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

技術創新是以創造新技術為目的的創新或以科學技術知識及其創造的資源為基礎的創新。前者如創造一種新的雷射技術,後者如以現有的雷射技術為基礎開發一種新產品或新服務。常合二為一。是企業競爭優勢的重要來源,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認識技術創新本質、特點和規律,是技術創新有效管理的重要前提。

概述

技術創新,指生產技術的創新,包括開發新技術,或者將已有的技術進行套用創新。科學是技術之源,技術是產業之源,技術創新建立在科學道理的發現基礎之上,而產業創新主要建立在技術創新基礎之上。

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有密切關係,又有所區別。技術的創新可能帶來但未必帶來產品的創新,產品的創新可能需要但未必需要技術的創新。一般來說,運用同樣的技術可以生產不同的產品,生產同樣的產品可以採用不同的技術。產品創新側重於商業和設計行為,具有成果的特徵,因而具有更外在的表現;技術創新具有過程的特徵,往往表現得更加內在。產品創新可能包含技術創新的成分,還可能包含商業創新和設計創新的成分。技術創新可能並不帶來產品的改變,而僅僅帶來成本的降低、效率的提高,例如改善生產工藝、最佳化作業過程從而減少資源消費、能源消耗、人工耗費或者提高作業速度。另一方面,新技術的誕生,往往可以帶來全新的產品,技術研發往往對應於產品或者著眼於產品創新;而新的產品構想,往往需要新的技術才能實現。

定義

創新的定義:

創新是指:以現有的思維模式提出有別於常規或常人思路的見解為導向,利用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本著理想化需要或為滿足社會需求,而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於各種產品、方法、元素、路徑、環境,並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

簡單的說,創新就是以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並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

熊彼特

熊彼特(J·A·Schumpeter)在1912年《經濟發展理論》中指出,創新是指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於生產要素的“新組合”引入生產體系。這種新的組合包括

①引進新產品;

②引用新技術,採用一種新的生產方法;

③開闢新的市場(以前不曾進入);

④控制原材料新的來源,不管這種來源是否已經存在,還是第一次創造出來;

⑤實現任何一種工業新的組織,例如生成一種壟斷地位或打破一種壟斷地位。

創新是指:以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包括但不限於各種方法、元素、路徑、環境等等),並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創新包括:方法創新、學習創新、教育創新、科技創新·.....等等,科技創新只是眾多創新中的一種,科技創新通常包括產品創新和工藝方法等技術創新,因此技術創新是科技創新中的其中一種表現方式。

經濟辭典

企業家對生產要素實行新的組合,或套用新的生產技術對原有技術作重大改變的行為。它涉及新產品開發、新生產方法套用、新的組織與管理形式實施、新的供貨渠道與新市場的開拓等方面。創新不同於發明,它由有膽識、有能力的企業家把發明引入經濟領域,從而不同程度地影響生產和生活方式。生產技術的創新,從開始的基礎研究到生產中的實際套用以及商業化,這一過程相當複雜。創新活動過程可區分為研究與開發、中試、批量生產、技術推廣與普及等幾個不同階段。其中,研究與開發依其性質又可以分成基礎研究、套用研究與產品開發三個層次。基礎研究泛指一切為增進科技知識所作的科學研究,不具有特定的商業目的。套用研究是針對基礎研究所建立的有關生產知識或創意,研究如何將其套用於實際活動中。套用研究的成果轉化為新的生產方法或新產品的發明,其成果形式或者是專利,或者是一種公共知識。不管是哪一種成果形式,都有待進一步開發,通過技術和經濟上可行性的多方面測試才能正式投產,然後在市場上銷售,進入商業化階段。

技術創新的分類

蘇塞克斯大學的科學政策研究所(Science Policy Research Unit,簡稱SPRU)根據創新的重要性劃分。

1、漸進性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漸進性的、連續的小創新。

2、根本性創新(Radical Innovation) :開拓全新領域、有重大技術突破的創新。

3、技術系統的變革(Change of Technology System) :這類創新將產生具有深遠意義的變革,通常出現技術上有關聯的創新群的出現。

4、技術—經濟範式的變更(Change in Techno-economic Paradigm) :這類創新將包含很多根本性的創新群,又包含很多技術系統變更。

模式及演化

模式

技術創新分為獨立創新、合作創新、引進再創新三模式。

演化

企業技術能力的演化和技術創新模式的升級,是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重要特徵。技術能力按照演化維度可分為技術仿製、創造性模仿和自主創新三個階段,技術創新模式決定於技術能力,要與之相適應才能取得最佳的創新效益,按照技術創新的自主程度從低到高可分為簡單仿製、模仿創新以及自主創新三種層次。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實質上是技術能力和技術創新模式匹配關係形態不斷演進的過程。

全面解讀

創新與領域的基本歸屬關係:

技術創新——屬行業領域;知識創新——屬學科領域;制度創新——屬職業領域。

——全面認識技術創新是一個科技、經濟一體化過程,是技術進步與套用創新“雙螺鏇結構”共同作用催生的產物。

時下,“技術創新”一詞大量充斥於各種媒體,在媒體的鼓動下,舉國下幾乎無人不談技術創新,宣傳的威力之大令人咋舌。然而,這一對技術創新的大規模的運動式推進,不僅有使技術創新淪為一種意識形態話語的可能,從而使人對技術創新本身發生懷疑,甚至產生逆反心理(消除這種心理的途徑是營造一個公平的、開放的市場競爭環境,使每一個企業真正具備高度的動力感、不同尋常的競爭意識和不顧一切的敢於創新的精神,而不在於全國總動員)。更重要的是這種推進的結果能有多少“乾貨”,令人心存疑慮。疑慮不僅源自於“運動式”的推進本身,更源自媒體上諸多文章對於技術創新認識上的混亂。絕大多數文章對技術創新的認識具有明顯的片面性和局限性。這些混亂的認識基本上可以歸結為如下兩種極端觀點。

一種是把技術創新看作純粹的技術行為,把技術進步作為技術創新的目標。這種觀點突出地表現為將技術創新等同於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創新或工藝創新,而產品創新或工藝創新僅僅是一種技術上的要求,創新成果的市場套用並不需要考慮或較少考慮。實質上,技術創新在這裡被等同於技術的開發,技術的進步。

這一對技術本身重要性的強調的觀點,不僅有一定的理論意義,也具有相當的實踐意義。從理論上看,這一觀點把握並強調了技術創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即技術的開發。在實踐中,這一觀點的意義表現在幾個方面。從企業的角度看,現實中的不少企業,尤其是國有、集體企業,對技術開發已有太久的隔離。因為在計畫經濟體制下,這些企業無需技術的開發就能生存甚至“發展”,改革開放20年後的今天,這一現象至今猶存。計畫經濟體制下大鍋飯的“香甜”仍讓這些國有、集體企業回味,這些企業的運作、管理等方面仍然表現出某種程度的對過去的依戀與固執。對技術開發的強調,有可能使這些企業重視技術的開發,重視技術開發機構,主動或被動建立起自己的技術開發中心。從政府的行為看,政府也會在一定的範圍內,給予企業某種程度的發展空間,為企業提供一定的技術開發方面的服務。同時,這一觀點也有助於提高對企業本身發展規律的認識,對技術開發的主體——高校和科研機構——有更多的關注。當然,對知識積累和技術開發人才的重視也是該觀點中的應有之意。畢竟,技術的開發需要知識的積累和技術人才為條件。

這一觀點的不足之處也是顯然的。對這一方面的思考,同樣可以從理論與實踐兩個層面展開。這一觀點理論上的危害是將技術創新的一個環節——技術開發——當作技術創新。這一觀點指導下的實踐會出現諸多的嚴重後果。一方面,由於產品創新或工藝創新並不強調市場的導向作用,產品創新或工藝創新並不能保證產品的市場成功,使企業對技術的開發失去興趣和信任,對技術開發發生懷疑。這對企業的發展是絕對不利的。另一方面,由於技術開發本身能否成功,只取決於對技術發展規律的認識程度,至於技術開發的成果在市場中會有什麼作用並不在考慮之列,這將阻礙高校和科研院所技術開發的進一步深化,使技術轉移的難度加大或成為不可能。計畫經濟時代以及如今同樣存在於不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術開發成果難以轉化的現象,正說明了這一觀點的危害性。這一種認識的泛濫,無疑會強化只考慮技術開發本身的可行性的技術開發模式的繼續存在,阻礙技術開發面向市場、面向企業的步伐。

另一種觀點,將技術創新看作是純粹的經濟行為,關注技術的套用,即面向價值轉化與實現的套用創新。如有的文章認為技術創新的本質只是一種經濟行為,技術創新能只能相對於一定的經濟利益而存在,如果不能獲得預期的經濟效益,技術創新就不會發生或很難進行下去。相對於上一種觀點而言,這一觀點彌補了上一觀點之不足,強調了技術開發中市場的導向作用,強調了技術開發成果在市場中的成功,這無疑從理論上抓住了技術創新過程中的關鍵部分——技術的套用。在某種意義上甚至是一種理論範式的突破——從過去只重視技術開發本身到重視技術開發成果的市場成功。這一突破,對實踐產生的影響是深遠的。促進技術開發行為的市場取向,將使技術開發的成果具有更多的轉化可能性,技術開發成果限於文章、樣品的尷尬局面也將被打破,經濟的增長具有了更可靠的技術保證。

然而,正是這一觀點的成功之處,帶來了它的明顯的不足。只強調技術創新中的經濟行為,不僅存在理論上的缺失,而且會導致實踐中的錯誤取向。從理論角度而言,只強調套用創新與經濟行為,將使技術本身發展的規律、技術開發的可能性被忽略。這將導致企業有可能作出從技術上無法實現的技術選擇,企業因此承擔了本不必承擔的更多更大的風險。從全社會來講,只強調技術創新中的市場導向,將使技術的開發得不到足夠的重視,技術的利用也就失去源泉,成為無本之木。在純粹的市場導向下,對技術進行利用的結果可能對環境產生不可忽略的負面影響,與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相背離。這一種觀點儘管相對於上種觀點而言,有了更多的可取之處,但仍然不能成為理想的選擇。只有充分融合上述兩種觀點,才可能在實踐中達到預期的目標。

對技術創新的全新理解是:技術創新是一個從產生新產品或新工藝的構想到市場套用的完整過程,它包括新構想的產生、研究、開發、商業化生產到擴散這樣一系列活動,本質上是一個科技、經濟一體化過程,是技術進步與套用創新共同作用催生的產物,它包括技術開發和技術套用這兩大環節。這樣理解的技術創新的最終目的是技術的商業套用和創新產品的市場成功,在這一點上,與第二種觀點一致。然而,這一觀點並不僅僅關注技術創新中的市場導向,它也關注技術開發本身。由此可以看到,從科技與經濟一體化過程與技術進步與套用創新“雙螺鏇結構”來理解技術創新,在理論上吸取了上述兩種觀點之精華,這一理解應成為實踐指導。

技術創新既可以由企業單獨完成,也可以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協同完成,但是,技術創新過程的完成,是以產品的市場成功為全部標誌,因此,技術創新的過程,無論如何是少不了企業參與的。具體從某個企業看,企業取何種方式進行技術創新,要視技術創新的外部環境、企業自身的實力等有關因素而定。從大企業來看,技術創新的要求具體表現為,企業要建立自己的技術開發中心,提高技術開發的能力和層次,營造技術開發成果有效利用的機制;從中小企業看,主要是深化企業內部改革,建立承接技術開發成果並有效利用的機制。對政府而言,就是要努力營造技術開發成果有效轉移和企業充分運用的社會氛圍,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地位。至於提供技術開發成果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需要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意識,加大技術開發成果面向市場的力度,使企業有可能獲得更多的、有用的技術開發成果。

對技術創新的認識,無論是只強調技術,還是只強調經濟,都是不全面的認識。只有二者結合,才有可能是理性、現實的。這裡說“可能”二字,是因為技術創新並不是技術開發和技術利用簡單的相加,不是1+1=2,而是技術開發和技術利用相加後的整體,是1+1>2的加法。整體大於部分之和。換句話說,技術開發和技術利用是要組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在這個整體中,不僅需要從技術的角度、技術發展的規律,考慮技術開發的可能性,還要以市場為導向,考慮技術開發的有效性。市場引導著技術開發的方向,技術本身的發展規律決定這種引導實現的狀況和程度。循著這一認識路徑,我們看到,技術開發、開發成果的轉移、技術開發成果的利用,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創新過程。

信息技術的發展推動了知識社會的形成,科技界日益認識到技術創新不僅是一個科技、經濟一體化過程,是技術進步與套用創新“雙螺鏇結構”共同作用催生的產物。從複雜性科學的視角,技術創新活動絕非簡單的線性遞進關係,也不是一個簡單的創新鏈條,而是一個複雜、全面的系統工程。在多主體參與、多要素互動的過程中,作為推動力的技術進步與作為拉動力的套用創新之間的互動推動了科技創新。技術進步和套用創新兩個方向可以被看作既分立又統一、共同演進的一對“雙螺鏇結構”,或者說是並行齊驅的雙輪——技術進步為套用創新創造了新的技術,而套用創新往往很快就會觸到技術的極限,進而鞭策技術的進一步演進。只有當技術和套用的激烈碰撞達到一定的融合程度時,才會誕生出引人入勝的模式創新和行業發展的新熱點。技術創新正是這個技術進步與套用創新“雙螺鏇結構”共同演進催生的產物。

從廣義上講,技術進步是指技術所涵蓋的各種形式知識的積累與改進。在開放經濟中,技術進步的途徑主要有三個方面即技術創新、技術擴散、技術轉移與引進。對於後發國家來說,工業化的趕超就是技術的趕超。根據當前的情況,後發國家技術趕超應該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以自由貿易和技術引進為主,主要通過引進技術,加速自己的技術進步,促進產業結構升級;第二階段,技術引進與技術開發並重,實施適度的貿易保護,國家對資源進行重新配置,通過有選擇的產業政策,打破已開發國家的技術壟斷,進一步提升產業結構;第三階段,必須以技術的自主開發為主,面對的是新興的高技術產業,國家主要通過產業政策,加強與已開發國家跨國公司的合作與交流,占領產業制高點,獲得先發優勢和規模經濟,將動態的比較優勢與靜態的比較優勢結合起來,兼顧長期利益與短期利益,巨觀平衡與微觀效率,有效的配置資源,實現跨越式趕超。目前國內城市主要通過各類高新技術園區和開發區來完成國家的技術趕超工作,政府通過政策等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產業等的集聚來孵化高新企業和高新技術。

套用創新,就是以用戶為中心,置身用戶套用環境的變化,通過研發人員與用戶的互動挖掘需求,通過用戶參與創意提出到技術研發與驗證的全過程,發現用戶的現實與潛在需求,通過各種創新的技術與產品,推動科技創新。套用創新要求建立暢通高效的創新服務體系,為技術與產品研發提供最貼近市場和用戶需求的信息,推動套用創新,並進一步提供技術進步的動力。同時,技術研發方通過以套用為核心,進行技術集成創新,培養產品設計能力、研發能力,逐步向產業上游發展,推動產業的更新換代,提升整個行業科技水平。目前在科技創新體系還更多的注重技術進步,對面向用戶的套用創新較少給予關注。科技成果的轉化率低、實用性和推廣性差等很多科技管理體系的弊病都與此相關,技術發展與用戶需求對接出現了問題,造成技術進步與實際套用之間的脫節。制度設計對於技術發展、產品轉化十分重要。當我們通過高新技術園區這種制度設計實現了產業的集聚、技術的集聚、人才的集聚的時候,我們卻沒有很好的在制度層面上解決技術的套用、轉化以及以用戶需求為中心的套用創新的機制,在科技支撐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公共服務業的一線管理與服務方面缺乏動力。

為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我們有必要在套用創新方面通過開放創新、共同創新平台,即套用創新園區的制度設計,來實現用戶、需求的集聚,實現以用戶需求為中心的各類創新要素的集聚和各類創新主體的互動。以高新技術園區和套用創新園區兩種制度設計的高度互補與互動,形成技術進步和套用創新的兩輪驅動、並駕齊驅,通過“雙螺鏇結構”的互動全面推動技術創新,探索麵向未來、以人為本的創新2.0模式將是健全和完善科技創新體系的一個重要探索。

資本對品牌、項目的投入和運作,永遠跳不出邊際效益遞減的規律,錢會越來越難賺;但惟有技術創新為一個企業、為社會帶來的邊際效益,可以不斷增加,因為技術進步是層層遞進的、無邊際的,事實上,人類文明就是靠技術進步來推動的 ,而不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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