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縱帆船

北美縱帆船

自16世紀荷蘭人採用上緣斜桁帆(Gaff Sail)以來,由於其極易操作,故不僅懸掛在全裝備帆船的尾桅下,還以其為主帆裝懸掛在當時一般的兩桅船上,就成了一艘縱帆船。此類船起源於1700年。1760年始在這類縱帆船桅桿的中桅與上桅上再懸橫帆,首斜槓與前桅間懸掛3-4幅支索帆,採用這類帆裝的船稱之為頂帆縱帆船。這類縱帆船開始在荷蘭,後來在北美獲得發展。

世界操帆功能簡化的結晶--北美縱帆船

北美縱帆船的由來

北美縱帆船船上使用舷側披水板,這是由於荷蘭境內江河水淺,為補淺水帆船抗橫漂力不足而設。中國早在數百年前在專走多淺灘的北洋淺水航線的沙船上已經使用,後來才有荷蘭人向西歐傳播。由於荷蘭及北美大湖區江河水淺,氣候瞬息萬變,帆船航行時帆裝起落頻繁,原來這些地區的帆船上一般用三角縱帆操作,勞動強度特別大,操帆人員眾多。而改用上緣斜桁帆後,操作特別方便和簡單,於是這類縱帆船在北美西海岸得以迅速推廣和發展。她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充當武裝商船的角色,常以靈活的操縱性和超常的快速性成功地襲擊英國的商船隊。

北美縱帆船的特點

1830年代,美國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的船舶製造者把縱帆船的簡易帆裝與最早採用的流線型V型橫剖面船體兩者結合起來,設計建造了更為新型的"巴爾的摩縱帆船"(Baltiomore schooner)。1851年建造的美國式縱帆船,長長的凸出的首、尾柱,增加了甲板的有效長度,龍骨有向尾部下傾的趨勢以獲得較大的尾吃水,既提高了船之縱穩性和航速,而且使其水下船體的橫向水動力中心大大後移,從而能更好地與風帆壓力中心相平衡,利於搶風航行和減小橫漂。其橫剖面在船中均為V型,這與以往商船採用U形橫剖面大不相同,該船亦比一般商用帆船細長,長寬比約5:1,該船使用平甲板,船上沒有上層建築,其行船時外觀又低又長,艏艉線型優美,這些都有利於減小阻力,便於操帆搶風,提高船速。後來這類船設計得更為細長,並在其頂桅上懸掛斜桁三角帆,進一步改善了駛帆性能,於是這類船特稱上緣斜桁帆裝縱帆船(gaff-rigged Schooner)。最後還出現了更新型的支索帆縱帆船(Stagsail Schooner)。

北美縱帆船的發展

北美縱帆船的這些船型設計特點較之以往有所突破,使之成為19世紀以來最優秀的快速帆船之一,代表了當時先進的船舶設計思想,並對嗣後的造船技術產生了革命性影響,為為嗣後設計更為高級的飛剪式帆船打下良好的基礎,實際上前者的船型特色就是北美快速縱帆船的進一步發展。由航行實踐可知,這類帆船可適於在高海情況下航行,足以對付海上瞬息萬變的氣象變化。船體甲板上無高聳橋樓,這不僅改善了船舶穩性,而且可以充分發揮帆的作用。船上操帆人員少,成為一種經濟的遠洋運輸船型,可用作跨海班輪、深海海船及大型貨船,一時使這類快速帆船遍及全球。19世紀以來,這類帆船在美國逐漸由雙桅一直發展到7桅,其排水量亦不斷增加。雙桅船之前桅一般高於後桅,多桅船的桅高均一樣。
1902年建造的一艘大型鋼質7桅上緣斜桁帆裝縱帆船"泰晤士·W·拉森"號,長117米,寬12.25米,排水量大5218噸,成為當時最大的海洋帆船之一,但全船僅有船員16人,其操帆效率的提高實屬驚人。當時美國縱帆船在與中國和日本貿易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於此類縱帆後來常在其它型式的帆船上部分使用而產生了眾多縱帆船混合分支。而有縱帆(後二桅)和橫帆(前桅的)三桅帆船(Schooner barque)、縱帆(後桅)和橫帆(前桅)的雙桅帆船(Schooner Brig)以及縱帆裝遊艇(Schooner Yacht)等。1907年在美國巴斯建造了一艘6桅上緣斜桁帆裝縱帆船"懷俄明"號,總長107米,據稱是世界上最大的木船。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