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生[早期革命家]

劉漢生[早期革命家]

劉漢生,1910年生。河南省內黃縣陸村鄉千口村人。又名欽沛。1926年參加革命。192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早期革命家。土地革命時期曾任中共大名中心縣委書記,天津市委書記,河北省委秘書長,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曾任國家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紀委書記。是中共七大候補代表、八大,十二大、十六大代表,十二大當選中紀委委員,2015年9月2日,劉漢生榮獲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章。2017年12月18日,劉漢生逝世,享年107歲。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土地革命

劉漢生劉漢生
在當地組織農民運動,領導農民進行反地主惡霸的抗捐抗稅武裝鬥爭。1929年2月被捕入獄。1930年6月至9月任中共大名中心縣委書記。8月任中共天津市膠(皮)碼(頭)行動委員會書記。12月被捕入獄。

1931年6月後出獄。同年11月至1932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1931年12月起任中共河北省委秘書長。

1932年因河北省委爭論托派問題,涉嫌被停止黨籍,派往唐山煤礦搞工人運動

1933年春任張家口察哈爾民眾抗日同盟軍第二師中共秘密特派員。9月在北平被捕入獄,後轉送到南京監獄

抗日戰爭

1937年10月經八路軍南京辦事處保釋出獄。11月任中共直南特委宣傳部部長兼八路軍第四支隊政治部主任。

1938年6月任八路軍第一二九師青年縱隊政治部副主任。10月經八路軍總部任命為中共河南湯陰縣縣長兼大隊政治委員。

1939年任中共直南特委軍事部部長兼第二支隊政治委員。1940年4月在中共北方局黨校學習。1941年任冀魯豫邊區區委委員兼公安總局局長。

1944年6月赴延安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冀魯豫代表團成員參加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

1945年10月任中共中央派赴東北幹部大隊政治委員。1946年4月至5月任中共吉遼省委員會遼北分省委員會副書記、組織部部長。5月至7月任中共遼東省委員會遼寧省分委員會副書記、遼寧軍區副司令員、遼寧省分委常務委員(至同年12月)。7月至12月任中共遼東省委遼寧省分委組織部部長。同年12月至1948年7月任中共遼寧省委委員、組織部部長。曾任土改工作團團長。1949年5月至9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團政治部副主任。

解放後

劉漢生劉漢生
解放後任鐵道部政治部副主任兼鐵道兵政治部主任。

1951年任世界工聯亞澳聯絡局秘書長。

1953年10月至1954年5月任中共唐山市委第一副書記。

1954年4月至1962年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委員。

1954年5月至1956年3月任中共唐山市委第二書記。

1955年2月至1958年4月任唐山市政協主席。

1956年3月至5月任中共河北省唐山市委書記,5月任市委第一書記。10月任唐山市兵役局政治委員。

1958年4月至1959年3月任中共唐山地委第一書記兼唐秦警備區政治委員、第二十四軍第一政治委員。

1958年6月至1959年4月任唐山軍分區政治委員、黨委書記。

1959年8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國家地質工業部副部長。期間因反對大躍進大煉鋼鐵、農業放衛星等受到批鬥,被撤銷職務,下放到河北邯鄲鋼鐵公司任副經理。

1962年七千人大會後平反,仍任原職。“文化大革命”期間受迫害。下放勞動十餘年。

1978年平反覆職。1979年4月至1982年3月任國家電力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兼紀委書記。

1982年9月至1985年9月任第十二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中共七大候補代表。第八、第十二、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人物逝世

2017年12月18日17時,黨的十九大特邀代表、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原國家電力部副部長兼紀委書記劉漢生同志在北京醫院逝世,享年107歲。
劉漢生同志是大革命時期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最後一位去世的老黨員。

人物榮譽

2015年9月2日,劉漢生榮獲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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