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原始瓷器是在制陶技術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1980在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出土的一批原始青瓷片,屬距今4000餘年前的龍山文化晚期。有大量出土的青釉瓷可斷定我國支持在商代中期就已發明了瓷器。當時的青釉瓷生產以長江中下游較為發達,釉色多呈青黃,在氧化焰中燒成。中原地區的青釉瓷,釉色多呈青綠,在還原焰中燒成。這些原始瓷以高嶺土作胎,燒制溫度高達1100~1200度,表層在高溫下燒成與胎體結合很牢的玻璃釉質,胎質堅硬細膩,吸水性很弱,叩之有金屬聲。因工藝原始,故被稱為“原始瓷”或“原始青瓷”。器形有尊、豆、罐、瓮、缽等。用途
用陶土燒制的器皿叫陶器,用瓷土燒制的器皿叫瓷器。陶瓷則是陶器,炻器和瓷器的總稱。凡是用陶土和瓷土這兩種不同性質的粘土為原料,經過配料,成型,乾燥,焙燒等工藝流程製成的器物都可以叫陶瓷。目前對瓷器的具體定義,還沒有取得統一的意見。一般人認為,必須具備以下幾條才能稱之為瓷器:
第一,瓷器的胎料必須是瓷土的。瓷土的成分主要是高嶺土,並含有長石、石英石和莫來石成分;含鐵量低。經過高溫燒成之後,胎色白,具有透明或半透明性,胎體吸水率不足1%,或不吸水。
第二,瓷器的胎體必須經過1200℃~1300℃的高溫焙燒,才具備瓷器的物理性能。各地瓷土不同,燒成溫度也有差異,要以燒結為準。
第三,瓷器表面所施的釉,必須是在高溫之下和瓷器一道燒成的玻璃質釉。
第四,瓷器燒成之後,胎體必須堅硬結實,組織細密,叩之能發出清脆悅耳的金屬聲。商的青釉器物完全具備了構成瓷器的基本要求。第一,已經採用高嶺土作胎。第二,在表面施有一層玻璃質的釉。釉的主要成分是瓷土加上石灰石、草木灰,調成懸浮液狀塗在瓷坯表面,它在入窯燒焙時熔化,形成玻璃狀物質。第三,燒成溫度已經達到1230℃左右。迄今為止,陶器的燒成溫度只需要800℃~900℃,極少數達到1000℃,而瓷器燒成溫度須在1230℃左右。第四,陶器有吸水性,瓷器沒有吸水性或吸水性極微。商代的原始青瓷的吸水性已經僅為1%,或更低。由於胎體中二氧化矽(SiO2)的含量和唐宋時各名窯瓷器一樣,都在70%以上,三氧化二鋁(Al2O3)在17%以上,經過1200℃左右的高溫焙燒,燒結良好,使吸水性很弱,達到了瓷器的標準。第五,在物理性能方面,如比重、硬度、莫來石(也叫“富鋁紅柱石”)結晶的發育程度都和以後瓷器一樣。敲擊起來也有清脆的金屬聲。這些都證明中國瓷器在商代已經被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