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科目簡介
“原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畫成本和實際成本。原材料明細賬應按材料品種規格設定數量金額式明細賬,若材料品種規格較多,為防止出現差錯還應按倉庫和類別設定原材料二級賬,二級賬只記收入、發出和結存的金額,不記數量。核算形式
原材料明細分類的核算形式 原材料明細分類核算的財務組織通常有兩種形式:第一種,“兩套賬”形式,其核算的工作量較大,而且重複記賬;
第二種,“一套賬”形式,亦稱“賬卡合一”。
原材料收入的賬務處理
(1)收到結算憑證的同時將材料驗收入庫;(2)結算憑證先到、材料後入庫;
(3)材料先驗收入庫、結算憑證後到(假入庫)。
原材料科目的會計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的計畫成本或實際成本。 收到來料加工裝配業務的原料、零件等,應當設定備查簿進行登記。2、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品種和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3、原材料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購入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畫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採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畫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2)自製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畫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生產成本”科目,按計畫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畫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按計畫成本與實際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3)生產經營領用材料,借記“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出售材料結轉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發出委託外單位加工的材料,借記”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畫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將發出材料的計畫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別認定法計算確定。
4、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畫成本或實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