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國漢字]

冀[中國漢字]
冀[中國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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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是一個漢字,讀作jì,本意是指希望、期望,也指州名,是指古九州之一的冀州。《國語·魯語》和《史記·孝武紀》均有記載。

基本信息

編碼信息

正楷“冀”字 正楷“冀”字

五筆 86&98:UXLW

倉頡 LPWTC

筆順編號 2113 5251 2112 2134

四角號碼 12801

UniCode CJK

統一漢字 U+5180

組詞:冀練 冀述。

字義解釋

(1) 形聲。從北,從“異”( yì),“異”亦聲。“北”指“北方”、“中原之北”。“異”意為“共有的田地”。“北”與“異”聯合起來表示“中原之北的由農民和牧民共同擁有和經營的田地”。

本義:(古代)中國北方的由(夏族)農民和(少數民族)牧民共同擁有的田地。農業和牧業混合生產的田地。

特指:州名。古九州之一的冀州。

說明:西周初期,叔虞封唐,唐地在今山西南部。叔虞被“命以唐誥而封於夏墟,啟以夏正,疆以戎索”。所謂“啟以夏正,疆以戎索”,就是在唐地啟用夏曆(周天子的王畿地區和魯國等其他姬姓封國一律使用周曆。國家統一的顯著標誌之一就是全國只使用一種曆法,即“王法”。周成王這是給唐國以使用前朝舊曆的特權,屬權宜之計),並以戎狄的繩索作為田地丈量的準繩(實行全國統一的度量衡制度也是國家統一的顯著標誌之一。周成王這是給唐國以使用少數民族度量衡標準的特權,亦屬權宜之計)。由此記載可知周初(公元前一千年)時,山西南部地區還是夏戎混居的地方。夏族種田而戎狄放牧。山西南部地區是古冀州的一部分。

(2) 同本義

冀,北方州也。從北異聲。——《說文》

兩河間曰冀州。——《爾雅·釋地》

河內曰冀州。——《周禮·職方氏》。朱駿聲曰:“地亘今盛京 直隸山西、 河南各府州, 淮南地形,正中 冀州,曰中土。”

惟彼陶唐,有此 冀方。——《書·五子之歌》。 孔傳:“ 陶唐帝 堯氏,都 冀州,統天下四方。”

(3) 古代國名。在今陝西韓城東南(一說山西河津東北)

(4) 河北省的簡稱

(補充)遠古時期,華北平原還在形成期的時候,這裡人煙稀少,周圍部落都可來此活動,是共有之地,字原表意:“北”“田”“共”,就是北方的這個地方屬於所有人的。

(5)冀希於希望之洲。

(1) 假借為“覬”。希望,期望

吾冀而朝夕修我。——《國語·魯語》

冀至珠庭焉。——《史記·孝武紀》

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韓非子·五蠹》

冀三橫唯余其一。——《世說新語·自新》

冀君實或見恕。—— 宋· 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當事者冀其少艾,公(袁可立)自謂老當愈辣。——明 黃道周《節寰袁公傳》

冀緩急或可救。——清· 梁啓超《譚嗣同傳》

(2) 又如:冀其成功;希冀;冀圖、冀願(希圖;希望;企望)

常用詞組

◎ 冀求 jìqiú

希望獲得

◎ 冀州 Jìzhōu

古九州之一,包括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黃河以北和遼寧省遼河以西的地區

註:冀也是一個姓;姓氏,百家姓第235;

簡寫字:丠。

拼音是ji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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