芶菜,故人稱韭菜為“芶菜”。關鍵的問題就出自漢字字型檔,是GBK字型檔將“芶”字混淆為“茍(jí)”字,錯誤地把“芶”(gòu)字歸入到“ji”的音節中,用正確的讀音(gòu) 輸不出“芶”字,於是就只好將“芶”字改用為“苟”字。可以這樣說,“芶”字的產生,一是因為“勾”字的產生而將“苟”字下邊的“句”寫為“勾”;二是為了適應社會的需要,主意是應“苟”姓人群的需要而產生。《成華丁亥重刊改並五音類聚四聲篇海》、《篇海類編》、《新校經史海篇海直音》、《重刊詳校篇海》、《字彙》等均釋:“芶,音勾,菜名(或菜也)”。

基本信息

芶字的注音之誤

繁體字:芶 漢字結構:上下結構 造字法:

簡體部首:艹 芶的部首筆畫:3 總筆畫:7

筆順:橫豎豎撇折折捺

五筆86:AQCU

五筆98:AQCU

五行:火

UniCode:U+82B6

四角號碼:44727

倉頡:TPI

GBK編碼:C661

規範漢字編號:

成因是芶字被計算機字型檔注音之誤

導讀:“芶”字讀Gou,古今本無異議,可是計算機的出現時,GBK字型檔將“芶”字混淆為“茍”字,錯誤地歸入“ji”的音節中,社會正常用字和給姓芶人群造成很多不便與麻煩,也給後來的GB18030—2000和GB18030—2005標準提供了錯誤信息。由於注音錯誤,不僅把“芶”姓改了字,影響了社會正確用字,而且還將會給芶姓人群子孫後代留下錯誤信息。本章就“芶”改“苟”的原因、“芶”字的產生及古今的讀音、“芶”姓等幾個方面進行了探究。

關鍵字:“芶”字;計算機字型檔;注音

中圖分類號:H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8135(2012)05—0108—04

自從我國20世家末逐步辦理第二代身份證開始,“芶”姓就被改成為了“苟”姓。

“芶”姓雖非大姓,但在我國歷史上是一個頗有影響的姓氏。據我國戶籍人口資料統計顯示,全國現共有姓“芶”的人數達415402人,除福建、廣西、西藏3省區外的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有分布,四川、甘肅、陝西、貴州、重慶、山東、雲南等省市都超過1萬人,其中四川姓“芶”的人數超過20萬人。

一、改“芶”為“苟”的主要原因

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制度的創建,約在20世紀80年代:1985年9月,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是這項制度的創建標誌。在辦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的時候,計算機的使用還很局限,普遍使用的是中文打字機(鉛字)或手寫,那時對“芶”字的書寫都尊重原樣,不存在異議。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集中換髮工作是從2005年開始全面啟動的,此時各地的辦公條件較20年前已是“今非昔比”,無不依賴於計算機了。

使用計算機辦公,漢字字型檔是最基本的條件。目前,我國的漢字字型檔,基本上歸納為三大字型檔:標準字型檔(GB2312)、擴展字型檔(GBK)和大字元集。GB2312收有6763個漢字;GBK在GB的基礎上增加14240個漢字,共21003個漢字;大字元集中,GB18030—2005收有70244個漢字,這是目前收字最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GBK雖只是一個國家技術監督局標準化司、電子工業部科技與質量監督司發布的“技術規範指導性檔案”,並非國家正式標準。但由於windows、office自帶了GB2312和GBK,不需要另行下載安裝,加上“大字元集”漢字的輸入多為五筆法並需要另行下載安裝,由此,GBK實際上已成為了事實標準,也是漢字的常用字型檔。“芶”字就在GBK之中,不需通過“大字元集”來解決。

為什麼在手寫或用鉛字時代,“芶”字能正確運用,反而在利用先進技術的時候就非要改字呢?關鍵的問題就出自漢字字型檔,是GBK字型檔將“芶”字混淆為“茍(jí)”字,錯誤地把“芶”(gòu)字歸入到“ji”的音節中,用正確的讀音(gòu) 輸不出“芶”字,於是就只好將“芶”字改用為“苟”字。

二、“芶”的讀音

從現存的資料看,我國古代最先確認“芶”字的字書應當是《川篇》。《川篇》已亡佚,其撰人和成書時間不詳。據明人張嘉和在《篇海類編》附錄的《字學書目》得知,全書十卷。《龍龕手鑒》引用有《川篇》的資料,說明《川篇》早於《龍龕手鑒》。《龍龕手鑒》成書於遼統和十五年,即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997年)。

《川篇》也是金人王太《增廣類玉篇海》(1130年)(簡稱《篇海》)的引書之一,後來祕祥等八人將《篇海》刪繁就簡而成《重修增廣類玉篇海》(1164年)。邢準又在祕祥等八人重修的基礎上在進行增補,名為《新修絫 音引證群集玉篇》,成書於大定戊申年(1188年),也稱《新修玉篇》。

與此同時,金人韓孝彥也於金明昌丙辰(1196年)對王太、祕祥的《篇海》進行“重編改進”,名曰《重編改並五音篇》。其子韓道昭於金泰和戊辰(1208年)對《重編改並五音篇》進行改編增定成《改並五音類聚四聲篇海》,也稱《四聲篇海》。王本、祕本、《五音篇》,以及王本所引用之書均已失,已經不能看到了。但有幸邢準的《新修玉篇》和韓道昭的《四聲篇海》尚存,而且邢本還是金刻本,保存了《川篇》等的寶貴文獻。《新修玉篇》和《四聲篇海》兩書關於“芶”字的資料,均引進《川篇》。由此,我們可以說,《川篇》以前,“芶”字已經在社會上流行和使用了。這在清朝的邢澍《金石文字辨異》中就有記載:“芶,後唐澤州乾明寺經幢。”證明了“芶”字在後唐時已成為社會用字。明清以後的大型字書,如《新校經史海篇海直音》、《篇海類編》、《重刊詳校篇海》、《字彙》、《正字通》、《康熙字典》等都收錄有“芶”字。

古代,凡收錄“芶”字的所有工具書,將“芶”字的讀音均注為gou,未見有第二個讀音。要說有點差異就在聲調上,大體可分為“音勾”、“音苟”、“音狗”三種,實際聲調只有平聲和上聲兩種。“音勾”的居多,如《改並五音類聚四聲篇海》、《篇海類編》、《新校經史海篇海直音》、《重刊詳校篇海》、《字彙》、《正字通》、《康熙字典》。現代工具書《辭海》注音為gōu,《新華字典》、《四角號碼新詞典》等讀為gǒu。從古今字書對“芶”字的注音情況看,根本就無“ji”一讀。“GBK字型檔”把“芶”字歸入“ji”的音節中,是沒有依據的,可謂是無“jí”之談,顯然是一種錯誤。

三、“芶”姓

(一)“芶”姓淵源複雜

“芶”姓淵源比較複雜,根據現存的有關姓氏著作和文獻資料記載,“芶”姓的淵源有好幾種說法。各種說法還都有資料來源,對那些說法不能簡單地評判誰是誰非。有那么多說法,只能說明“芶”姓有多種淵源,也不能將“芶”等同於“苟”。

在多種說法中,有關“敬”姓拆分說是平常多有談論的一種。其實,“敬”字左邊原本是“茍”而不是“苟”,兩個字不僅字形有異,讀音也不同,前者屬“羊”部,音“jí”,後者屬“艸”部,音gǒu(作為姓,應為去聲)。將“茍”、“苟”兩字混為一談,本不應該。因此,宋朝的鄧名世在《古今姓氏書辯證》中對拆分說評判道:“近世有避廟諱,從其偏旁為苟氏,誤矣。廟諱偏旁迺苟氏,紀力反,迺轉為苟且之苟,于姓氏本源失之愈遠。”

(二)“芶”字的產生或許與“勾”字有關

從古今文獻資料來看,“芶”字的產生或許與“勾”字有關。古無“勾”,只有“句”。

“句”字,《漢語大字典》對其注有“gōu”“gòu”“jù”“qú”4個讀音,20個義項。由於有多個讀音和釋義,人們在長期使用中覺得不太方便,容易錯讀或誤解,於是便造了“勾”字,將讀音和義項與“句”進行了分工:“勾”,唯讀“gōu”、“gòu”,並承擔“句”的彎曲、“勾引”、“勾當”、姓氏的義項。因此,後來姓“勾”的人,一般都寫成“勾”,而不用“句”,而且讀為“gōu”,也不讀“gòu”。

“勾”字產生的時間,楊寶忠在《“勾”出現的時間及相關問題》一文中說“‘句’字寫作‘勾’,最晚在西漢前期就已出現,在東漢隸書中更為常見。”並說“促成‘句’、‘勾’分化當是由於詞義的分化和用法的不同。”在唐代,杜甫、白居易、柳宗元等在他們的詩作中,就運用有單獨的“勾”字,而且杜甫對‘句’、‘勾’的運用還比較講究,如“佳句”、“勾引”等。故宮藏唐寫本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宋跋本)卷二:“句,句龍。俗稱勾。”卷四:“句,檢句。亦勾。”《刊謬補缺切韻》(宋跋本)卷四候韻:“勾,勾撿,又居遇反。”由此說明,“勾”字在唐代就已經得到韻書的確認和正式收錄。

作為姓氏之“勾”,《宋史》中雖“勾”“句”混用,但已經使用了如勾踐、勾中正、勾昌泰等“勾”姓人名,而且還有《勾龍如淵傳》、《勾濤傳》。

《萬姓統譜》卷六十三:“勾,勾芒氏之胤。自宋建炎以來,以避嫌名各不同,有易其姓字者,紹興進士勾聲是也;有更其音者,史館修撰勾濤是也;加金字者,鉤光祖是也;加絲者, 糸句紡是也;加草者,芶諶是也;增勾龍者如淵是也;改為句者,句思是也。累世之後不復別矣。”

《續通志》卷八十四:“勾氏、鉤氏、芶氏、句氏、句龍氏、勺氏、約氏,皆勾姓。勾字,去聲。宋紹興中避高宗嫌,皆變音,字改易”。

“勾”加“草”便是“芶”,如果說這就是“芶”字的由來,與早於宋高宗建炎至少130多年的《川篇》事實不符。從常理講,一個字應先產生,經過社會認可、運用後再進入工具書。按此軌跡,在《川篇》以前,“芶”字已經被社會認可和運用。既然“句”能衍生出“勾”,而且還將兩個字加以分工,那為什麼不能將“苟”衍生出“芶”呢!“勾”加“草”,有的版本是“句”加“草”。前者“芶”字,公元997年前就已經存在了,不需要避諱加“艸”而成。後者“苟”字,是一個古字,在《詩經》、《周易》等著作中早已運用;作為姓氏,“苟”是黃帝之裔的一個古姓,何必要心思動眾地通過避諱而成呢?兩個本已存在的字,又何必要再用避諱的手段加“艸”而成呢?

可以這樣說,“芶”字的產生,一是因為“勾”字的產生而將“苟”字下邊的“句”寫為“勾”;二是為了適應社會的需要,主意是應“苟”姓人群的需要而產生。“苟”字讀“gǒu”,與“狗”同音,而且還有“苟且”等之義,所以用“芶”字作為自己的姓氏的專用字。

(三)“芶”不是“苟”的俗字

所謂俗字,指流行於民間的通俗字,是與正字相對而言。俗字具有相對性、民間性、時代性。

民間性,就是民眾性、大眾性、社會性。文字是社會交流、人際交流的工具,任何一個字如得不到民眾的認可,哪怕在正統,也會失去根基。因此,任何正字都起源於民間。經過一定的時間,約定俗成,最後成為規範字。因此,任何一個字都是根據社會的需要而產生或形成的,只有根據需要而不斷產生,才能適應社會的需要和發展。漢字如果死守許慎《說文解字》的9000多字,就不會產生擁有85000多字的《中華字海》,也不會產生有70000多漢字的GB18030—2005字型檔,這正是漢字的生命力所在。俗字,本來漢字的產生,不管是“六書”的哪種方式,都必須經過先“俗”後“正”的過程,“俗”的階段就是完成社會認可、通行的階段,但往往有時用“俗字”來表達某種感情色彩。

張自烈的《正字通》說“芶”字是“苟”字的“俗字”。其實,早於他的《新修* 音引證群集玉篇》引《川篇》曰:“芶,音苟,菜也”。《成華丁亥重刊改並五音類聚四聲篇海》、《篇海類編》、《新校經史海篇海直音》、《重刊詳校篇海》、《字彙》等均釋:“芶,音勾,菜名(或菜也)”。公元997年以前的《川篇》以及後來的邢準、韓氏父子等都將“芶”字“轉正”了,怎么經過670多年後的(1671年)《正字通》又“俗”了呢?一個漢字形成需要一個從“俗”到“正”的形成時間或過程,這個過程雖無時間短長的規定,但也不應是漫無時限。在當今的網路時代,一個字、一個詞的產生和運用,有可能在幾天內就風靡全國,如果字書、詞書要在十年、幾百年以後才認可,那也失去為社會服務的功能了。

“苟”和“芶”古為兩字,字義有差別。《說文解字》釋“苟”義為“草也”,古代字書《川篇》釋“芶”義為:“菜也”。雖然也有人把“芶”、“苟”認為是異體字,連《現代漢語詞典》也用“苟(芶)”的方式來表示。即便如此,也不能將“苟”、“茍”兩字混淆,更不應該“芶”、“茍”兩字混為一談。

“苟”與“茍”是聲、形、義完全不同的兩個字,“茍”字在《說文解字》的第九上“茍部”:“茍,自急刺也。從羊省,從包省,從口。口猶慎言也。從羊,羊與義、善、美同意。凡茍之屬皆從茍。已力切。”“苟”字在《說文解字》第一下“艸部”:“苟,艸也。從艸,句聲。古厚切。”因此,王紹蘭《說文段注訂補》說“茍”字“與從艸從句之苟(古厚切)形聲皆別,誼更迥殊”。

然而,GBK字型檔卻把“茍的讀音張冠李戴地弄到“芶”字頭上,實屬一個常識性的錯誤。

(四)“芶”字是姓氏的專用字

“芶”字在古代的字書中,只有“菜名”一個義項,或者說“芶”字的本義就是菜名。芶菜,故人稱韭菜為“芶菜”。但從古自今,“芶”字的“菜名”之義已實際消失,除了姓氏專用之外,基本無他用,這也是古代字書、韻書所忽略的問題。因此,《新華字典》、《四角號碼新詞典》等工具書,就只有“姓”一個義項。在日常生活中,“芶”姓的人們在書寫自己的姓氏時,也一般用“芶”而不用“苟”。

關於“芶”字的聲調,需要商榷。現實生活中,人們在呼叫人名時,一般讀“芶”字為“gòu”,去聲,而不是上聲。同時,“勾”字是從“句”字演變而來的,作為姓氏,“句”字讀平聲,“勾”字也應讀平聲,如“勾踐”。《通志》卷二九:“勾氏,舊去聲,今平聲。”日常生活中,人們在呼叫“勾”姓人名時,讀的就是平聲,如果不然,會覺得拗口。《現代漢語詞典》、《新華字典》、《四角號碼新詞典》等工具書雖在“勾”字下注有“姓”的義項,但為去聲下的義項,這恐怕是忽視了的一個問題。

四、應對字型檔中“芶”的讀音進行更正

GBK字型檔既然成為了事實標準,直接影響了後來的GB18030—2000、GB18030—2005標準,其中的讀音也在兩標準中得到了延續。

雖然有人知道“芶”字在計算機字型檔中的錯誤讀音,也有人知道可以通過其他輸入法解決,但畢竟絕大多數人不知道。即使解決了身份證的用字,還有儲蓄、買機票……,很多地方都需要正確用字。因此,對於字型檔中的錯誤讀音,應本著實事求是和為子孫後代認真負責的態度加以糾正,正本清源,以維護國家標準的正確性和權威性。同時,也應尊重“芶”姓人群的權利。因為從使用計算機輸入法的情況看來,使用拼音輸入法的人群太龐大了。

作為國家的標準,本部不應該出現上述常識性的錯誤。既然難免出現了錯誤,哪怕是一個幾萬分之一的微小錯誤,但如果不予以糾正,不恢復其正確讀音,錯誤還將繼續下去,給社會的正常用字帶來麻煩。更重要的是為社會、為我們的子孫後代提供了一個本不應該出現的錯誤信息,否則,會使一個上愧對祖先、下無顏於子孫後代的錯誤延續。

拼音是ji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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