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研究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研究》,作者楊道波,2011年4月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本書圍繞如何構建完善而有效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監督約束機制來展開研究。

基本相信

作 者:楊道波

叢 書 名:
出 版 社: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ISBN:9787500497622
出版時間:2011-04-01
版 次:1
頁 數:336
裝 幀:平裝
開 本:16開
所屬分類:圖書 > 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理論

內容簡介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研究》以推動我國公益性社會組織健康發展為目標,在綜合分析國內關於公益性社會組織監督、管理與治理的基本現狀以及考評國外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有關問題的基礎上,圍繞如何構建完善而有效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監督約束機制這一中心來展開相應的研究。

作者簡介

楊道波,男,1973年生,山東莘縣人,法學博士。聊城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副院長,校聘第三層次優秀人才。2010年於南京師範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完成博士後研究工作。主要從事經濟法、社會法以及慈善法等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博士後基金一等資助項目、聊城大學社科基金項目各一項。參與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項目、法務部項目以及國務院西部辦項目等課題的研究工作。曾發表論文三十餘篇,出版專著一部,參編教材一部。

目錄

第一章 前言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現狀與問題提出
(一) 國外研究現狀
(二) 國內研究現狀
(三) 研究現狀簡評及問題提出
三 研究意義
(一) 理論意義
(二) 現實意義
四 研究的基本方法
(一) 歷史研究方法
(二) 比較分析方法
(三) 規範分析方法
(四) 實證分析方法
五 研究的成果與結論
第二章 公益性社會組織及其約束機制界定
一 社會組織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
(一) 社會組織分類及立法演變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內涵之厘定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主要形態
(四) 公益性社會組織與互益性社會組織、慈善組織和公益信託之辨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
(一) 約束機制
(二) 約束機制與公共責任機制、責信機制、社會交代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
四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的歷史實踐與基本框架
(一) 國外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立法概覽
(二) 我國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立法歷史
(三) 我國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構建的基本框架
本章小結
第三章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理論基礎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的經濟分析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產權分析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產品分析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的倫理分析
(一) 兩種意義上的人性觀及其發展與演進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人性的美好假設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之制度化和人性異化
(四) 公益性社會組織人性假設的理性考量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的法律審視
(一) 結社自由及其限制下的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
(二) 兩種權利觀與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
本章小結
第四章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約束:內部治理結構
一 治理與治理結構
(一) 治理
(二) 治理結構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內部治理問題的提出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的特殊性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的模式:基於兩大法系的比較
(一) 英美法系國家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
(二) 大陸法系國家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治理結構
公益法人內部治理結構的基本構成
(一) 公益法人內部治理結構基本構成概述
(二) 公益法人的權力機構——社員總會
(三) 公益法人的執行機構——董事會(理事會)及其附屬
(四) 公益法人的監督機構——監事會或者其他
(五) 公益法人的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成員的任職資格規制
五 非法人型公益性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的特殊考察
(一) 非法人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決策機制
(二) 非法人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執行機制
(三) 非法人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內部監督機制
本章小結
第五章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外部約束(Ⅰ):行政監管機制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行政監管的理由與目標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行政監管的理由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行政監管的目標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行政監管的模式
(一) 綜合統一 監管模式
(二) 分業單獨監管模式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行政監管的內容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準入監管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日常監管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稅收監管的特殊問題
(四) 公益性社會組織變更與終止監管
四 公益性社會組織行政監管的實現方式
本章小結
第六章 公益性社會組織的外部約束(Ⅱ):社會監督機制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社會監督的基礎分析
(一) “以權利制約權利”與公益性社會組織社會監督
(二) 利益相關者理論與公益性社會組織監督
二 捐贈人對於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監督
(一) 哪些主體可以成為適格的捐贈人
(二) 公益捐贈法律關係及其性質
(三) 從契約法到社會法:捐贈人權利走向法定化
(四) 捐贈人權利基本框架——捐贈人對公益性社會組織實施監督的基礎
(五) 捐贈人監督權利的救濟
三 受益人對於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監督
(一) 《契約法》中受益人法律地位及其對契約當事人的制約
(二) 《信託法》中受益人法律地位及其對受託人的監督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受益人監督權利的基礎選擇、構成與行使
四 行業組織和民間專門監督組織對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監督
(一) 國外有關行業組織和民間專門監督組織對公益性社會組織實施監督的考察
(二) 中國有關行業組織對公益性社會組織實施監督的探索
五 公益性社會組織評估與社會監督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評估的模式考察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評估的對象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評估的內容
(四) 評估結果的運用
本章小結
第七章 公益性社會組織約束機制實現的保障:信息披露制度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內涵、理論基礎及其類型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內涵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理論基礎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基本類型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內容
(一) 國外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內容的考察
(二) 國外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內容的基本特點
三 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途徑和方式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途徑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方式
四 公益性社會組織強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與法律責任
(一) 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二) 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的法律責任
五 我國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制度審視與完善建議
(一) 我國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制度審視
(二) 完善我國公益性社會組織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議
本章小結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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