宜忌用字只作參考不能起名以之為標準一概而論。
重要性
凡人必要取名,取名必分姓與名,姓名既是人的符號,又是人們彼此相區別相聯繫的一個記號。自古以來,人們對自己姓名十分珍視,我國的姓與名,經歷了漫長的演變過程,才發展到了今天人們所慣用的姓名。在我國古代,並不是一開始就使用姓與名的,而是先有姓氏,後有名、字、別號等。
古人說:“賜子千金,不如教子一藝;教子一藝,不如賜子好名。”確實是這樣。中國人歷來講究取名。中國人重視名字並非無緣無故。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名字在人的一生中具有重要意義,並非只是一個沒有實際意義的符號。
作為一個符號的姓與名,雖然不能決定人的命運,但它卻一直帶有時代的信息,銘刻著文化觀念,留下了家族血統的烙印,凝聚著父母對孩子的深情厚意和殷切期望,隱寓著不同的理想抱負、情趣、愛好與目標追求,它對人生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名字是親職教育的起步,是父母對孩子人生前景的信息密碼的鎖定,是強化個人願望或社會責任的“固化劑”。灌注著人生信念的名字,將規範、作用和影響著人的一生。
取名論述
人們重視取名
古代賢哲尹文子說過: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驗名。這就是說,觀察辨別事物、人物必先定名而後才可以成事。荀子也曾說:“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意思是說:名有完善之名,平易好懂而不被人誤解之名,可以說是好名。為了起一個好名,年輕的父母總要翻開厚厚的辭海、辭源,搜腸刮肚,絞盡腦汁,試圖為自己的寶貝起個好名字,正如近代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嚴復所說:“一名之立,旬月踟躕”。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下,名字甚至可以決定人的前途和命運。清代同治七年,時逢全國科舉考試,江蘇考生王國鈞,名列前茅,榮幸參加殿試,本為一等,因慈禧太后見他的名字與“亡國君”諧音,大為不滿,馬上下旨降為殿試三等。王國鈞被發往安徽任知縣,又被議改任教職,在山陽縣任教官20年,才以才幹卓著被選任雲南某縣令,未上任便去世。清代光緒三十年,直隸人劉春霖參加科考名列進士三甲末等,因其名“春霖”有春雨之意,再加其姓與“留”諧音,很受慈禧太后青睞,她認為此人名字吉祥,符合自己恩澤永垂的心境,便下旨將劉春霖拔為甲等第一,成為清代最後一名狀元。
唐代詩人李賀,也因受父親名字的牽連而身受其害。才華橫溢的李賀在準備參加全國大考之時,有人詆毀他,說李賀的父親名晉肅,而“晉”與進士的“進”同音,是犯諱的。李賀遂不敢去應試。更為慘烈的是,清代雍正年間的禮部侍郎查嗣庭,僅因牽涉帝王之名,終至家破人亡,慘不忍睹。他出任江西考官,取《詩經》中“維民所止”一句為科考試題,竟被人誣為心懷叵測,暗示雍正要被砍頭,其根據就是“維”字為“雍”字去掉頭,而“止”字為“正”字去掉頭。最後不僅自己病死獄中,而且慘遭屠屍梟首。雖然這都是在封建社會中與嚴格的等級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但也足以見名字對於一個人的重要性。要取好名,首先要名正,名正才能言順。宋代大名士蘇洵,曾為其兄正名而專門寫下一篇典範之作,題目是《仲兄字文甫說》。蘇洵的仲兄(二哥)名叫蘇渙,字公群。蘇洵讀《易經》之後認為仲兄之名字不妥,建議用“文甫”來取代“公群”。蘇洵在文章中論述人生哲理,傾注了他的人生信念,是一篇筆力雄健的正名之作。
名不正言不順
有時還會留下笑柄,貽笑大方。明朝熹宗時大宦官魏忠賢,本是一個無賴,原名李進忠,事奉宦官魏朝而改名。他與熹宗的奶媽客氏私通,因客氏之故而得熹宗信任,漸掌朝政。他廣結羽翼,遍置死黨,朝中排斥打擊正直忠臣,朝外壓迫東林名士。媚事者竟拜伏呼他為“九千歲”,各地督撫為他建生祠以祀。這樣一個大奸賊,既不忠,又不賢,最後落下一個千古罵名。因為魏與未同音,魏忠賢豈能有好下場。南宋大奸臣秦檜,字會之。秦檜為人陰險,本性殘忍,喜好諛言,大肆迫害忠良,冤案不可勝數,其中以陷害岳飛等最為昭彰。其所作所為,正好與他的名“檜”相吻合,“檜”是一種刺柏,渾身是刺,到處刺人。瑞名軒周易起名館姓名學專家說:“雖然好名配好人不是絕對的,但我們要力求名正言順,正如儒雅風流的蘇東坡所說,“世間惟名實不可欺”。21世紀,中國獨生子女家庭中年輕的父母們為了孩子宏途無量,飛黃騰達,在名字上就開始苦思冥想、引經據典了。一個好的名字,蘊含著一種期望。
名正是金。有了正名的意識,便可以取好名。何謂好名?雖然“見仁見智”,但有一點是大家共識的,那就是名字作為社會交往的工具,要接受社會實踐的檢驗。名字不僅僅是自我評價問題,還有一個他人審美、社會評價的問題。根植於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名稱,符合中國人的心理需求,是中國人的審美情趣與民族認同的反映。我們應力求做到人如其名,名以正人”。
古人剛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長大以後要取字,兩者相連,通稱名字。關於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應奎曾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是說,名是用來區分彼此的,字則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質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樣。一般說來,古時候,名是階段性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只能稱字而不稱名。
名與字在多數情況下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儘管用途不盡相同,二者之間還是有聯繫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與字內容毫不相干的情況幾乎見不到。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號以代替名字。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早在周朝時,人們就已經開始取號。對此,《周禮》解釋說,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意思是說,號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早期的號具有這一特點,有號的人多是那些聖賢雅士。如老子別號廣成子、范蠡別號鴟夷子皮等。先秦時期有名字又有號的人並不太多,至秦漢魏晉南北朝時,取號的人仍不很多,名載史籍者僅有陶潛別名五柳先生、葛洪別號抱朴子等數人。但是,到了隋唐時期,伴隨著封建國家的強盛和文化的高度發達,在名、字之外另取別號的人也逐漸多了起來。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白居易號香山居士,皆屬此類。到了宋代,取號之風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人們熟知的《水滸傳》108將個個都有別號,正是代表著當時的社會風氣。明清人更把取號視為一種時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幾乎人人有號。正如清人凌楊藻在《蠡勺編》一書中記載的那樣,其時“閭市村壟,嵬人瑣夫,不識字者莫不有號,兼之庸鄙狂怪,松蘭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則必‘水’,伯‘松’則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聞婦人亦有之,向見人稱‘冰壺老拙’,乃嫠媼也”。甚至一些落草為寇的盜賊也有別號。如上述書中舉了一個縣官審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說明問題。這一例子說,一位縣官在審理一樁竊案時,責難犯人為自己開脫罪責,犯人突然說道:“守愚不敢。”縣官不解其意,一問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稱別號。
在用字上,取號與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數多少的限制。從已知的歷代別號來看,有2字號,也有3字、4字號,甚至還有10餘字、20餘字的別號。如清代畫家鄭板橋的別號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至於宗教界的一位叫釋成果的法師,別號的字竟達28個之多,即“萬里行腳僧小佛山長統理天下名山風月事兼理仙鶴糧餉不醒鄉侯”。一個人的別號竟然用了近30個字,真可謂古今一大奇觀。
因為古人取號有較大的隨意性,並且不必加以避諱,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飽受文字獄和避諱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們在名字之外更取別號來表現自己。當時的大多數人都取一個別號,但有些人的別號也有好幾個。如清初畫家石濤法名弘濟,別號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滌子、瞎尊者,達4個之多。
綜上可知,中國古人的稱謂遠比現代人複雜,他們有姓名又有字、號。這種姓名字號的並存,既適應了當事人不同年齡階段和不同情況下的需要,也為中國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內容。
⒈起名字。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汾水》:“漢高帝十一年,封靳彊為侯國,後立屯農,積粟在斯,謂之羊腸倉。山有羊腸坂,在晉陽西北,石隥縈行,若羊腸焉,故倉坂取名矣。”京劇《龍江頌》第七場:“我爹娘生下我,取名叫盼水。”
⒉求取名聲。唐韓愈《上考功崔虞部書》:“夫今之人,務利而遺道,其學其問,以之取名致官而已。”《宋史·道學傳一·周敦頤》:“黃庭堅稱其‘人品甚高,胸懷灑落,如光風霽月。廉於取名,而銳於求志’。”
新規定
公安部20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登記條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並下發各地公安機關組織研修。公安部相關業務部門人士稱,“條例”還在研究過程中,現在只是個初稿。
父母雙姓可同用
《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首次對公民起名作出硬性規定:公民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許採用父母雙方姓氏。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按照雙姓起名,但不算作複姓,按照目前中國現有1601個姓氏計算,這種做法將新增128萬個雙姓,從而緩解大姓人口姓名重複的問題。
從中國實際情況來看,允許子女隨父姓或母姓,提倡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與父母雙方的家族和血緣關係,同時對於解決大姓人口的姓名重複問題,也具有積極意義。
取名用字有限制
對於公民取名用字,應當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條例》規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損害國家或者民族尊嚴的;2、違背民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眾不良反應或者誤解的。
考慮到中國姓名所用字數中單姓的通常為二至三個漢字、複姓或者採用父母雙方姓氏的多為三至四個漢字,《條例》規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書寫、譯寫漢字的以外,姓名用字應當在兩個漢字以上、六個漢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鄭,老婆姓付,他們就可以給孩子取名“鄭付貝克漢姆”。
《條例》規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數字、符號:1.已簡化的繁體字;2.已淘汰的異體字,但姓氏中的異體字除外;3.自造字;4.外國文字;5.漢語拼音字母;6.阿拉伯數字;7.符號;8.其他超出規範的漢字和少數民族文字範圍以外的字樣。
改名
《條例》規定子女採用父母雙方姓氏時,可以按照雙姓起名,不算作複姓,一旦實施,很多父母可能就會打算將子女的名字進行更改,而《姓名登記條例(初稿)》中同時還規定,為了防止濫用姓名權,頻繁變更名字現象的發生,條例實施後,中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申請辦理名字變更登記的,以一次為限。《條例》還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由戶口登記機關給予警告,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騙取姓名登記或者姓名變更登記的,處800元以下罰款。
古代取名
自古以來,人們就非常重視取名。古代賢哲尹文子說過: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驗名。這就是說,觀察辨別事物、人物必先定名而後才可以成事。荀子也曾說:“名有固善,徑易而不拂,謂之善名。”意思是說:名有完善之名,平易好懂而不被人誤解之名,可以說是好名。為了起一個好名,年輕的父母總要翻開厚厚的辭海、辭源,搜腸刮肚,絞盡腦汁,試圖為自己的寶貝起個好名字,正如近代資產階級啟蒙思想家嚴復所說:“一名之立,旬月踟躕”。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下,名字甚至可以決定人的前途和命運。
起名原則
雖然好名配好人不是絕對的,但要力求名正言順,正如儒雅風流的蘇東坡所說,“世間惟名實不可欺”。現在,我國獨生子女家庭中年輕的父母們為了孩子宏途無量,飛黃騰達,在名字上就開始苦思冥想、引經據典了。一個好的名字,蘊含著一種期望。
名正是金。有了正名的意識,便可以取好名。何謂好名?雖然“見仁見智”,但有一點是大家共識的,那就是名字作為社會交往的工具,要接受社會實踐的檢驗。名字不僅僅是自我評價問題,還有一個他人審美、社會評價的問題。根植於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名稱,符合中國人的心理需求,是中國人的審美情趣與民族認同的反映。我們應力求做到人如其名,名以正人。
“名”與“字
古人剛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長大以後要取字,兩者相連,通稱名字。關於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應奎曾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意思是說,名是用來區分彼此的,字則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質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樣。一般說來,古時候,名是階段性的稱呼,小時候稱小名,大了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應該避諱的東西,相稱時也只能稱字而不稱名。
名與字在多數情況下共同構成一個人的代號,儘管用途不盡相同,二者之間還是有聯繫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與字內容毫不相干的情況幾乎見不到。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號以代替名字。號是一種固定的別名,又稱“別號”。早在周朝時,人們就已經開始取號。對此,《周禮》解釋說,號為“尊其名更為美稱焉”,意思是說,號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稱或美稱。早期的號具有這一特點,有號的人多是那些聖賢雅士。如老子別號廣成子、范蠡別號鴟夷子皮等。先秦時期有名字又有號的人並不太多,至秦漢魏晉南北朝時,取號的人仍不很多,名載史籍者僅有陶潛別名五柳先生、葛洪別號抱朴子等數人。但是,到了隋唐時期,伴隨著封建國家的強盛和文化的高度發達,在名、字之外另取別號的人也逐漸多了起來。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白居易號香山居士,皆屬此類。到了宋代,取號之風又有進一步的發展。人們熟知的《水滸傳》108將個個都有別號,正是代表著當時的社會風氣。明清人更把取號視為一種時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幾乎人人有號。正如清人凌楊藻在《蠡勺編》一書中記載的那樣,其時“閭市村壟,嵬人瑣夫,不識字者莫不有號,兼之庸鄙狂怪,松蘭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則必‘水’,伯‘松’則仲必‘竹’,不尤大可笑也哉。近聞婦人亦有之,向見人稱‘冰壺老拙’,乃嫠媼也”。甚至一些落草為寇的盜賊也有別號。如上述書中舉了一個縣官審案的例子,就十分能說明問題。這一例子說,一位縣官在審理一樁竊案時,責難犯人為自己開脫罪責,犯人突然說道:“守愚不敢。”縣官不解其意,一問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稱別號。
在用字上,取號與取名、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數多少的限制。從已知的歷代別號來看,有2字號,也有3字、4字號,甚至還有10餘字、20餘字的別號。如清代畫家鄭板橋的別號就有12字,即“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至於宗教界的一位叫釋成果的法師,別號的字竟達28個之多,即“萬里行腳僧小佛山長統理天下名山風月事兼理仙鶴糧餉不醒鄉侯”。一個人的別號竟然用了近30個字,真可謂古今一大奇觀。
因為古人取號有較大的隨意性,並且不必加以避諱,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飽受文字獄和避諱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們在名字之外更取別號來表現自己。當時的大多數人都取一個別號,但有些人的別號也有好幾個。如清初畫家石濤法名弘濟,別號清湘道人、苦瓜和尚、大滌子、瞎尊者,達4個之多。
取名禁忌
忌諱名字的“禁區”.
表示穢物和不潔的字一般不能用在起名中。但某些人或某些地區有給孩子起“賤名”、“醜名”、“髒名”的習俗,為的是讓孩子不為妖魔光顧,便可消災免禍、長命百歲。
表示疾病和不祥的字,一般不入名、號。
令人噁心的動物的名稱不宜入名。但有些動物卻常常入名,如金豹、文虎、平鴿、小燕等。
人體的部位器官名稱不入名與。但有的也入名,甚至常入名。春秋有重耳,秦漢時有趙王張耳,戰國楚懷王名熊心,當代有著名作家劉心武。不過,這些人體器官的字都是與另字相配合而另有新義的。心與他字組合而成的詞,與人體器官的意義已大不相同。大部分元素名稱不入名,但又有五種常入名,如:金、銀、銅、鐵、錫;取名為金玉、鐵生。
忌讀不雅的諧音
諧音使姓名顯得不夠嚴肅,不夠莊重,在大庭廣眾之下容易授人以笑柄。另外有一些名字易被人誤解為貶義詞,如:白研良(白眼狼)、胡禮經(狐狸精)、沈晶柄(神經病)等。
忌諱祖先和先賢的名字
漢族起名,一般避祖先的名號。其一是由於漢族的特殊性決定的。漢姓,首先是承繼父姓,然後起一個本人的名字。如果漢姓在起名上,承繼了父姓以後,再加上祖先的名字,那么兩者就沒有絲毫區別了,這樣你根本無從分辨李四這個人到底是爺爺還是兒子了。其二是漢族傳統極講輩分。以祖先名字為名,不但打擾了輩分的排序;而且會被視為對祖先的不敬。
代表符號
“姓名伴隨人一生一世。人從呱呱墜地,便有了自己的姓名,並帶著它進入社會活動。姓名的直接功能便是作為姓名所有者與他人相區別而獨有的代表符號,供人們稱呼,供人們識別。姓名是一個人獨特的代表符號。不僅僅是一個體生命的簡單代稱,還代表了人許多更本質的內涵,包括品格、職業、出身、文化程度、形象、社會地位、乃至優點和缺點。即人與人交流時,通過姓名傳遞各種信息”。比如說陳景潤,我們知道他是中國證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數學家;拿破崙,我們就想起他是小個子 的法蘭西大軍事家。同時,作為一個代表符號,因為其社會性,姓名又具有法律意義:一個經公安機關登記,有了國籍、戶籍(特定國家的公民和特定社區的居民)的姓名,又成了人身內容的一部分,它代表著人的權利(包括公民權、名譽權等)、義務(必須遵守法律、進行社會活動或從事某種職業的法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