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 陳國慶,孫茂利,董玉庭 編
叢 書 名:中國刑事法制建設叢書·刑法罪名系列出 版 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ISBN:9787811397727出版時間:2010-05-01版 次:1頁 數:480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刑法內容簡介
《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追訴標準與司法認定實務》在寫作中融入了對上述檔案的制定背景和重點內容的詳細解讀,並對如何適用檔案提出了具體建議,從而直接為刑事案件的立案偵查和司法認定工作服務,以期為廣大公安民警、檢察官、法官、律師全面掌握和深入理解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等機關就刑法適用問題出台的法律解釋等各類法律檔案提供參考。
目錄
第一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一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與立法修訂情況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法修訂情況
第二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體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觀方面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體
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種類
第四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殊形態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停止形態認定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犯罪認定
第五節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責任
一、未完成形態及共同犯罪形態的刑事責任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種適用
第二章 放火罪
第一節 放火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放火罪的概念
二、放火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 放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放火罪的客體
二、放火罪的客觀方面
三、放火罪的主體
四、放火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 放火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認定放火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體要件
二、認定放火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觀方面要件
三、認定放火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體要件
四、認定放火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觀方面要件
第四節 放火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放火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放火罪的特殊形態認定
第五節 放火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定及相關司法檔案
第三章 決水罪
第一節 決水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決水罪的概念
二、決水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 決水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決水罪的客體
二、決水罪的客觀方面
三、決水罪的主體
四、決水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 決水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認定決水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體要件
二、認定決水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觀方面要件
三、認定決水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體要件
四、認定決水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觀方面要件
第四節 決水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決水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決水罪的特殊形態認定
第五節 決水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定及相關司法檔案
第四章 爆炸罪
第一節 爆炸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爆炸罪的概念
二、爆炸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 爆炸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爆炸罪的客體
二、爆炸罪的客觀方面
三、爆炸罪的主體
四、爆炸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 爆炸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認定爆炸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體要件
二、認定爆炸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觀方面要件
三、認定爆炸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體要件
四、認定爆炸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觀方面要件
第四節 爆炸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 爆炸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爆炸罪的特殊形態認定
第五節 爆炸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定及相關司法檔案
第五章 投放危險物質罪
第一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概念
二、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罪名淵源
第二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一、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客體
二、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客觀方面
三、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主體
四、投放危險物質罪的主觀方面
第三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
一、認定投放危險物質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體要件
二、認定投放危險物質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客觀方面要件
三、認定投放危險物質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體要件
四、認定投放危險物質罪罪與非罪必須把握主觀方面要件
第四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司法認定實務指南
一、投放危險物質罪與其他犯罪的界限
二、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特殊形態認定
第五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刑事責任
附:刑法規定及相關司法檔案
第六章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與罪名淵源
一、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
……
第七章 失火罪
第八章 過失決水罪
第九章 過失爆炸罪
第十章 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
第十一章 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二章 破壞交通工具罪
第十三章 破壞交通設施罪
第十四章 破壞電力設備罪
第十五章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第十六章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
第十七章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第十八章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
第十九章 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第二十章 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第二十一章 資助恐怖活動罪
第二十二章 劫持航空器罪
第二十三章 劫持船隻、汽車罪
第二十四章 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第二十五章 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第二十六章 過物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第二十七章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罪
第二十八章 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第二十九章 違規製造、銷售槍枝罪
第三十章 盜竊、搶奪槍枝、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第三十一章 搶劫槍枝、彈藥、爆炸藥、危險物質罪
第三十二章 非法持有、私藏槍枝、彈藥罪
第三十三章 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
第三十四章 丟失槍枝不報罪
第三十五章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
第三十六章 重大飛行事故罪
第三十七章 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第三十八章 交通肇事罪
第三十九章 重大責任事故罪
第四十章 強令違章昌險作業罪
第四十一章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二章 大型民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三章 危險物品肇事罪
第四十四章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五章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四十六章 消防責任事故罪
第四十七章 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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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加強和完善刑事法制建設是依法治國方略的基本要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刑事法制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在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中都匯集了大量的成果,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同時,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刑事法制建設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亟待研究和解決。《中國刑事法制建設叢書》圍繞我國刑事法制建設的需要,吸收和借鑑世界各國的刑事立法經驗和理論成果,對我國的刑事法制建設進行系統評價和實證分析,為完善我國刑事立法,促進刑事司法改革提供理論參考。
《刑法罪名系列》叢書是《中國刑事法制建設叢書》中的一個重要部分。本叢書將刑法分則中的罪名按照“概念與罪名淵源”、“犯罪構成要件”、“立案追訴標準適用指南”、“司法認定實務指南”、“刑事責任”五個部分加以系統闡述。
1.概念與罪名淵源
1997年刑法頒布實施以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了3個單行刑法、7個刑法修正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先後公布了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一系列規定,構成了一個完整的罪名體系。截至本叢書出版,刑法已規定了444個罪名,其中涉及修改罪名40餘個,新增罪名20餘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