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旗

加拿大國旗

楓樹是加拿大的國樹,也是加拿大民族的象徵,代表了加拿大人對楓葉的喜愛。加拿大境內多楓樹,每到秋天,滿山遍野的楓葉,呈橘黃或顯嫣紅,宛如一堆堆燃燒的篝火,因此加拿大有“楓葉之國”的美譽。加拿大國旗上的楓葉代表了加拿大人對楓葉的鐘愛。白色是代表國土,而加拿大有許多地方都是在北極圈內,白色代表“雪”。加拿大國旗稱為楓葉旗,法文叫做單葉。國旗本身是由紅白二色組成。中間的白色代表的是加拿大廣闊無垠的國土,兩側的紅色代表的是東西兩岸相鄰的大西洋及太平洋。中間的紅色楓葉則是象徵生活在加拿大富饒國土上辛勤努力的人民。

基本信息

圖案

長方形,長寬之比為2:1。旗面自左至右由紅白紅色組成,兩邊的紅豎長方
形代表太平洋大西洋,白色正方形象徵加拿大的廣闊國土。中央繪有一片11個角的紅色楓樹葉。(這11個角代表著加拿大的7個省和4個自治州)

歷史沿革

大英國協旗時期

加拿大是個年輕的國家,做為國家象徵的楓葉旗就更加年輕,從1965年被正式採用至今只有四十多年。在這以前,加拿大的正式國旗是大英國協旗(Union Flag),也就是人們熟悉的藍底紅色米字旗。

紅軍旗時期

做為英國在海外的殖民地,加拿大一直處於效忠英國與獨立自主的矛盾之中。因為大英國協旗實在無法反映出加拿大地方特色,後來便出現了一種加拿大紅軍旗(Canadian Red Ensign),在楓葉旗被採用之前,紅軍旗成為加拿大人最喜歡使用的國旗替代品。這種紅軍旗是從英國紅軍旗中脫化而來,其中標誌著大英國協的米字旗被挪到左上角,
加拿大紅軍旗
右下方加入了具有加拿大特色的盾形徽章。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加拿大處處飄揚著紅軍旗,就連政府大樓也採用這種旗幟。不過,紅軍旗從來沒有被正式確立為國旗。

楓葉旗時期

加拿大現在使用的楓葉旗是1964 年 12 月 22 日 由當時的總理萊斯特·皮爾遜的監督下,國會表決通過,成為新旗隔年的 2月15 日,由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頒布為合法國旗。

逸聞趣事

皮爾遜與楓葉旗

萊斯特·皮爾遜(Lester Pearson)是加拿大歷史上一位著名總理。他的從政經歷很有意思。皮爾遜領導自由黨連續贏得過兩次大選--1963年一次,1965年一次,但兩次他都只能組成少數政府。雖然是少數政府,但他的政府在這幾年裡卻建立了不少業績,例如正式建立了全民醫療體系、引入學生貸款、雙語制、全國養老金等。皮爾遜政府還有一項值得稱道的成績,就是把楓葉旗正式確立為加拿大國旗。
本來在皮爾遜之前,加拿大就一直在醞釀採用新的國旗。過去的旗子,無論是大英國協旗還是紅色軍旗,都與英國關係太密切,故而引起法裔和來自其它地區的移民的不滿。為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一個能夠真正反映出加拿大特色的新國旗越來越有必要了。可是設計新國旗這事情看起來不大,做起來卻困難重重,阻力主要來自於一些人並不想換旗。二十多年來,“換旗派”和“保旗派”一直爭論不休,旗子也總是換不成。
皮爾遜能夠在擔任總理期間最終促成換旗之事,與他的外交經歷有關。皮爾遜本來是位出色的外交家,在五十年代曾經成功地化解了蘇伊士運河危機,並因此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聯合國維和部隊的構想就是皮爾遜最先提出的。在運河危機期間,埃及政府曾經反對加拿大派遣維護部隊,理由就是因為旗子:加拿大軍隊的紅軍旗和英國軍旗實在是太象了,而英國當時正與埃及為敵。這件事對皮爾遜刺激很深。皮爾遜因此希望加拿大能有一面屬於自己的國旗,最好不要與英國有什麼關連。

加拿大國旗大辯論

在反對換旗的人們當中,進步保守黨的約翰·迪芬貝克(John Diefenbaker)堪稱代表。迪芬貝克在皮爾遜之前擔任過總理,63年大選時敗給皮爾遜,淪為國會的反對黨領袖。在國旗問題上,雖然大多數國民希望見到一面全新的國旗,但迪芬貝克也有相當一批支持者。在英語地區,尤其是鄉間,人們對紅軍旗非常滿意,根本不想換。軍人也對紅軍旗懷有特殊的感情。
迪芬貝克擔任總理期間,身為反對黨領袖的皮爾遜要求政府採用新國旗,但被迪芬貝克堅決拒絕。到了63年大選期間,更換國旗便成為皮爾遜的競選綱領之一,他許諾會在上台後兩年之內採納新國旗。那次大選皮爾遜如願以償成為總理,上台後便履行諾言著手換旗。
1964年6月國會就新國旗方案開始了正式辯論。保守派希望,既便採用新的國旗設計,也要保留標誌著英國的米字,以顯示加拿大與英國的淵源。但皮爾遜的自由黨卻認為已經到了切斷臍帶的時候了,他們順從大多數民意,希望楓葉圖案在新國旗上占據主導。
保守黨在國會上採用了不停辯論的戰術(filibuster),千方百計阻撓新國旗的誕生。這一招頗為奏效,國會從6月15日一直吵到夏季休會,還沒有吵出個結果。皮爾遜乾脆取消了當年的夏季休會,讓議員們在暑假裡繼續辯論。可是一個暑假過去了,還是沒爭出個眉目。
到了那年9月,皮爾遜採納了一個建議,在國會成立了一個由15人組成的國旗委員會,成員囊括了各個黨派。甄選國旗的任務就落到了這個委員會頭上,期限規定為六個星期。這六星期過得激烈緊張,不但委員會成員,而且普通加拿大人也積極參與進來。這期間加拿大人向國旗委員會呈交了三千五百多個設計方案,其中超過兩千個設計含有楓葉圖案,只有408個保留了大英國協旗的米字圖案,還有359個方案含有標誌著法裔的百合花圖案(就是出現在魁北克省旗上的圖案)。

加拿大國旗最後定奪

五花八門的設計方案把委員會搞得頭昏腦脹,眼看六星期期限快到了,最後方案還是定不下來。這時候一個簡潔醒目的設計引起了委員會的注意,這便是由來自阿爾伯塔的歷史學者Georgle Stanley設計的白底紅邊紅楓葉圖案。Stanley的設計思路是:新國旗應該容易辨認,而且簡單到學校里的孩子也能畫的出來。一次他在安省 Kingston路過皇家軍事學院時看到一面紅白相間的旗子,深受啟發,便有了楓葉旗的構想。
1966年10月22日,委員會就兩個最後方案進行表決。等待表決的另一個方案是由皮爾遜本人設計的。委員會中的保守黨議員以為自由黨議員一定會投皮爾遜方案的票,於是在表決時都投Stanley方案。他們沒有料到7位自由黨議員也投票給Stanley方案。結果,這個白底紅楓的設計得到了委員會14名成員的一致通過。新國旗的甄選終於邁出了最關鍵的一步。後來知情人士透露說,楓葉旗能夠得到所有成員的一致通過,自由黨是頗使了一些計策的。
委員會拿定了方案,不久國會(即下院)和參議院也都表決通過。英國女王也很快批准了新國旗方案。1965年2月15日,新國旗被國會正式採納。儘管來之不易,新國旗一經產生就很快受到加拿大人的喜愛,就是在魁北克也被廣泛接受。但是迪芬貝克本人對楓葉旗一直耿耿於懷。1979年迪芬貝克去世時,根據他的遺囑,他的棺材上覆蓋的仍然是紅軍旗,而不是楓葉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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